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昌邑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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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县位于潍坊市东北部。总面积189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0.96 %。
耕地107.36万亩。1990年全县总人口为671046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1.6%。绝大
多数为汉族,另有回族、满族、苗族、彝族、壮族、蒙古族、布依族、朝鲜族、
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辖8镇、14乡,814个村。县人民政府驻都昌镇。
昌邑县是山东省著名的“侨乡”之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
放的政策,经济迅速发展。199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133537 万元, 国民收
入达114351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316248万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分
别达到1990元和1704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3.2倍和3倍。
建国后,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广大农民依靠集体的力量,大搞农田
水利建设。对历史上为害最大的潍河进行重点治理。在潍河干支流修建大中型水
库18座,总库容15.9亿立方米,还对水库下游险工地段不断进行修筑加固。同时
凿井修渠,引潍灌溉,改洼治碱,实现了排灌系统化、土地园田化、沟渠路绿化,
旱能灌,涝能排,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推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到
1990年, 全县共有机电井12484眼, 有效灌溉面积78.07万亩; 农业机械动力
492312千瓦, 农业用电量9389万千瓦小时;农业总产值35622万元,粮食总产量
40.298万吨。
1949年前,全县仅存残林121亩,果林2950亩。建国后, 林业生产发展较快。
到1985年,全县实有林地7.8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9.5%, 曾荣获国家林业部平
原绿化“景泰蓝” 奖怀。 1990年,全县实有林地面积109779亩,农田林网面积
72.8万亩, “四旁”植树104万株,果树面积60328亩,果品总产量1.245万吨。
1949 年,全县有大牲畜4.7万头。建国后,畜牧业稳定发展。1955年,大家畜发
展到7.1万头。1990年,全县大牲畜存栏66647万头。
1949年,全县沿海24个村庄,有537人从事海洋渔业,有小帆船30只, 年捕
捞量为0.235万吨。 建国后,沿海渔民进行了民主改革。1950年,全县组织了28
个渔业生产互助组,共有渔民655人。1954年,沿海一带成立了5处初级渔业生产
合作社,翌年冬,又发展成2处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有专业渔民666人。人民公
社成立后,渔业劳力一直稳定在500人左右。1978年后,推行了渔业生产责任制,
调动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 1982年,全县从事海洋捕捞的专业队发展为6处,专
业渔民921人,各类机帆船196只,年捕捞量达到0.8776万吨。1990年已建成盐田
32万公亩, 建成虾池7.2万亩。全县有渔民4258人,各类渔船264只,年捕捞量
1.1126万吨。1988年至1990年3年生产原盐83万吨,收获对虾1.2986万吨。
清末,柳疃一带便成为丝业荟萃之地。到1932年,县内有织绸木机1 万余架,
工作人数达10万名左右。1938年日军入侵后,战争频仍,工业萧条。1949年,县
内工业主要有织绸、织布、铸造、榨油、酿酒、砖瓦、抽纱、草编、毛笔制作等
行业,从业人员仅有2230人,年产值32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1.1%。第一个
五年计划期间,私营工业逐步被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组织所代替。1958年,人
民公社盲目地大办社队工业, 不到半年,即猛增到696处。后因原料缺乏,管理
混乱, 设备简陋,绝大部分社队企业停办。1961年,工业逐步恢复。1966年后,
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破坏,工业发展缓慢。1978年后,贯彻改革、开放、搞
活的方针,工业开始稳定发展。至1985年,全县全民企业18处,工业总产值8140
万元;乡村企业1970处,工业总产值32463万元。全县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662个,
从业人员6806人;个体企业1306个,从业人员5881人。1990年,全县已初步形成
以纺织业为骨干,有机械、化工、造纸、塑料、食品、建材、工艺美术等十几个
门类的地方工业体系,各类工业企业达到5659处,工业总产值达到230989万元。
人民生活不断提高,197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4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2元。
1990年, 职工年平均工资18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25元,人均占有粮食259.32
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