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组织形式
区卫生所1951年全专区建立区卫生所22个,1957年增至193个,占全区213个区的
90.6%,人员达1330人。每个所多者十几人,少者三四人,组织不健全,业务水平低
,偏重医疗,忽视防保工作。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区卫生所改为公社医院。
联合诊所1951年,贯彻政务院《关于组建联合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将
散在的中西医务人员和私人诊所、药铺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组织联合诊所。
至1954年,全区有西医联合诊所156个,中医联合诊所749个。1956年,全区中医联合
诊所、西医联合诊所和中西医联合诊所,共1194个,5100人。联合诊所业务受区卫生
所领导,行政上受区、乡政府领导。
1958年,中心联合诊所改为公社医院。其余的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经济自负盈
亏、单独核算,在公社医院的统一管理下工作。
1962年,部分联合诊所下放生产大队管理。1963年,下放的联合诊所及人员陆续
收回,由公社医院管理。
1968年联合诊所人员除少数吸收到公社医院外,其余下放大队当赤脚医生。197
3年下放人员全部收回,分配到公社卫生院工作。
公社医院和县分院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以区卫生所和部分联合诊所为基础建
立公社医院235所。
1963年实行三权(人、财、物)下放,改为公社办或医生联合办,自负盈亏,独立
核算。1965年恢复公社卫生院。
1966年3月,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观点出发,先后将151所公社卫生
院定为“地区医院”,重点建设,在经费、医疗器械分配和人员配备上都优先照顾。
1971年“地区医院”全部转为全民所有制的“县分院”。70年代,对公社医院投资不
断增加,大中专毕业学生也逐步增加,医疗技术有了明显提高。一般卫生院逐步建起
病房,能开展常规检验、X光透视,能进行急腹症和创伤处理,做计划生育4种手术。
较大的县分院逐步开展了普通外科手术。
1980年以后,各县分院、公社卫生院加强了经济管理,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医院工作走上正规,医疗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
乡镇医院1984年,公社卫生院改为乡镇医院。乡镇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卫生技
术干部聘任制。
在新划出的乡,有的建立了独立核算的乡卫生所,不设正规病床,只设少量观察
病床,重点搞好社会卫生、一般疾病治疗和危重病人的临时救护工作;有的由原乡镇
医院设立门诊所,社会防保工作仍由原乡镇医院负责。
1986年,改革调整了乡镇医院的建设布局和发展方向,加强中心卫生院和乡镇专
科医院的建设,改革乡镇医院技术力量分散、重点不突出的弊端。每个县(市、区)建
立了3至5处中心卫生院,使之成为一个片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同年,全市已建立精
神病、痔瘘、正骨、中风、老年病等具有专科特色的乡镇医院30所。
改革乡镇医院管理体制,将条件成熟的乡镇医院移交乡镇政府管理,1988年已有
88.5%乡镇医院移交乡镇政府。
村卫生组织1950年,每村选拔2至3名青壮年,经培训,任保健员(或接生员),配
齐保健箱。1956年,全区有75个村保健站。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一轰而
起建起保健站1434个,社员免费医疗,超出了大队负担能力。1959年恢复药费自负的
办法。
1962年,生产大队保健站(卫生所)调整为3种形式,即联合诊所、个人开业、队
办保健站(室)。
1969年,昌潍地区各县在部分大队进行了合作医疗试点,1970年在面上推广。一
般由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三方集资合办卫生室,根据各大队的经济状况按人头集
资,每人每年2至5元不等。社员在本大队卫生室看病取药有的队免费,有的队半费。
对疑难病症由本队卫生室介绍到上级医疗单位就诊,其药费全部报销或部分报销。
1972年部分公社办起了社队两级管理的合作医疗,形式是公社医院从大队合作医
疗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由公社医院统一掌握使用,社员被介绍到公社医院治病可免
