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
1984年,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全市各县 (市、
区) 相继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员。1984年,发布了《关于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受理市直企业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对市直企业使用注
册商标进行验证的通知》并组织实施。自1986年,贯彻实施了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商
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 ,先后对全市28家酒厂使用的注册商标101件进行检查,发现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商标使用不正确的占62%。 1987年,通过商标管理,对
产品质量进行监督。1988年,在全市开展了查办商标违法案件的工作,经过全市各级
工商部门共同努力, 当年共查办商标案件64件,罚款2.2万元。其中市局直接查办案
件6件,查处酒类假商标案件4起,罚款1.4万元,销毁假商标标识562.9万张。对使用
不正确的8.6万张商标标识作了限期使用的处理。 1990年,对全市医药行业、纺织行
业的企业商标进行整顿。 全年共受理违反《商标法》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2起,
已结案248起, 罚款112.4万元;罚没物品有非法印制倒卖的商标标识461.8万套;没
收假冒侵权白酒41330瓶、啤酒4020瓶、食品199240袋(瓶)、洗衣粉627箱、卷烟6031
条、自行车112辆、农药10吨、化肥35吨、假冒各类电器4.2万件、胶卷2500卷、非法
印制商标的模具印板42块,收缴物品总价值224万元。并跟踪挖出8个专门制售假冒名
牌白酒的团伙, 收缴了一批作案工具,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强了对商标印
制企业的管理,全市有66家商标印制企业许可定点印制,12家被注销了商标印制的经
营范围。1990年,已在全市有注册商标的818个企业中设立了专(兼) 职管理人员,形
成哪里有商标哪里就有管理的格局。
广告管理
建国以来,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生产、流通、消费全部按计划进行,不论是
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广告意识都十分谈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
对内搞活经济方针,广告的重要作用逐步被人们认识,广告开始兴盛起来。为加强对
广告业的管理,1982年,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先
后下发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告管理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济宁地区工商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境内广告经
营单位进行核准登记,核发了《营业执照》和《营业许可证》。1984年,全市广告经
营单位有19户、 从业人员184人,营业额11万元。1988年,贯彻国务院《广告管理条
例》精神,规范全市广告宣传。1990年,全市设置广告招贴栏31处、路牌广告8100块、
霓红灯3000组、灯箱5000个,充分利用包括报刊、期刊、电视、广播、路牌电子屏幕、
霓红灯、橱窗、气球、车体、布幅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媒体。同期为加强广告市场
的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还查处了一批违章违法案件,如种植养殖业的虚假致富广告,
虚假的医疗广告,无证超范围经营的广告等,从而净化了广告市场。1990年,全市12
个县(市、区)均设置了广告管理机构,175个工商所配备了商标广告管理人员。
第六节商标广告管理
视图
商标管理
1984年,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全市各县 (市、
区) 相继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员。1984年,发布了《关于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受理市直企业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对市直企业使用注
册商标进行验证的通知》并组织实施。自1986年,贯彻实施了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商
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 ,先后对全市28家酒厂使用的注册商标101件进行检查,发现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商标使用不正确的占62%。 1987年,通过商标管理,对
产品质量进行监督。1988年,在全市开展了查办商标违法案件的工作,经过全市各级
工商部门共同努力, 当年共查办商标案件64件,罚款2.2万元。其中市局直接查办案
件6件,查处酒类假商标案件4起,罚款1.4万元,销毁假商标标识562.9万张。对使用
不正确的8.6万张商标标识作了限期使用的处理。 1990年,对全市医药行业、纺织行
业的企业商标进行整顿。 全年共受理违反《商标法》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2起,
已结案248起, 罚款112.4万元;罚没物品有非法印制倒卖的商标标识461.8万套;没
收假冒侵权白酒41330瓶、啤酒4020瓶、食品199240袋(瓶)、洗衣粉627箱、卷烟6031
条、自行车112辆、农药10吨、化肥35吨、假冒各类电器4.2万件、胶卷2500卷、非法
印制商标的模具印板42块,收缴物品总价值224万元。并跟踪挖出8个专门制售假冒名
牌白酒的团伙, 收缴了一批作案工具,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强了对商标印
制企业的管理,全市有66家商标印制企业许可定点印制,12家被注销了商标印制的经
营范围。1990年,已在全市有注册商标的818个企业中设立了专(兼) 职管理人员,形
成哪里有商标哪里就有管理的格局。
广告管理
建国以来,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生产、流通、消费全部按计划进行,不论是
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广告意识都十分谈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
对内搞活经济方针,广告的重要作用逐步被人们认识,广告开始兴盛起来。为加强对
广告业的管理,1982年,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先
后下发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告管理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济宁地区工商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境内广告经
营单位进行核准登记,核发了《营业执照》和《营业许可证》。1984年,全市广告经
营单位有19户、 从业人员184人,营业额11万元。1988年,贯彻国务院《广告管理条
例》精神,规范全市广告宣传。1990年,全市设置广告招贴栏31处、路牌广告8100块、
霓红灯3000组、灯箱5000个,充分利用包括报刊、期刊、电视、广播、路牌电子屏幕、
霓红灯、橱窗、气球、车体、布幅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媒体。同期为加强广告市场
的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还查处了一批违章违法案件,如种植养殖业的虚假致富广告,
虚假的医疗广告,无证超范围经营的广告等,从而净化了广告市场。1990年,全市12
个县(市、区)均设置了广告管理机构,175个工商所配备了商标广告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