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辖济宁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请示报告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0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article/10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辖济宁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请示报告


(1983年10月18日)

省委并报省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本着精简的原则,经过市委常委反复酝酿讨论,拟定了济宁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市委工作部门设九个:
    1.市委办公室
    2.市委研究室
    3.市委组织部
    4.市委宣传部
    5.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6.市委企业政治工作部
    7.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也是市政府的农业委员会)
    8.市委政法委员会
    9.市委老干部局
    不列市委工作部门序列,按照党章规定设立的机构二个: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级机关党委(局级,由市委组织部代管)
    不列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市委事业单位设四个:
    市委党校(部委级)
    济宁市日报社(局级)
    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副局级,归市委办公室领导)
    市档案管理处(馆)(副局级,归市委办公室领导)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设三十九个:
    1.市政府办公室
    2.市计划委员会
    3.市经济委员会
    4.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5.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6.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7.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8.市民政局
    9.市公安局
    10.市司法局
    11.市人事局(市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于人事局)
    12.市劳动局
    13.市统计局
    14.市物价局
    15.市物资局
    16.市审计局
    17.市财政局
    18.市税务局
    19.市商业局
    20.市粮食局
    2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2.市对外贸易局
    23.市机械电子工业局
    24.市第一轻工业局
    25.市第二轻工业局
    26.市交通局
    27.市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局
    28.市标准计量局
    29.市市政建设局
    30.市房地产管理局
    31.市农业局
    32.市林业局
    33.市水利局
    34.市水产局
    35.市教育局
    36.市卫生局
    37.市文化局
    38.市广播电视局
    不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作为经济组织的单位设一个:
    市供销合作社(局级,市政府领导)
    不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列企业编制的单位设四个:
    市煤炭冶金工业公司(局级,市政府领导,委托市经济委员会代管)
    市化学工业公司(局级,市政府领导,委托市经济委员会代管)
    市纺织工业公司(局级,市政府领导,委托市经济委员会代管)
    市农机管理服务公司(局级,市政府领导,委托市农业委员会代管)
    不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比局低半格的单位设八个: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归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市政府民族事务处(对外保留市政府宗教事务处的名义,归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归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市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市经济委员会领导)
    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归市农业委员会领导)
    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
    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管理)
    市文物管理处(事业单位,归市文化局领导)
    (三)按照宪法和有关规定设四个部门: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市政协办公室
    3.市人民检察院
    4.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人民团体设七个部门:
    1.市总工会
    2.共青团济宁市委
    3.市妇女联合会
    4.市科学技术协会
    5.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合署)
    6.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组(设于市文化局)
    7.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筹备组(设于市委党校)
    (五)民主党派
    市工商联合会(与市民主建国会合署办公)
    二、人员编制
    根据中发〔1983〕6号文件:按照城市人口(不含市辖县的人口)的千分之三到四核定编制的原则规定和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的意见按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三点五核定编制。济宁市、济宁县一九八二年人口普查共有734394人,应定编制2570人,辖七个县,另增编制350人,据此计算,我市编制总额为2920人。一九八二年底地直、济宁市、济宁县党政群机关除公、检、法、司外,实有工作人员4072人,需精减1152人,精减人数占实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三。
    三、领导班子配备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指示要求,结合我们的实际,领导班子的职数、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拟掌握以下原则进行调整配备。
    市委正副书记、常委、委员,市人大正副主任。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其职数、年龄、文化程度按中央和省的规定办。
    市属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一般配二至三职;工作面宽,任务重的部门可多设一、二职;设党委的部门也可以多设一、二职。正副部局长任职年龄,男不超过六十岁,女不超过五十五岁。部局正副职个别同志虽已达到离休年龄,但工作确实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组织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延长任职期限,但最大不超过六十二岁。
    新进各级领导班子的干部,一般必须具备大专文化水平(包括自学成才相当大专水平的干部),市直各部门领导成员具有大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经济、文教、科技、卫生等部门的领导班子内,大专文化程度的要占一半以上,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中级以上技术业务职称的干部。同时,注意培养选拔优秀的女干部。一定要把好政治标准关,坚决防止“三种人”和反对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路线的人,及在经济领域或其他方面严重违法乱纪的人混进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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