费。
1979年后,整顿队办合作医疗,逐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的村卫生室,并开展了
争创甲级卫生室评选活动。至1990年,全市行政村总数10226个,有医疗点的村1007
6个,其中医疗费减免的村2618个(含合作医疗277个)。
赤脚医生
1968年各地生产大队的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1970年中共中央2号文件指示,每
个大队配备赤脚医生2至3人。到1976年,全区赤脚医生31968人,平均每个大队2.6人
。同年9月,全区在胶县召开赤脚医生代表大会,对作出贡献的赤脚医生进行了表彰
。1981年,经考试考核给具有相当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颁发了“乡村医生证书”。
第六节援外、援藏、救灾
援外医疗队
自1968年,全区先后选派援助坦桑尼亚、北也门和马尔他医疗队员14批,53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人,每批出国时间为1至3年不等。
援藏医疗队
1973年7月和1977年6月,潍坊分别派出两批援藏医疗工作队,共34人,入藏时间
为2年。他们分配在日喀则地区萨嗄、江孜、定日、聂拉木等县,为藏族同胞治病、
制药、培训乡村医生等。《大众日报》曾以《毛主席派来的好阿吉姆》为题,报告了
高密县医院妇产科医生刘萍等一批医疗队员的先进事迹。
抗震救灾
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7.9级地震。7月30日,地区卫生局派出由72人组成的
医疗抢救队,奔赴唐山一带就地抢救伤病员,历时1个月,共抢救伤病员24000人次,
8月30日返回。
自1976年8月5日起,由唐山、丰南等地陆续转来伤病员2228人,分别住在地直医
疗单位、部队医院及潍县、昌邑、昌乐、益都、平度、高密、临朐等县医院和部分县
分院,共57个单位。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精心护理治疗。地区人民医院、益都中心
医院、昌医附属医院等组织专家分赴各单位巡回检查会诊,处理疑难病症。治愈210
8人,截瘫83人,死亡37人。治愈伤员分5批送返家园。
第五辑 乡村医疗卫生
视图
卫生组织形式
区卫生所1951年全专区建立区卫生所22个,1957年增至193个,占全区213个区的
90.6%,人员达1330人。每个所多者十几人,少者三四人,组织不健全,业务水平低
,偏重医疗,忽视防保工作。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区卫生所改为公社医院。
联合诊所1951年,贯彻政务院《关于组建联合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将
散在的中西医务人员和私人诊所、药铺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组织联合诊所。
至1954年,全区有西医联合诊所156个,中医联合诊所749个。1956年,全区中医联合
诊所、西医联合诊所和中西医联合诊所,共1194个,5100人。联合诊所业务受区卫生
所领导,行政上受区、乡政府领导。
1958年,中心联合诊所改为公社医院。其余的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经济自负盈
亏、单独核算,在公社医院的统一管理下工作。
1962年,部分联合诊所下放生产大队管理。1963年,下放的联合诊所及人员陆续
收回,由公社医院管理。
1968年联合诊所人员除少数吸收到公社医院外,其余下放大队当赤脚医生。197
3年下放人员全部收回,分配到公社卫生院工作。
公社医院和县分院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以区卫生所和部分联合诊所为基础建
立公社医院235所。
1963年实行三权(人、财、物)下放,改为公社办或医生联合办,自负盈亏,独立
核算。1965年恢复公社卫生院。
1966年3月,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观点出发,先后将151所公社卫生
院定为“地区医院”,重点建设,在经费、医疗器械分配和人员配备上都优先照顾。
1971年“地区医院”全部转为全民所有制的“县分院”。70年代,对公社医院投资不
断增加,大中专毕业学生也逐步增加,医疗技术有了明显提高。一般卫生院逐步建起
病房,能开展常规检验、X光透视,能进行急腹症和创伤处理,做计划生育4种手术。
较大的县分院逐步开展了普通外科手术。
