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意见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0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0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意见
(1992年3月14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开放、畅通、灵活、高效、可调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坚定不移地实行多渠道流通 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必须十分重视流通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近几年来,我市为搞活农产品流通,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发挥了主导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市贸易有了较快发展;农村系列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1990年全市农副产品收购总值达到19.3亿元,比1980年增长2.7倍;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12.4亿元,增长5.5倍;农副产品商品率上升到62.4%。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产品流通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很不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已成为全市进一步发展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关键环节。各级首要的是提高对流通重要性的认识,克服轻流通、轻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树立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观念,增强发展流通的紧迫感,把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作为一项紧迫的意义重大的战略任务来抓。要遵循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和各类农产品的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改革步伐。坚定不移地实行多渠道流通的政策,打破地域、行业、产品的垄断和封锁,尽快建立起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开放型流通网络。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是国家农产品流通计划的主要执行者,要充分发挥资金、技术、设备、信息和经营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为稳定和繁荣城乡市场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要敞开城门,取消关卡,提供方便,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加快建设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保证市场信息灵敏,做到货畅其流。 二、转换机制,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组织,要加快改革步伐,转换经营机制,真正与农民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为繁荣农村商品经济发挥好主渠道作用。 1、继续贯彻落实济发[1991]64号文件,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通过承包经营,进一步打破“一大三铁”,增强自身活力,逐步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 2、按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在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全员承包、分档承包、利润递增包干等承包经营形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边远亏损的门点,可以实行柜台承包,也可以实行租赁承包,还可以实行基层网点下伸,职工回村办点。 3、要积极与农民、其它民间购销组织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既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也可以在不同所有制之间进行联合。联合形式,既可以是联购联销、分购联销,也可以引厂进店、代购代销。 4、增强服务观念,拓宽服务领域,同农民建立产供销、种养加、农工商联合体,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为自己建立可靠的货源或原料基地。 三、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产销一体化组织 目前,我市农村已经出现一批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组织,对于联结千家万户建立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减轻市场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按照产、供、加、储、运、销一体化的目标,积极发展产销一体化组织,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1、供销合作社和外贸部门要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大宗农副产品产销关系,在农工商、产销区、内外贸之间,发展分购联销、联营联销、远购近销和近购远销。积极发展出口创汇农业,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 2、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国营商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机、乡镇企业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外贸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乡镇企业,牵头或参与产销一体化经营活动,成为沟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 3、积极组建区域性的专业生产合作社或协会,提高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4、按照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县以上国合商业送货下乡、跟集赶会,只在销地内纳一道营业税,并减半征收市场管理费。 四、加快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市场是流通的载体。农产品流通的发展,依赖于市场发育。因此,要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1、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今后两三年里,要下力气抓好市场建设,改变市场建设滞后的状况。在巩固、提高现有的各类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的同时,要集中力量建设好梁山冀鲁豫边界工业品批发市场、梁山黄牛市场、汶上小尾寒羊市场、市郊区吴湾皮毛专业市场、嘉祥建材专业市场、鱼台大米市场、兖州粮食批发市场、兖州畜禽专业市场、金乡农机市场、曲阜旅游用品市场、微山湖产品市场、邹县林果市场、泗水林果市场。新、改、扩建的市场,要起点高,功能强,规模大,辐射广,使我市的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变成流通优势、市场优势,逐步形成鲁西南商品流通中心。 2、鼓励社会各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兴办各类市场。要国营、集体、个体共搭戏楼,同建市场。既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集资兴办,也可由国合商业、工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资金和物资独办或联办,允许乡村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工商户集资兴办。其它单位主办的专业、批发市场,在税费上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兴办的同样对待。 3、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建设专业、批发市场,要继续贯彻落实济政发[1988]88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市场建设资金多方面筹集的规定。使用银行贷款进行集贸市场建设的,各级财政可适当给以贴息;在税收上,可免税1年,减税1年,用3年的税收归还建设贷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集贸市场建设,具体比例由各级政府确定。从集市零散税中提取10%用于市场建设的资金,由同级税务部门负责通过财政部门办理退库手续,直接划拨到位。要走城乡开发建市场的路子,边建设边卖产权或出租设施,滚动式发展。 4、要把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级政府对市场占地要认真加以解决,城建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予以支持。乡镇驻地,要专设场地,增加设施,集中管理。在城区,可在限定地点、时间内开设早市和晚市,或设置服务性商点。还要积极发展边远地区、山区、湖区的集贸市场。 5、要积极地、有计划地举办生产要素市场,包括生产资料、金融、劳务、技术、信息等,以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 6、继续贯彻济发[1991]63号文件,改革粮食购销体制,加快流通设施建设。要在重点商品粮产区,大力发展储存、调运、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的建设投资,应列入基本建设规划。 五、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正常的流通秩序 农产品流通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正常的流通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济发[1991]62号文件,加快对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的“四放开”改革步伐,转换国合商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以及重要生产资料,逐步建立起储备调节制度,搞好市场吞吐,平抑市场波动,抵御市场风险。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专营工作,逐步减少中间环节,减少流通费用,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已经放开的农产品,要真正放开经营,反对划地为牢垄断封锁,打通城乡市场,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乱罚款的非法行为。 目前,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难度在农业外部。今后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协调制度,由政府主管负责人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协商,及时解决农产品流通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为流通体制改革贡献力量。工商管理部门要简化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手续,依法收取管理费,做到管而有法,放而有度,活而有序。金融部门要积极提供所需资金,做到哪里有购销活动,金融业务就开办到哪里。城建、运输等部门要为搞活流通创造条件,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