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农耕历史悠久。 据曲阜、兖州、邹县、泗水、汶上等地的史前文化遗存考证,
原始农业始于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北辛文化时期。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以砍伐、焚
烧为特点的火耕农业,逐渐被耕种农业取代,并驯养猪、狗、羊、牛、鸡等畜禽,尤
以养猪较多,纺织和酿酒也达到一定水平。至龙山文化、岳石文化时期,已发展到以
锄耕农业为主,同时饲养畜禽、渔猎和采集,手工制陶和纺织也达到较高水平。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农业有所发展。到西周时期,农作物已分类有黍稷、麻、菽
(大豆)、麦,林木有漆树和桑树,兖州所产的丝和丝织品已作为贡品。春秋、战国时
期,境内农、牧、渔业已相当发达,农、圃已经分工,农作物又增加了粟和稻,黍稷
品种已有早、晚熟之分,播种期也有早、晚之别,并已相当重视不违农时、土宜、深
耕、熟耕、粪田,还实行了上田弃亩、下田弃畎的垄作法,为精耕细作奠定了基础,
并开始设林官护林种树。秦、汉以后的一千多年中,一直保持着黍稷、粟、麦、稻、
麻、桑的种植结构,直到明代引入棉花,清代引进甘薯、玉米、烟草、花生以后,境
内农作物种类已基本齐全,并以生产粮食为大宗。同期,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创新,
作物种类及其品种的增多、栽培管理技艺的改进,适应境内自然条件的旱地耕作栽培
制度也逐步形成。饲养猪、羊、鸡、鸭和养蜂,已成为农家的主要副业,采捕菱、芡、
鱼、蟹则成为滨湖农家的副业或主业。林木果树明代已有松、柏、槐、榆、檀及桃、
李、梅、杏、梨、枣等近30种。
历代封建王朝为维护其统治,都以农为国本,曾采取了一些劝农、促农的政策和
措施。从鲁国实行“初税亩”,到明代推行“一条鞭”,清初实行“摊丁入亩”;从
晋元帝大兴元年(318年) 下诏播种“三麦”,到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推广甘薯;从
隋文帝开皇五年(581年) 兖州刺史薛胄在泗河上筑金口坝、开丰兖渠,到明洪武二十
七年(1394年)下诏“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涝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由于受封建
制度的制约,农民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加上境内地貌类型比较复杂,大部地势低洼,
水、旱、蝗灾频繁交错发生,使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严重束缚。
鸦片战争以后,广大农民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残
酷压迫和剥削,境内农业生产发展极为缓慢。清末,虽曾在境内开始设立农桑机构,
兴办农业学堂,推行改良种植,但收效甚微。
1912年后,境内农业机构经多次变动,到1928年基本稳定,同期部分县还创办了
一批农业或蚕业学校,设立了农事试验场和林木苗圃,提倡农桑树艺的改良。到1936
年, 农业获得丰收,粮食总产达到75920万公斤,平均亩产62公斤。大牲畜存栏已有
10.37万头, 猪存养14.05万头,羊10.63万只,果品也获得好收成。为抗日战争前的
最好水平。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后,为实现其“以战养战”的图谋,强迫农民扩
大甘薯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肆进行掠夺,给农业造成极大的破坏。湖东、湖西抗
日根据地,在中共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组织领导下,实行减租减息,组织农民变工
互助, 发展农业生产,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948年7月全境解放后,
民主政府迅速发放救济粮款,组织农民、渔民恢复生产。经过一年努力,农业生产开
始好转, 1949年粮食总产52538万公斤, 棉花和油料总产分别为151.45万公斤和
1624.8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31559.1万元,其中种植业24503.4万元,林业97.4万元,
牧业3527.6万元,副业1365.8万元,渔业2064.9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业生产列为首要任务,带领广大农民战胜
了多种自然灾害,克服了“左”的不利影响,终于逐步改变了贫困落后、多灾低产的
旧貌,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从1949年到1990年,大体经历了迅速恢复
和发展、重大挫折和调整、徘徊和曲折发展、全面大发展4个时期。
1949~1956年,为迅速恢复和发展时期。此期先是发放了大量救济粮款和生产贷
款,解决了建国初期广大贫苦农民、渔民缺吃少穿和缺少耕畜、农(渔)具、种子等实
际困难,为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继而于1951年完成土地改革,摧毁了沿袭几千年的
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全面开展了爱
国丰产运动,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在三年恢复时期,全区粮食总产量以
年均20.5%的速度递增, 1952年达到91965万公斤,比抗日战争前增长21.1%,农业总
产值达到49929.9万元,比1949年增长58.2%。1953年,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集中力
量领导农民、渔民走合作化道路。到1956年,全区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5.7
%,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与此同时,
还积极推行了扩大高产作物、推广新式农具和优良品种、兴修农田水利、保护和奖励
繁殖牲畜、植树造林育林护山,以及开展水产捕捞等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尽管在农业
