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概况
潍坊市濒临渤海南部的莱州湾,海岸为东南、西北走向,呈弧形曲线状。海
岸线全长113公里。辖区总面积为2 142平方公里,内有两县1区(寿光县、昌邑县、
寒亭区) ,8个乡镇(寿光县道口乡、羊角沟镇、大家洼镇,昌邑县下营镇、卜庄
乡、青乡乡、龙池乡,寒亭区央子镇),41个自然村,123个省、市、县、乡(镇)
办厂(场)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学校,共计13800户,50121人。辖区内有港湾2处
(羊角、下营) ,码头6处(羊角沟港2处,大家洼1处,下营港2处,央子港1处),
渔船民4953人。各类船舶1505只,渔业、航运无线电台427部、对讲机156部。沿
海一带人民以农、渔、盐业生产为主。整个辖区属历代之战略要地。
边防保卫机构
1951年9月, 山东省边防保卫局在羊角沟设立羊角沟分局,隶属山东省边防
保卫局建制领导。 1952年5月,撤销羊角沟边防分局,改称公安分局,隶属昌潍
专署公安处建制领导。 1959年12月,建立羊角沟、下营、央子3处公安派出所,
分别隶属寿光、昌邑、潍县公安局建制领导。1961年昌潍专署公安处设立边防科,
并在羊角沟、 大家洼、下营、王家庄子、央子设立5处边防派出所。1962年撤销
边防科,设立边防大队,隶属昌潍地区公安支队建制领导,羊角沟、下营、央子
3处边防派出所改称边防哨所。1966年8月,撤销昌潍公安支队,隶属于昌潍军分
区建制领导。 19 68年边防哨所易名公安派出所。1974年重新组建边防派出所,
隶属于昌潍地区公安局治安科建制领导。1976年隶属于昌潍地区公安局民警科建
制领导。 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1979] 52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1979]
299号文件规定, 对边防保卫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成立了山东省昌潍地区人民
边防武装警察支队,下设羊角沟、下营、央子3处边防所。1983年1月,边防、内
卫、消防“三警”合一,成立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潍坊支队,下设边防保卫
分局和寿光、昌邑、潍县3个边防大队,以及羊角沟、下营、央子3个边防派出所。
1986年7月, 根据公安部[1985]54号文件的规定,“三警分开”,实行统一规
划,分级管理,分级指挥。潍坊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副团级)则隶属于山东省
公安厅边防保卫局建制领导。 1990年6月,建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潍坊市边
防支队(正团级),对外称潍坊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隶属于潍坊市公安局建制
领导,下设寿光县边防大队和羊角沟边防工作站、大家洼边防派出所,以及央子
边防工作站、下营边防工作站。
边防保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潍坊的边防保卫工作,公安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
配合,在边防辖区广泛开展了爱边护边的宣传教育,加强了渔船民和船舶管理;
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确保边防辖区安全。据统计,从1980-1990年,
对渔船民和沿海群众教育556场次,受教育渔船民49737人次,教育率达100%。拾
交反动传单42786张,反动“心战品”484件;并及时向边防机关提供大量可疑情
况和线索,协助边防机关查获一批案件。
根据关于“有利生产、方便群众、严格管理、防敌利用”的原则,加强对沿
海地区渔船民及船舶管理。从1980-1990年,共换发和新发《渔船民证》11623个,
《船舶户口簿》2589本,并办理《临时出海船民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同时,采
取定期普查、不定期抽查、代查相结合方法,对船舶码头进行检查,不断扩大查
船覆盖面, 有效地维护了海上社会安全。据统计,从1980-1990年,在边防辖区
查破刑事案件146起,查破治安案件231起,挖出犯罪团伙17个,打击处理各种违
法犯罪分子1851名。
第十二类 边防管理
视图
边防概况
潍坊市濒临渤海南部的莱州湾,海岸为东南、西北走向,呈弧形曲线状。海
岸线全长113公里。辖区总面积为2 142平方公里,内有两县1区(寿光县、昌邑县、
寒亭区) ,8个乡镇(寿光县道口乡、羊角沟镇、大家洼镇,昌邑县下营镇、卜庄
乡、青乡乡、龙池乡,寒亭区央子镇),41个自然村,123个省、市、县、乡(镇)
办厂(场)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学校,共计13800户,50121人。辖区内有港湾2处
(羊角、下营) ,码头6处(羊角沟港2处,大家洼1处,下营港2处,央子港1处),
渔船民4953人。各类船舶1505只,渔业、航运无线电台427部、对讲机156部。沿
海一带人民以农、渔、盐业生产为主。整个辖区属历代之战略要地。
边防保卫机构
1951年9月, 山东省边防保卫局在羊角沟设立羊角沟分局,隶属山东省边防
保卫局建制领导。 1952年5月,撤销羊角沟边防分局,改称公安分局,隶属昌潍
专署公安处建制领导。 1959年12月,建立羊角沟、下营、央子3处公安派出所,
分别隶属寿光、昌邑、潍县公安局建制领导。1961年昌潍专署公安处设立边防科,
并在羊角沟、 大家洼、下营、王家庄子、央子设立5处边防派出所。1962年撤销
边防科,设立边防大队,隶属昌潍地区公安支队建制领导,羊角沟、下营、央子
3处边防派出所改称边防哨所。1966年8月,撤销昌潍公安支队,隶属于昌潍军分
区建制领导。 19 68年边防哨所易名公安派出所。1974年重新组建边防派出所,
隶属于昌潍地区公安局治安科建制领导。1976年隶属于昌潍地区公安局民警科建
制领导。 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1979] 52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1979]
299号文件规定, 对边防保卫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成立了山东省昌潍地区人民
边防武装警察支队,下设羊角沟、下营、央子3处边防所。1983年1月,边防、内
卫、消防“三警”合一,成立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潍坊支队,下设边防保卫
分局和寿光、昌邑、潍县3个边防大队,以及羊角沟、下营、央子3个边防派出所。
1986年7月, 根据公安部[1985]54号文件的规定,“三警分开”,实行统一规
划,分级管理,分级指挥。潍坊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副团级)则隶属于山东省
公安厅边防保卫局建制领导。 1990年6月,建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潍坊市边
防支队(正团级),对外称潍坊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隶属于潍坊市公安局建制
领导,下设寿光县边防大队和羊角沟边防工作站、大家洼边防派出所,以及央子
边防工作站、下营边防工作站。
边防保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潍坊的边防保卫工作,公安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
配合,在边防辖区广泛开展了爱边护边的宣传教育,加强了渔船民和船舶管理;
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确保边防辖区安全。据统计,从1980-1990年,
对渔船民和沿海群众教育556场次,受教育渔船民49737人次,教育率达100%。拾
交反动传单42786张,反动“心战品”484件;并及时向边防机关提供大量可疑情
况和线索,协助边防机关查获一批案件。
根据关于“有利生产、方便群众、严格管理、防敌利用”的原则,加强对沿
海地区渔船民及船舶管理。从1980-1990年,共换发和新发《渔船民证》11623个,
《船舶户口簿》2589本,并办理《临时出海船民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同时,采
取定期普查、不定期抽查、代查相结合方法,对船舶码头进行检查,不断扩大查
船覆盖面, 有效地维护了海上社会安全。据统计,从1980-1990年,在边防辖区
查破刑事案件146起,查破治安案件231起,挖出犯罪团伙17个,打击处理各种违
法犯罪分子18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