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特需供应 资料库:潍坊市情资料库 章节:潍坊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5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5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辑 特需供应


    麻醉、毒、剧药品的供应
    民国初期,政府曾颁布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令,严禁私卖。但当时鸦片烟毒泛
滥,条令如同一纸空文。1948年,潍坊特别市人民政府颁布《潍坊特别市医药管
理暂行规定》 , 责令药商将购存的麻醉毒剧药品清点造册备查;只准有药剂师
(士)的药房经营;非有医师签名的处方不得出售;标签应标明麻醉、毒剧字样,
药品应分开贮藏,加锁保管,中西药按同一规定管理。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
府卫生部颁布了《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及该条例的《实施细则》。全区医药
经营部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麻醉药品在50年代仅限于有学历证书医师的医院使
用。60年代初期,较大的公社医院亦可申请购用。1963年,山东省卫生厅规定停
止供应县以下医疗单位。 1965年,再度扩大使用范围。1978年9月,国务院颁布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使用范围放宽至公社以上医院和大中型厂矿卫生院。晚
期癌症患者由就诊医院核发“专用卡”到指定的就近医院购药。医疗单位购用,
由地区卫生局核定级别后,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办理备案及购用手续。
到药店购买毒剧药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
    疫情、抢救药品的供应
    解放前,发生疫情、灾情,私营药店抬价销售,牟取高利。20世纪初,安丘
县的“西万和”药店曾以低价大量收购茵陈储存。翌年春,肝炎流行,高价出售,
获取暴利。新中国建立后,国营医药商业重视疫情及抢救药品的供应,每遇疫情、
灾情,闻风而动,分工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千方百计满足医疗需要。
1960年全区发生食物中毒事件87起,潍坊药材站迅速将有关药品送到各发病地点。
1963年春,临朐七贤店土炸药爆炸,百余人受伤。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亲
自过问,并派来专家救援,动用飞机星夜空投血浆。专区卫生局在益都县成立抢
救烧伤办公室,二级站紧急组织调运急救药品。还求援昆明医药站采集新鲜桉叶
两袋用于治疗。 1965年至196 7年,全地区“流脑”、“乙脑”流行,潍坊药材
站迅速从省外调入84种中西药品应急。
    计划生育用品的供应
    1955年2月, 国营潍县医药支公司从上海购进避孕工具公开出售。1963年,
节制生育列入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各县(市)批发部、经营组、零售店开设避孕药
具供应专柜,销量明显上升。1975年,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外宾使用,按价
收费。1985年,避孕药具的调拨发放移交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