合作化运动后期,曾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倾向,但总的举措有力,
在“一五” 时期的前4年,不仅粮、棉、油料的总产量都持续增长,林、牧、副、渔
业也全面发展。1956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57904万元,比1949年增长83.5%,其中
种植业产值增长86.9%, 林业产值增长9.82倍, 牧、副、渔业产值依次增长62.9%、
77.3%和39.9%。
1957~1965年,有8年水、旱、病、虫灾严重发生,年受灾面积431.6万至994.35
万亩,是建国后自然灾害最为集中、危害损失最大的时期,也是“左”的错误普遍泛
滥的一个时期。 1957年,全区遭受特大水灾,农业总产值降至38037.5万元。粮食总
产减到63235万公斤。1958年,由上而下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导致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
经过大办食堂、大炼钢铁,造成粮食惊人浪费,林木横遭砍伐,从而铸成了建国后农
业发展中最为严重的挫折。继而1959~1961年多种灾害并发,导致1960、1961年全区
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都低于1950年水平,绝大多数农民仍不得不靠“瓜菜代”来补
充口粮的不足。1963~1965年,中共济宁地委贯彻执行中央在调整时期关于农村的各
项方针、政策,在滨湖地区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实行大面积稻改,建设高产稳产田和
加强技术指导;在山丘地区贯彻中央《林业十八条》大力发展林业;普遍落实恢复社
员自留地和养猪饲料地,使全区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农业总产值
首次突破6亿元, 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达到103968万公斤。尤其是大面积稻
改的成功,解决了滨湖地区长期种不保收的问题,结束了沿湖群众吃粮靠统销的历史,
并在其后确保农业高产稳产和商品粮基地建设中,持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66~1978年,农业在徘徊和曲折中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动乱尚未波
及到农村, 是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增到72167.1万元,粮食总产量升至124499万公斤。
1967~1970年,广大农村卷入动乱之中,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
挂帅”、“物质刺激”,同时取消了自留地,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关闭农村集市
贸易,并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和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正常生产秩序和经
营管理制度遭到破坏,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林、牧、副、渔生产的
全面发展。 197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降至68287.9万元,粮食总产量减到109563万公
斤,分别比1966年下降5.37%和12.0%。
1970年,中共济宁地革委核心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制
定了发展农业的目标和措施。整个“四五”期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建设高产稳产
田,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因地制宜地调整种植结构和作物布局,大面积播种棉花;改
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并开展了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落实农业“八字宪法”,
从而促进了种植业产量的提高。1975年,全区有效灌溉和高产稳产田面积,分别达到
551.67万亩和339.79万亩, 比1970年增加41.07%和63.86%,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770710马力,增加160.96%,粮食、棉花总产分别达到156304万公斤和1661.45万公斤,
增长42.66%和22.22%。 与此同时, 全区林、 牧、 渔业也有一定发展:果园面积由
14.03万亩增到21.87万亩,果品产量由1964万公斤增到3576.5万公斤,并开始进行农
田林网建设; 生猪存养量由76.08万头增至102.29万头;淡水养殖面积由3.03万亩增
至14.6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由12071吨增至18789吨。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91880.3万
元,比1970年增长34.55%。但由于这一时期继续在农村搞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
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所谓“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并普遍推行了“大寨式记分法”,
形成了干活大拥班,分配一拉平,严重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影响了农业发展速度
和农民收入的增加。1975年全区社员人均分配仅43.5元,出现了一批高产穷队,绝大
多数农民的生活仍较贫困。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前后,农村工作虽仍未摆脱“左”的束缚,但在全区
进行的农田基本建设会战,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旱、涝、风、沙、碱
