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潍坊特别区
许谭刘谢并胶东鲁中二区党委:
(一)华东局决定准备新解放潍坊地区,预定划六十万左右人口成立潍坊特别
区,受华东局直接领导,并指定以曾山同志为潍坊特别区市委书记,以张凯帆为
特别市市长,以姚世峰为警备司令员,以黄赤波为公安局长。
(二)胶东鲁中二地委潍坊地下工作组织和干部均望通知该组织负责人与曾山
同志接洽归特别市委领导。
(三)前指定胶东调二百干部应速调集交曾山调用。
华东局四月一日
(一九四八年发文,原件藏中央档案馆。)
通知
新解放昌潍等地,其与老区半老区特点各有不同,故工作任务与工作步骤亦
异。为统一与加强新区领导起见,特将昌潍等地划为特区,成立直属地委,归华
东局直接领导。该委员会以赵毓华、李士英、赵笃生、王众音、刘宿贤诸同志为
委员,并以赵毓华同志为书记,刘士英同志为保安司令,王众音同志为宣传部长,
赵笃生同志为专员。自即日起凡胶东、渤海、鲁中已划归该区有关县区党政军民
组织及其干部,即受昌潍地委直接领导并积极进行工作。原在该区之干部,各战
略区不得自由调动。至于原在该区剿匪部队应归原来各地旧建制,但在剿匪期间,
必须受该地委直接领导,各战备区亦不得自由调动。如须调回部分或全部武装者,
必须事先提请华东局批准。
上通知。
华东局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
(原件藏中央档案馆)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摘录)
(83)国函字175号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请示悉。同意你省:
一、(略)
二、撤销潍坊地区。将潍坊地区的昌邑、昌乐、安丘、高密、诸城、五莲、
临朐、益都、寿光九县划归潍坊市管辖。撤销潍县,将潍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潍坊
市。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七、(略)
八、(略)
九、(略)
十、将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管辖。
十一、(略)
十二、(略)
方案中所报六个地区和八个省辖市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核定为四万零五百
人(不包括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的编制)。各地、市的编制请省具体安排。
一九八三年八月三十日
(录自昌潍师专图书馆)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录)
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政府,各大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省
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军区党委:
我省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的区划调整和编制总额,国务院已于一九
八三年八月三十日批复下达。现将实施我省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改革部分地区的区划和领导体制。
(一)(略)
(二)撤销烟台、潍坊、济宁三个地区,将烟台、潍坊、济宁三市组建成为省
辖(地专级)市,分别领导二十八个县。
撤销潍坊地区和潍县, 将潍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潍坊市, 潍坊市组建为省辖
(地专级)市,领导昌邑、昌乐、安丘、高密、诸城、五莲、临朐、益都、寿光九
县。
(三)(略)
二、市既要管好城市,又要管好农村,城乡兼顾,相互支援。
三、(略)
四、坚决而有秩序地搞好地市一级的机构改革。
(一)加强领导,抓紧进行。
(二)把调整配备地市各级领导班子作为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
(三)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调整安排。
(四)省级各工作部门不要干预地市的机构改革。
以上,望认真研究执行。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九日
(录自潍坊市档案局)
一、文件辑存
视图
成立潍坊特别区
许谭刘谢并胶东鲁中二区党委:
(一)华东局决定准备新解放潍坊地区,预定划六十万左右人口成立潍坊特别
区,受华东局直接领导,并指定以曾山同志为潍坊特别区市委书记,以张凯帆为
特别市市长,以姚世峰为警备司令员,以黄赤波为公安局长。
(二)胶东鲁中二地委潍坊地下工作组织和干部均望通知该组织负责人与曾山
同志接洽归特别市委领导。
(三)前指定胶东调二百干部应速调集交曾山调用。
华东局四月一日
(一九四八年发文,原件藏中央档案馆。)
通知
新解放昌潍等地,其与老区半老区特点各有不同,故工作任务与工作步骤亦
异。为统一与加强新区领导起见,特将昌潍等地划为特区,成立直属地委,归华
东局直接领导。该委员会以赵毓华、李士英、赵笃生、王众音、刘宿贤诸同志为
委员,并以赵毓华同志为书记,刘士英同志为保安司令,王众音同志为宣传部长,
赵笃生同志为专员。自即日起凡胶东、渤海、鲁中已划归该区有关县区党政军民
组织及其干部,即受昌潍地委直接领导并积极进行工作。原在该区之干部,各战
略区不得自由调动。至于原在该区剿匪部队应归原来各地旧建制,但在剿匪期间,
必须受该地委直接领导,各战备区亦不得自由调动。如须调回部分或全部武装者,
必须事先提请华东局批准。
上通知。
华东局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
(原件藏中央档案馆)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摘录)
(83)国函字175号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请示悉。同意你省:
一、(略)
二、撤销潍坊地区。将潍坊地区的昌邑、昌乐、安丘、高密、诸城、五莲、
临朐、益都、寿光九县划归潍坊市管辖。撤销潍县,将潍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潍坊
市。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七、(略)
八、(略)
九、(略)
十、将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管辖。
十一、(略)
十二、(略)
方案中所报六个地区和八个省辖市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核定为四万零五百
人(不包括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的编制)。各地、市的编制请省具体安排。
一九八三年八月三十日
(录自昌潍师专图书馆)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录)
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政府,各大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省
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军区党委:
我省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的区划调整和编制总额,国务院已于一九
八三年八月三十日批复下达。现将实施我省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改革部分地区的区划和领导体制。
(一)(略)
(二)撤销烟台、潍坊、济宁三个地区,将烟台、潍坊、济宁三市组建成为省
辖(地专级)市,分别领导二十八个县。
撤销潍坊地区和潍县, 将潍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潍坊市, 潍坊市组建为省辖
(地专级)市,领导昌邑、昌乐、安丘、高密、诸城、五莲、临朐、益都、寿光九
县。
(三)(略)
二、市既要管好城市,又要管好农村,城乡兼顾,相互支援。
三、(略)
四、坚决而有秩序地搞好地市一级的机构改革。
(一)加强领导,抓紧进行。
(二)把调整配备地市各级领导班子作为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
(三)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调整安排。
(四)省级各工作部门不要干预地市的机构改革。
以上,望认真研究执行。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九日
(录自潍坊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