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辑 居民身份证管理 资料库:潍坊市情资料库 章节:潍坊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3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3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辑 居民身份证管理


    颁发居民身份证
    潍坊市集中发证工作于1987年9月正式开始, 采取先试点、后全面展开的办
法。 首批发证的有青州、潍城、寒亭、坊子4个市、区;第二批从1988年开始,
有高密、 安丘、昌邑、寿光、临朐、昌乐、五莲、诸城等8个县、市。到1990年
底,全市共有16周岁应发证的6171920人,颁发居民身份证5742403人。

    居民身份证管理
    全市在集中发证后期,把工作转向日常管理。首先,加强了管理机构建设。
全市12个县(市、区) 公安局都配备了身份证管理人员,全市313个派出所都设立
了专职或兼职身份证管理内勤,基本上做到了层层有人办证、管证。二是加快完
成居民身份证管理资料的“两个取代”。全市各派出所全部用《常住人口登记表》
取代户口簿;用居民身份证底卡取代户口卡的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
市各级政府对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审批、发放、收缴、保管、使用等各个环节,
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989年,潍坊市政府颁发实施了《潍坊市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并印发2万份,广泛张贴宣传,强化群众带证、用证意识;同时协同工商、税务、
银行、邮电、旅店业务部门,广泛开展核查、查验活动,充分发挥居民身份证在
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保证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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