综合治理,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共改善和扩大灌溉面积10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
田64万亩、 水平梯田5万亩, 深翻整平土地100多万亩,改造涝洼、盐碱地56万亩。
1976年,小麦平均单产159公斤,为当年全国小麦单产最高的4个地区之一,是年粮食
总产达到180994.2万公斤,再创新记录。在林业方面,1976年,兖州县率先实现农田
林网化,带动了全区林业建设的发展,3年累计造林23.36万亩,1978年末实有林地面
积达到85.22万亩。 1978年,生猪和山、绵羊的存养量也都有大幅度增长,分别达到
135.90万头和72.11万只;水产品总产达到25899吨,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全区农业总
产值达到116667.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53.6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91.39%和54.91%。
1979~1990年,农业全面大发展。1980~1982年,全区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的第
一步改革,种植业和林牧副渔业,都推行并不断完善了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1984年
5月改公社为乡后, 形成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承包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
进行了土地调整,延长了土地承包期,使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极大地调动
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是年, 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62563万元,比1978年增长
1.25倍,农民人均占有粮食533公斤,增长46.22%,人均收入441.7元,增长7.24倍。
农副产品商品率达到51.3%。整个农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1985年, 中共济宁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开
展了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第二步改革,并把长
期以来实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是年全市林牧副渔业产值都
比1984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种植业则因1984年丰收后出现卖粮、卖棉难和收购价格
降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1986年4月, 中共济宁市委针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 提出了要突出抓好
“一个稳增”、“两个调整”、“三个突破”、“四个开发”、“五个联合”,即:
稳定粮田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劳力结构,促进农村
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实现畜牧养殖业、水产业和乡镇企业的新突破;集中进行山区、
湖区、平原中低田和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大力发展城乡联合、工农联合、科技联合、
运销联合和对外横向经济联合。同时提出要进一步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积极
发展和逐步完善合作制,落实和完善合同定购制度,认真实行以工补农,努力减轻农
民负担, 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搞好技术改造等8项政策措施。经付诸实施,全市粮田
面积扩大到500万亩以上,高产值经济田显著增加,10个平原和半平原县市区,有9个
达到平原县绿化标准,生猪、草食家畜、家禽的存养量、出栏率和水产养殖面积,都
有大幅度增长,各业均涌现出一批专业户、专业大户和经济联合体,社会化服务和技
术指导的力度普遍加强,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也得到较好落实,从而连续两年夺得农
业大丰收。按新口径统计,1986、1987年农业总产值分别增到244004万元和253476万
元。1987年创粮食总产307554万公斤的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虽遭受严重旱灾和霜冻,
但农业仍取得较好收成,粮食总产260292.3万公斤,棉花总产7460.7万公斤,油料总
产5269.9万公斤, 水果总产5370.9万公斤, 肉类总产14893.5万公斤, 禽蛋总产
11468.1万公斤,奶总产531.9万公斤,水产品总产2536.6万公斤。农业总产值244711
万元,按同一口径比较,分别比1949、1978年增长6.75倍和1.37倍,其中种植业产值
163318万元,分别比1949、1978年增长5.67倍和0.97倍;林业产值4077万元,分别增
长40.86倍和0.53倍; 牧业产值54399万元, 分别增长14.42倍和2.87倍; 副业产值
19711万元, 分别增长13.43倍和58.73倍; 渔业产值3206万元, 分别增长0.55倍和
0.0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546.04元,比1978年增长9.19倍。
1990年,农业生产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总产值达到302682万元,其中,种植业产
值200283万元, 占66.20%;林业产值4501万元,占1.5%;畜牧业产值69824万元,占
23%; 副业产值23881万元, 占7.9%;渔业产值4193万元,占1.4%。农民人均存收入
633元, 绝大多数农民已经摆脱贫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富裕生活,开始向“小康”
迈进。
第六篇农业