1980年以后,各县分院、公社卫生院加强了经济管理,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医院工作走上正规,医疗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
乡镇医院1984年,公社卫生院改为乡镇医院。乡镇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卫生技
术干部聘任制。
在新划出的乡,有的建立了独立核算的乡卫生所,不设正规病床,只设少量观察
病床,重点搞好社会卫生、一般疾病治疗和危重病人的临时救护工作;有的由原乡镇
医院设立门诊所,社会防保工作仍由原乡镇医院负责。
1986年,改革调整了乡镇医院的建设布局和发展方向,加强中心卫生院和乡镇专
科医院的建设,改革乡镇医院技术力量分散、重点不突出的弊端。每个县(市、区)建
立了3至5处中心卫生院,使之成为一个片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同年,全市已建立精
神病、痔瘘、正骨、中风、老年病等具有专科特色的乡镇医院30所。
改革乡镇医院管理体制,将条件成熟的乡镇医院移交乡镇政府管理,1988年已有
88.5%乡镇医院移交乡镇政府。
村卫生组织1950年,每村选拔2至3名青壮年,经培训,任保健员(或接生员),配
齐保健箱。1956年,全区有75个村保健站。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一轰而
起建起保健站1434个,社员免费医疗,超出了大队负担能力。1959年恢复药费自负的
办法。
1962年,生产大队保健站(卫生所)调整为3种形式,即联合诊所、个人开业、队
办保健站(室)。
1969年,昌潍地区各县在部分大队进行了合作医疗试点,1970年在面上推广。一
般由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三方集资合办卫生室,根据各大队的经济状况按人头集
资,每人每年2至5元不等。社员在本大队卫生室看病取药有的队免费,有的队半费。
对疑难病症由本队卫生室介绍到上级医疗单位就诊,其药费全部报销或部分报销。
1972年部分公社办起了社队两级管理的合作医疗,形式是公社医院从大队合作医
疗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由公社医院统一掌握使用,社员被介绍到公社医院治病可免
费。
1979年后,整顿队办合作医疗,逐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的村卫生室,并开展了
争创甲级卫生室评选活动。至1990年,全市行政村总数10226个,有医疗点的村1007
6个,其中医疗费减免的村2618个(含合作医疗277个)。
赤脚医生
1968年各地生产大队的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1970年中共中央2号文件指示,每
个大队配备赤脚医生2至3人。到1976年,全区赤脚医生31968人,平均每个大队2.6人
。同年9月,全区在胶县召开赤脚医生代表大会,对作出贡献的赤脚医生进行了表彰
。1981年,经考试考核给具有相当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颁发了“乡村医生证书”。
第六节援外、援藏、救灾
援外医疗队
自1968年,全区先后选派援助坦桑尼亚、北也门和马尔他医疗队员14批,53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人,每批出国时间为1至3年不等。
援藏医疗队
1973年7月和1977年6月,潍坊分别派出两批援藏医疗工作队,共34人,入藏时间
为2年。他们分配在日喀则地区萨嗄、江孜、定日、聂拉木等县,为藏族同胞治病、
制药、培训乡村医生等。《大众日报》曾以《毛主席派来的好阿吉姆》为题,报告了
高密县医院妇产科医生刘萍等一批医疗队员的先进事迹。
抗震救灾
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7.9级地震。7月30日,地区卫生局派出由72人组成的
医疗抢救队,奔赴唐山一带就地抢救伤病员,历时1个月,共抢救伤病员24000人次,
8月30日返回。
自1976年8月5日起,由唐山、丰南等地陆续转来伤病员2228人,分别住在地直医
疗单位、部队医院及潍县、昌邑、昌乐、益都、平度、高密、临朐等县医院和部分县
分院,共57个单位。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精心护理治疗。地区人民医院、益都中心
医院、昌医附属医院等组织专家分赴各单位巡回检查会诊,处理疑难病症。治愈210
8人,截瘫83人,死亡37人。治愈伤员分5批送返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