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陈纪明 资料库:潍坊市情资料库 章节:潍坊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20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20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陈纪明


    陈纪明 (1908.10-1989.6.22)  原名陈梅五,曾用名陈昆山,寿光县北台头
村人。
    他出身于农民家庭。 192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投身革命工作,
1926年春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在本村任党支部书记,1929年任中共寿光
县委宣传委员,1935年任中共寿光县工委宣传委员。在白色恐怖下,他积极开展
对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斗争,采取多种策略保护了革命力量。1937年冬,他参与
创建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任中队长、大队政委。1939年转地方工作,历
任寿光县自卫团长、邹长中心县委民运部长、高苑县民政科长、清河专署民政科
长、邹平县县长、中共张店市委委员、张店市长等职。在抗日战争时期,他辗转
敌后,艰苦奋斗,组织壮大地方革命武装,团结各方面革命力量,建立抗日民族
统一战线,巩固地方政权建设,保卫了抗日根据地。
    1950年5月, 调任淄博专区法院院长,后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中
共山东省委政法部处长,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政法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司法
厅行政处长,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宗教事务处副处长兼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等
职。并被选为第四届省政协委员,第五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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