视图
境内农耕历史悠久。 据曲阜、兖州、邹县、泗水、汶上等地的史前文化遗存考证,
原始农业始于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北辛文化时期。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以砍伐、焚
烧为特点的火耕农业,逐渐被耕种农业取代,并驯养猪、狗、羊、牛、鸡等畜禽,尤
以养猪较多,纺织和酿酒也达到一定水平。至龙山文化、岳石文化时期,已发展到以
锄耕农业为主,同时饲养畜禽、渔猎和采集,手工制陶和纺织也达到较高水平。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农业有所发展。到西周时期,农作物已分类有黍稷、麻、菽
(大豆)、麦,林木有漆树和桑树,兖州所产的丝和丝织品已作为贡品。春秋、战国时
期,境内农、牧、渔业已相当发达,农、圃已经分工,农作物又增加了粟和稻,黍稷
品种已有早、晚熟之分,播种期也有早、晚之别,并已相当重视不违农时、土宜、深
耕、熟耕、粪田,还实行了上田弃亩、下田弃畎的垄作法,为精耕细作奠定了基础,
并开始设林官护林种树。秦、汉以后的一千多年中,一直保持着黍稷、粟、麦、稻、
麻、桑的种植结构,直到明代引入棉花,清代引进甘薯、玉米、烟草、花生以后,境
内农作物种类已基本齐全,并以生产粮食为大宗。同期,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创新,
作物种类及其品种的增多、栽培管理技艺的改进,适应境内自然条件的旱地耕作栽培
制度也逐步形成。饲养猪、羊、鸡、鸭和养蜂,已成为农家的主要副业,采捕菱、芡、
鱼、蟹则成为滨湖农家的副业或主业。林木果树明代已有松、柏、槐、榆、檀及桃、
李、梅、杏、梨、枣等近30种。
历代封建王朝为维护其统治,都以农为国本,曾采取了一些劝农、促农的政策和
措施。从鲁国实行“初税亩”,到明代推行“一条鞭”,清初实行“摊丁入亩”;从
晋元帝大兴元年(318年) 下诏播种“三麦”,到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推广甘薯;从
隋文帝开皇五年(581年) 兖州刺史薛胄在泗河上筑金口坝、开丰兖渠,到明洪武二十
七年(1394年)下诏“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涝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由于受封建
制度的制约,农民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加上境内地貌类型比较复杂,大部地势低洼,
水、旱、蝗灾频繁交错发生,使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严重束缚。
鸦片战争以后,广大农民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残
酷压迫和剥削,境内农业生产发展极为缓慢。清末,虽曾在境内开始设立农桑机构,
兴办农业学堂,推行改良种植,但收效甚微。
1912年后,境内农业机构经多次变动,到1928年基本稳定,同期部分县还创办了
一批农业或蚕业学校,设立了农事试验场和林木苗圃,提倡农桑树艺的改良。到1936
年, 农业获得丰收,粮食总产达到75920万公斤,平均亩产62公斤。大牲畜存栏已有
10.37万头, 猪存养14.05万头,羊10.63万只,果品也获得好收成。为抗日战争前的
最好水平。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后,为实现其“以战养战”的图谋,强迫农民扩
大甘薯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肆进行掠夺,给农业造成极大的破坏。湖东、湖西抗
日根据地,在中共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组织领导下,实行减租减息,组织农民变工
互助, 发展农业生产,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948年7月全境解放后,
民主政府迅速发放救济粮款,组织农民、渔民恢复生产。经过一年努力,农业生产开
始好转, 1949年粮食总产52538万公斤, 棉花和油料总产分别为151.45万公斤和
1624.8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31559.1万元,其中种植业24503.4万元,林业97.4万元,
牧业3527.6万元,副业1365.8万元,渔业2064.9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业生产列为首要任务,带领广大农民战胜
了多种自然灾害,克服了“左”的不利影响,终于逐步改变了贫困落后、多灾低产的
旧貌,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从1949年到1990年,大体经历了迅速恢复
和发展、重大挫折和调整、徘徊和曲折发展、全面大发展4个时期。
1949~1956年,为迅速恢复和发展时期。此期先是发放了大量救济粮款和生产贷
款,解决了建国初期广大贫苦农民、渔民缺吃少穿和缺少耕畜、农(渔)具、种子等实
际困难,为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继而于1951年完成土地改革,摧毁了沿袭几千年的
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全面开展了爱
国丰产运动,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在三年恢复时期,全区粮食总产量以
年均20.5%的速度递增, 1952年达到91965万公斤,比抗日战争前增长21.1%,农业总
产值达到49929.9万元,比1949年增长58.2%。1953年,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集中力
量领导农民、渔民走合作化道路。到1956年,全区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5.7
%,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与此同时,
还积极推行了扩大高产作物、推广新式农具和优良品种、兴修农田水利、保护和奖励
繁殖牲畜、植树造林育林护山,以及开展水产捕捞等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尽管在农业
合作化运动后期,曾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倾向,但总的举措有力,
