耕地
明代兖州府所属之滋阳县、曲阜县、邹县、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及
济宁州等9州县, 共有官田、 民田25245顷41亩, 按明代每顷300市亩计算,共折合
757.36万亩。1930年,济宁、滋阳、曲阜、邹县、泗水、汶上、金乡、嘉祥、鱼台等
9县合计为819.501万亩, 其中水田70.589万亩, 旱田748.912万亩。是年9县农户为
42.06万户,农民为224.5万人,平均每农户17.81亩,每农民3.65亩。1944年,上述9
县耕地面积为821.37万亩,占当年山东全省耕地面积的7.86%,其中旱田821.11万亩,
水田0.26万亩。每一农户平均为19.8亩,比全省户均16.1亩多3.7亩。
1949年,耕地面积为944.58万亩,其中旱田占99.99%,农民人均占有耕地3.11亩。
1988年, 耕地面积752.87万亩,其中旱田占93.44%,水田占6.56%。农民人均占有耕
地1.41亩。与1949年比较,耕地总面积共减少191.71万亩,平均每年减少4.92万亩,
平均递减率为0.58%, 其中1949~1978年年均递减率0.59%, 1978~1988年年均递减
0.54%。 同期,农民人均耕地减少1.7亩,年均递减率2.01%,耕地率由64.78%降低到
51.63%,减少13.15个百分点。
1990年,全市共有耕地面积826.98万亩,其中水田91.69万亩,旱田735.29万亩。
农民人均占有耕地1.3亩。
林地
清末至民国时期,原始森林及官有林因战乱和滥伐屡遭破坏,仅存寺庙禁林、豪
门墓林和少数深山片林共4.2万亩。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的恢复和发展,采取一些可行措施,开展了群众性的
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活动。 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1950~1952年,年均造林面积1.2
万亩,全境实有林地面积达到10.11万亩。1963年,全区林业用地面积118万亩,其中
有林地33.6万亩,疏林地7.3万亩;荒山、荒滩等宜林地面积77.1万亩。
1974年, 林业用地面积110.2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2%,其中有林地72.4
万亩,疏林地3.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万亩;宜林地面积33.1万亩。1988年,全市林
业用地面积136.8万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8.9%,其中有林地59.4万亩,疏林地17.4万
亩, 未成林造林地14.4万亩,苗圃地0.6万亩;宜林地面积45万亩,其中荒山、荒地
36.6万亩, 采伐迹地3.6万亩,沙荒2.4万亩,梯田隙地2.4万亩。是年全市有林地面
积比建国初期增长2.6倍, 比1978年增长1.9倍。农田林网化面积550万亩,占宜林网
化面积的61%, 比1978年增长5倍, 农桐间作面积180.7万亩, 占宜农桐间作面积的
74.5%,比1978年增长10.4倍,经济林面积已发展到48.9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14.2%。
水面
清代境内有南四湖、 北四湖共8个湖泊,水面广阔。民国时期北四湖逐渐淤积面
积缩小。
1952年, 湖泊面积共203.45万亩,其中南四湖186.74万亩,北四湖16.71万亩,
加上老运河等通航河道,全境水域面积共210万亩。
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陆续兴建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使境内水面状况明显
改观。南四湖经过修筑湖西、湖东大堤和兴建二级坝、韩庄节制闸,虽使湖面积有所
减少,但确保了湖水位相对稳定;北四湖随着梁济运河的开挖和排灌站的兴建,已逐
渐脱水成为大型洼地;东部山丘地区大量水库、塘坝的兴建,使水面从无到有。1985
年,全市各种类型的水面共213.26万亩,占全省淡水水面的50%。其中湖泊181.4万亩,
河沟15.52万亩,池塘9.47万亩,水库、塘坝6.87万亩。实际可养鱼的水面共34.65万
亩,其中湖泊14.56万亩,河沟5.80万亩,池塘7.51万亩,水库6.84万亩。
第二节耕地林地水面
视图
耕地
