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劳动人口构成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7&A=1&rec=97&run=13

市辖域人口多, 劳动力资源丰富。 据1962年统计,具有劳动年龄的人口为
3439478人, 占总人口的59.3%。 其中社会劳动者2777216人,占劳动力资源的
80.7%(职工138187人,占4.98%;农村劳动者2582806人,占93%) ;其他劳动
者(包括16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家务劳动力、待学待业劳动力)662262人,占劳动
力资源的19.3%。
第三次人口普查,15岁以上劳动人口5400872人。其中在业人口4061975人,
占具有劳动年龄人口的75.2%; 不在业人口1338897人,占具有劳动年龄人口的
24.8%。在15岁以上不在业人口中,在校学生220414人,占具有劳动年龄人口的
4.08%; 家务劳动人口841330人,占15.58%,待升学人口8604人,占0.16%;
国家统一分配人口119人,市镇待业人口1773人,占0.03%;退休退职人口52638
人,占0.97%;其他人员214019人,占4%。
按实际可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1960年社会劳动者3968735人(含平度县),
占总人口的50.96%。第三次人口普查为4061975人,占总人口的52.9%。社会劳
动者主要分布在农业、工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第三产业发展
较快, 农业劳动力逐步地向非农业部门转移。 198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量为
316.73万人, 比1980年的265.32万人增加51.41万人,增长19.4%。其中第一产
业使用劳动力236.71万人, 占劳动力总量的75%,比1980年的84%下降9%;第
二产业使用劳动力44.85万人,占劳动力总量的14%,比1980年的11%上升3%;
第三产业使用劳动力35.17万人,占劳动力总量的11%,比1980年的5%上升6%。
1990年, 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 15岁及15岁以上具有劳动年龄的人口
6402110人, 占总人口的74.69%。 其中在业人口5184661人, 在业人口比重为
80.98%, 不在业人口为1217449人, 占19.02%。 不在业人口中,在校学生占
4.31%,料理家务人口占9.02%,待升学人口占0.11%,市、镇待业人口占0.15
%,离休、退休、退职人口占1.37%,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占3.77%,其他不在业
人口占0.28%。 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 8年间在业人口比重上升
6.14个百分点;不在业人口中在校学生比重上升0.18个百分点,料理家务人口比
重下降6.68个百分点, 待升学人口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离休、退休、退职人
口比重上升0.33个百分点,丧失劳动能力等其他不在业人口比重下降0.02个百分
点。
全市在业人口中,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水利业) 4186327人,占在业人口的
80.74%,第二产业(指工业、建筑业) 559610人,占10.79%,第三产业(指地质
普查和勘探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房地产
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咨询服务、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
艺术、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金融保险业、国家党政机
关和社会团体)438724人,占8.46%。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8年间,
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8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
重上升1.25个百分点。
劳动人口负担系数, 按15至64岁为劳动人口计算,负担0至65岁以上人口,
总负担系数1964年为83.21%,1982年为54.73%,1990年为46.45%;负担0至14
岁的少年儿童, 1964年为75.05%,1982年为45.90%,1990年为37.06%;负担
65岁以上老人,1964年为8.16%,1982年为8.83%,1990年为9.39%。
城乡劳动人口的负担系数有差异。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市乡村劳动人口
总负担系数为55.71%,比镇总负担系数的48.3%高7.41个百分点,比市 (市辖3
区和青州、诸城市)总负担系数的40.9%高14.81个百分点。
潍坊市1982年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
┌─────────────┬────┬─────┐
│行业别 │在业人数│占在业人口│
│ │ │(%) │
├─────────────┼────┼─────┤
│总计 │4061975 │100.0 │
├─────────────┼────┼─────┤
│一、农、林、牧、渔业 │3281335 │80.78 │
├─────────────┼────┼─────┤
│二、矿业及木材采运业 │35356 │0.87 │
├─────────────┼────┼─────┤
│三、电业、煤气、自来水的生│5754 │0.14 │
│产和供应业 │ │ │
├─────────────┼────┼─────┤
│四、制造业 │391082 │9.63 │
├─────────────┼────┼─────┤
│五、地质勘探和普查业 │1651 │0.04 │
├─────────────┼────┼─────┤
│六、建筑业 │18194 │0.45 │
├─────────────┼────┼─────┤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32620 │0.80 │
├─────────────┼────┼─────┤
│八、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90280 │2.22 │
│及仓储业 │ │ │
├─────────────┼────┼─────┤
│九、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8814 │0.22 │
│和居民服务业 │ │ │
├─────────────┼────┼─────┤
│十、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25657 │0.63 │
├─────────────┼────┼─────┤
│十一、教育、文化艺术事业 │90190 │2.22 │
├─────────────┼────┼─────┤
│十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2087 │0.05 │
│务事业 │ │ │
├─────────────┼────┼─────┤
│十三、金融、保险业 │7087 │0.17 │
├─────────────┼────┼─────┤
│十四、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40694 │1.00 │
│群众团体 │ │ │
├─────────────┼────┼─────┤
│十五、其他行业 │1153 │0.03 │
└─────────────┴────┴─────┘
潍坊市1982年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

┌─────────────┬────┬─────┐
│职业别 │在业人数│占在业人口│
│ │ │(%) │
├─────────────┼────┼─────┤
│总计 │4061975 │100.0 │
├─────────────┼────┼─────┤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92369 │4.73 │
├─────────────┼────┼─────┤
│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51986 │1.28 │
│单位负责人 │ │ │
├─────────────┼────┼─────┤
│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4581 │0.85 │
├─────────────┼────┼─────┤
│四、商业工作人员 │57675 │1.42 │
├─────────────┼────┼─────┤
│五、服务性工作人员 │57262 │1.41 │
├─────────────┼────┼─────┤
│六、农、林、牧、渔业劳动者│3142597 │77.37 │
├─────────────┼────┼─────┤
│七、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525029 │12.93 │
│关人员 │ │ │
├─────────────┼────┼─────┤
│八、其他劳动者 │483 │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