在“一五” 时期的前4年,不仅粮、棉、油料的总产量都持续增长,林、牧、副、渔
业也全面发展。1956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57904万元,比1949年增长83.5%,其中
种植业产值增长86.9%, 林业产值增长9.82倍, 牧、副、渔业产值依次增长62.9%、
77.3%和39.9%。
1957~1965年,有8年水、旱、病、虫灾严重发生,年受灾面积431.6万至994.35
万亩,是建国后自然灾害最为集中、危害损失最大的时期,也是“左”的错误普遍泛
滥的一个时期。 1957年,全区遭受特大水灾,农业总产值降至38037.5万元。粮食总
产减到63235万公斤。1958年,由上而下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导致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
经过大办食堂、大炼钢铁,造成粮食惊人浪费,林木横遭砍伐,从而铸成了建国后农
业发展中最为严重的挫折。继而1959~1961年多种灾害并发,导致1960、1961年全区
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都低于1950年水平,绝大多数农民仍不得不靠“瓜菜代”来补
充口粮的不足。1963~1965年,中共济宁地委贯彻执行中央在调整时期关于农村的各
项方针、政策,在滨湖地区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实行大面积稻改,建设高产稳产田和
加强技术指导;在山丘地区贯彻中央《林业十八条》大力发展林业;普遍落实恢复社
员自留地和养猪饲料地,使全区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农业总产值
首次突破6亿元, 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达到103968万公斤。尤其是大面积稻
改的成功,解决了滨湖地区长期种不保收的问题,结束了沿湖群众吃粮靠统销的历史,
并在其后确保农业高产稳产和商品粮基地建设中,持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66~1978年,农业在徘徊和曲折中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动乱尚未波
及到农村, 是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增到72167.1万元,粮食总产量升至124499万公斤。
1967~1970年,广大农村卷入动乱之中,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
挂帅”、“物质刺激”,同时取消了自留地,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关闭农村集市
贸易,并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和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正常生产秩序和经
营管理制度遭到破坏,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林、牧、副、渔生产的
全面发展。 197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降至68287.9万元,粮食总产量减到109563万公
斤,分别比1966年下降5.37%和12.0%。
1970年,中共济宁地革委核心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制
定了发展农业的目标和措施。整个“四五”期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建设高产稳产
田,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因地制宜地调整种植结构和作物布局,大面积播种棉花;改
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并开展了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落实农业“八字宪法”,
从而促进了种植业产量的提高。1975年,全区有效灌溉和高产稳产田面积,分别达到
551.67万亩和339.79万亩, 比1970年增加41.07%和63.86%,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770710马力,增加160.96%,粮食、棉花总产分别达到156304万公斤和1661.45万公斤,
增长42.66%和22.22%。 与此同时, 全区林、 牧、 渔业也有一定发展:果园面积由
14.03万亩增到21.87万亩,果品产量由1964万公斤增到3576.5万公斤,并开始进行农
田林网建设; 生猪存养量由76.08万头增至102.29万头;淡水养殖面积由3.03万亩增
至14.6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由12071吨增至18789吨。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91880.3万
元,比1970年增长34.55%。但由于这一时期继续在农村搞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
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所谓“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并普遍推行了“大寨式记分法”,
形成了干活大拥班,分配一拉平,严重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影响了农业发展速度
和农民收入的增加。1975年全区社员人均分配仅43.5元,出现了一批高产穷队,绝大
多数农民的生活仍较贫困。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前后,农村工作虽仍未摆脱“左”的束缚,但在全区
进行的农田基本建设会战,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旱、涝、风、沙、碱
综合治理,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共改善和扩大灌溉面积10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
