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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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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辑 队伍
清末,潍坊的塾师多由秀才或儒生担任。其中,有自己设馆招生的,也有洽 商应聘的。清政府对各级各类学堂教员资格都有明文规定,但潍坊由于人才缺乏, 小学教员多由原塾师担任,中学堂及专科学堂,多聘用优级师范毕业生或选用一 技之长者担任。 民国时期,教育部规定:县立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局长委任,呈报省教育厅备 案;县立中学校长由县长委任,呈报省教育厅备案;省立中学校长由省长委任。 教务主任、训育主任、事务主任、教职员由校长聘任。潍坊境内的中小学主要聘 请中学、师范、优级师范或大专毕业生任教,也选聘部分科举出身的知识分子任 教。任期满后,接不到聘书即属解聘。 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教员,实行民主推荐和聘任制。师资来源主要是旧学 校教员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民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概由人 民政府委派、 任命。1948年4月,潍坊全境解放,对在旧学校任教的教师,本着 “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经短期培训,除少数有重大罪恶为人民所痛恨者 外均被留用。此后,为适应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又从社会上招收知识青年、 旧知识分子,经培训、选拔,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大、中专,师范院校,每年 都有一批毕业生分配到大、中、小学任教。这部分教师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 知识,多数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力量。 1958年以后,民办教师数额逐年增加。“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联办初级 中学盲目发展,造成教师奇缺,只得层层“拔尖”。大部分小学教师教了中学, 农村小学几乎全由民办教师担任(小学民办教师占73%,初中民办教师占48%)。 1969年小学下放到大队,大批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强行下放回原籍,因而一些 山区(如五莲、临朐县南部、益都县西南部)教师奇缺,许多小学无人教课。在此 情况下,只得用民办教师弥补,师资质量严重下降。1977年以后,几经整顿民办 教师队伍,并录用了一批高中毕业生任教,又因压缩高中,师资状况有了明显好 转。 1990年,潍坊高等院校教职工有1519人,是1965年的3.8倍;普通中学教职 工有38101人, 是1949年的61.6倍;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3155人, 是1949年的 20.8倍; 普通小学教职工41791人,是1949年的6.3倍;幼儿园教职工11756人, 是1949年的209倍;农业职业中学从无到有,1990年有教职工3821人。 1990年,潍坊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69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04人, 讲师202人; 中专专任教师1708人,其中高级讲师168人,讲师423人;普通中学 专任教师30339人, 其中大本、大专毕业者11004人;小学专任教师39349人,其 中中专、高中毕业及以上者29856人;中、小学教师中特级教师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