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衡器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衡器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的衡器管理由各县度量衡贩卖所等机构管理。1950年,滕县专署
工商局派员到省度量衡检定所学习有关法规、管理办法和检定技术,此后开展衡器管
理工作,配备标准砝码300Kg,度量砝码一盒,标准米尺(600mm) 、市尺各1支,标准
铜市尺1支、 市尺量端器1支,合格印和销毁印各2枚。按系统、行业对使用的度量衡
器进行普查、普修。1952年合并济宁恒丰台秤厂和陈宝海机修厂,成立合作社,负责
台案秤的修理制造业务,同时对各行业和市场用度量衡器进行普检普修。同期衡器管
理工作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1953年,济宁专署成立,济宁度量衡检定所负责衡器管理工作,此时设备有标准
天平30Kg、 5Kg各1台,标准砝码500Kg。主要对生产和使用中的度量衡器进行管理。
1958年,筹建4项计量标准器具:即三等市制砝码、四等市制砝码、竹木直尺量端器、
标准斗升,至1963年底先后建成。1959年开始,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
命令》,推行国际公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衡器管理工作受到冲击,
一度处于停止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衡器管理工作迅速恢复和发展,并形成
制度,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检定记录完整,检定合格后有合格标志,如在计量秤杆上、
秤铊上打上堑印,不合格者有销毁印。1983年,济宁地区度量衡检定所改称济宁市衡
器管理所。1984年起,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度量单位的
命令》。1985年6月,举办修理木杆秤技术培训班,对111人颁发制修木杆秤许可证。
1986年,全市全面生产公斤秤,废止生产市制秤。1988年,在全市进行计量工作执法
大检查。同时,不断更新设备,提高检测、管理手段。到1990年,已能从事四、五等
质量量值传递工作,做到保证量值统一、准确一致,保证了衡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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