田64万亩、 水平梯田5万亩, 深翻整平土地100多万亩,改造涝洼、盐碱地56万亩。
1976年,小麦平均单产159公斤,为当年全国小麦单产最高的4个地区之一,是年粮食
总产达到180994.2万公斤,再创新记录。在林业方面,1976年,兖州县率先实现农田
林网化,带动了全区林业建设的发展,3年累计造林23.36万亩,1978年末实有林地面
积达到85.22万亩。 1978年,生猪和山、绵羊的存养量也都有大幅度增长,分别达到
135.90万头和72.11万只;水产品总产达到25899吨,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全区农业总
产值达到116667.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53.6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91.39%和54.91%。
1979~1990年,农业全面大发展。1980~1982年,全区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的第
一步改革,种植业和林牧副渔业,都推行并不断完善了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1984年
5月改公社为乡后, 形成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承包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
进行了土地调整,延长了土地承包期,使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极大地调动
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是年, 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62563万元,比1978年增长
1.25倍,农民人均占有粮食533公斤,增长46.22%,人均收入441.7元,增长7.24倍。
农副产品商品率达到51.3%。整个农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1985年, 中共济宁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开
展了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第二步改革,并把长
期以来实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是年全市林牧副渔业产值都
比1984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种植业则因1984年丰收后出现卖粮、卖棉难和收购价格
降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1986年4月, 中共济宁市委针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 提出了要突出抓好
“一个稳增”、“两个调整”、“三个突破”、“四个开发”、“五个联合”,即:
稳定粮田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劳力结构,促进农村
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实现畜牧养殖业、水产业和乡镇企业的新突破;集中进行山区、
湖区、平原中低田和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大力发展城乡联合、工农联合、科技联合、
运销联合和对外横向经济联合。同时提出要进一步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积极
发展和逐步完善合作制,落实和完善合同定购制度,认真实行以工补农,努力减轻农
民负担, 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搞好技术改造等8项政策措施。经付诸实施,全市粮田
面积扩大到500万亩以上,高产值经济田显著增加,10个平原和半平原县市区,有9个
达到平原县绿化标准,生猪、草食家畜、家禽的存养量、出栏率和水产养殖面积,都
有大幅度增长,各业均涌现出一批专业户、专业大户和经济联合体,社会化服务和技
术指导的力度普遍加强,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也得到较好落实,从而连续两年夺得农
业大丰收。按新口径统计,1986、1987年农业总产值分别增到244004万元和253476万
元。1987年创粮食总产307554万公斤的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虽遭受严重旱灾和霜冻,
但农业仍取得较好收成,粮食总产260292.3万公斤,棉花总产7460.7万公斤,油料总
产5269.9万公斤, 水果总产5370.9万公斤, 肉类总产14893.5万公斤, 禽蛋总产
11468.1万公斤,奶总产531.9万公斤,水产品总产2536.6万公斤。农业总产值244711
万元,按同一口径比较,分别比1949、1978年增长6.75倍和1.37倍,其中种植业产值
163318万元,分别比1949、1978年增长5.67倍和0.97倍;林业产值4077万元,分别增
长40.86倍和0.53倍; 牧业产值54399万元, 分别增长14.42倍和2.87倍; 副业产值
19711万元, 分别增长13.43倍和58.73倍; 渔业产值3206万元, 分别增长0.55倍和
0.0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546.04元,比1978年增长9.19倍。
1990年,农业生产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总产值达到302682万元,其中,种植业产
值200283万元, 占66.20%;林业产值4501万元,占1.5%;畜牧业产值69824万元,占
23%; 副业产值23881万元, 占7.9%;渔业产值4193万元,占1.4%。农民人均存收入
633元, 绝大多数农民已经摆脱贫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富裕生活,开始向“小康”
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