明代兖州府所属之滋阳县、曲阜县、邹县、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及
济宁州等9州县, 共有官田、 民田25245顷41亩, 按明代每顷300市亩计算,共折合
757.36万亩。1930年,济宁、滋阳、曲阜、邹县、泗水、汶上、金乡、嘉祥、鱼台等
9县合计为819.501万亩, 其中水田70.589万亩, 旱田748.912万亩。是年9县农户为
42.06万户,农民为224.5万人,平均每农户17.81亩,每农民3.65亩。1944年,上述9
县耕地面积为821.37万亩,占当年山东全省耕地面积的7.86%,其中旱田821.11万亩,
水田0.26万亩。每一农户平均为19.8亩,比全省户均16.1亩多3.7亩。
1949年,耕地面积为944.58万亩,其中旱田占99.99%,农民人均占有耕地3.11亩。
1988年, 耕地面积752.87万亩,其中旱田占93.44%,水田占6.56%。农民人均占有耕
地1.41亩。与1949年比较,耕地总面积共减少191.71万亩,平均每年减少4.92万亩,
平均递减率为0.58%, 其中1949~1978年年均递减率0.59%, 1978~1988年年均递减
0.54%。 同期,农民人均耕地减少1.7亩,年均递减率2.01%,耕地率由64.78%降低到
51.63%,减少13.15个百分点。
1990年,全市共有耕地面积826.98万亩,其中水田91.69万亩,旱田735.29万亩。
农民人均占有耕地1.3亩。
林地
清末至民国时期,原始森林及官有林因战乱和滥伐屡遭破坏,仅存寺庙禁林、豪
门墓林和少数深山片林共4.2万亩。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的恢复和发展,采取一些可行措施,开展了群众性的
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活动。 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1950~1952年,年均造林面积1.2
万亩,全境实有林地面积达到10.11万亩。1963年,全区林业用地面积118万亩,其中
有林地33.6万亩,疏林地7.3万亩;荒山、荒滩等宜林地面积77.1万亩。
1974年, 林业用地面积110.2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2%,其中有林地72.4
万亩,疏林地3.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万亩;宜林地面积33.1万亩。1988年,全市林
业用地面积136.8万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8.9%,其中有林地59.4万亩,疏林地17.4万
亩, 未成林造林地14.4万亩,苗圃地0.6万亩;宜林地面积45万亩,其中荒山、荒地
36.6万亩, 采伐迹地3.6万亩,沙荒2.4万亩,梯田隙地2.4万亩。是年全市有林地面
积比建国初期增长2.6倍, 比1978年增长1.9倍。农田林网化面积550万亩,占宜林网
化面积的61%, 比1978年增长5倍, 农桐间作面积180.7万亩, 占宜农桐间作面积的
74.5%,比1978年增长10.4倍,经济林面积已发展到48.9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14.2%。
水面
清代境内有南四湖、 北四湖共8个湖泊,水面广阔。民国时期北四湖逐渐淤积面
积缩小。
1952年, 湖泊面积共203.45万亩,其中南四湖186.74万亩,北四湖16.71万亩,
加上老运河等通航河道,全境水域面积共210万亩。
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陆续兴建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使境内水面状况明显
改观。南四湖经过修筑湖西、湖东大堤和兴建二级坝、韩庄节制闸,虽使湖面积有所
减少,但确保了湖水位相对稳定;北四湖随着梁济运河的开挖和排灌站的兴建,已逐
渐脱水成为大型洼地;东部山丘地区大量水库、塘坝的兴建,使水面从无到有。1985
年,全市各种类型的水面共213.26万亩,占全省淡水水面的50%。其中湖泊181.4万亩,
河沟15.52万亩,池塘9.47万亩,水库、塘坝6.87万亩。实际可养鱼的水面共34.65万
亩,其中湖泊14.56万亩,河沟5.80万亩,池塘7.51万亩,水库6.8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