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典当、租赁、修建等纠纷,历来是城镇民事案件的重要内容,在
农村中亦占相当比例。在旧中国,官府腐败,物价飞涨,民不聊生,铸成了大量
的房屋纠纷,无处公断。新中国成立后,纷纷向人民法院投诉,1950年至1953年,
全区审结一审房屋案件1132起, 年均283起。1954年后,房屋案件下降。1958年
房产纠纷骤减。至196 1年,年均只有47起。1962年,在城镇进行房产税契工作,
落实房屋产权,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全民之间的房产纠纷增多。至1965年,
法院年均审结房屋案件151起。
人民法院审理房屋纠纷,在农村以房屋产权纠纷居多。对涉及土改的房产争
议,一般以土改时所确定的产权为准。在城镇以房屋典当、租赁纠纷为多。1958
年,潍坊市(县级)人民法院根据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审判实践,对处
理房屋典当、 租赁纠纷作了7条具体规定,对处理城镇房屋纠纷案件起到了良好
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部分公民的房屋被无偿占用或收缴,导致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 房屋案件大幅度上升。 1979年至1983年, 全市每年平均审结
272.8起。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无偿收缴的私人房屋,依法确认房主的所有
权;被集体或国营单位占用、借用或平调的个人所有的房屋,依法保护房主的房
屋所有权。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人民法院审理房产纠纷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比较突出的是城镇建设中拆迁安置引起的新纠纷,直接影响了城镇建设。1982年
上半年, 潍城就发生了火车站广场、印染厂等6起扩建工程因居民房主拒绝拆迁
影响施工案。人民法院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
及时进行审理,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农村发生的房屋案件,多系新村
规划引起的宅基使用纠纷,或村民建新房侵占集体土地等。各基层法院在两三年
中调集了千余名(次)审判人员,组织了数个巡回法庭,有计划、有步骤、由点到
面地进行清理农村房屋宅基纠纷,消除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宁。1949年至1990年,
全市市县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房屋案件6243起,二审房屋案件195起。
第二辑 房屋案件
视图
房屋买卖、典当、租赁、修建等纠纷,历来是城镇民事案件的重要内容,在
农村中亦占相当比例。在旧中国,官府腐败,物价飞涨,民不聊生,铸成了大量
的房屋纠纷,无处公断。新中国成立后,纷纷向人民法院投诉,1950年至1953年,
全区审结一审房屋案件1132起, 年均283起。1954年后,房屋案件下降。1958年
房产纠纷骤减。至196 1年,年均只有47起。1962年,在城镇进行房产税契工作,
落实房屋产权,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全民之间的房产纠纷增多。至1965年,
法院年均审结房屋案件151起。
人民法院审理房屋纠纷,在农村以房屋产权纠纷居多。对涉及土改的房产争
议,一般以土改时所确定的产权为准。在城镇以房屋典当、租赁纠纷为多。1958
年,潍坊市(县级)人民法院根据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审判实践,对处
理房屋典当、 租赁纠纷作了7条具体规定,对处理城镇房屋纠纷案件起到了良好
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部分公民的房屋被无偿占用或收缴,导致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 房屋案件大幅度上升。 1979年至1983年, 全市每年平均审结
272.8起。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无偿收缴的私人房屋,依法确认房主的所有
权;被集体或国营单位占用、借用或平调的个人所有的房屋,依法保护房主的房
屋所有权。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人民法院审理房产纠纷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比较突出的是城镇建设中拆迁安置引起的新纠纷,直接影响了城镇建设。1982年
上半年, 潍城就发生了火车站广场、印染厂等6起扩建工程因居民房主拒绝拆迁
影响施工案。人民法院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
及时进行审理,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农村发生的房屋案件,多系新村
规划引起的宅基使用纠纷,或村民建新房侵占集体土地等。各基层法院在两三年
中调集了千余名(次)审判人员,组织了数个巡回法庭,有计划、有步骤、由点到
面地进行清理农村房屋宅基纠纷,消除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宁。1949年至1990年,
全市市县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房屋案件6243起,二审房屋案件19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