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管理工作原由民政部门主管。1956年初,公安机关从民政部门接管
农村户口管理,区、乡政府仍为农村户口登记机关。1958年,改革了农村户口管
理体制和方法,即由原来乡管户口,改为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管理体制。大队承
办出生、死亡登记;公社负责迁出、迁入、变更更正登记。1959年8月,各县(市)
公安局全部设立了户籍科(股) ,全区204处公社,除部分设立公安派出所外,其
余公社配备了户籍员195名。 196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人口核查工作。通
过核查,为党委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人口资料,并及时反映当
时人口外流、疾病和死亡的真实情况,同时也发现重报、漏报户口达130938人,
堵塞了在粮食分配上的漏洞。同时,也是为进一步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服务。据统
计,全区共查获流窜犯263名,来历不明人员20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8起。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户口管理遭到严重破坏,户口卡片残缺不全,户
口登记的重、漏、差错现象极为严重。1981年下半年,恢复和配备农村公社专职
户籍员。1982年全区各公社普遍设立公安派出所,具体承担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
实行了人口出生、 死亡、迁出、迁入等4项户口登记制度,将农村户口管理纳入
法制轨道。
第三辑 农村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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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管理工作原由民政部门主管。1956年初,公安机关从民政部门接管
农村户口管理,区、乡政府仍为农村户口登记机关。1958年,改革了农村户口管
理体制和方法,即由原来乡管户口,改为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管理体制。大队承
办出生、死亡登记;公社负责迁出、迁入、变更更正登记。1959年8月,各县(市)
公安局全部设立了户籍科(股) ,全区204处公社,除部分设立公安派出所外,其
余公社配备了户籍员195名。 196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人口核查工作。通
过核查,为党委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人口资料,并及时反映当
时人口外流、疾病和死亡的真实情况,同时也发现重报、漏报户口达130938人,
堵塞了在粮食分配上的漏洞。同时,也是为进一步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服务。据统
计,全区共查获流窜犯263名,来历不明人员20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8起。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户口管理遭到严重破坏,户口卡片残缺不全,户
口登记的重、漏、差错现象极为严重。1981年下半年,恢复和配备农村公社专职
户籍员。1982年全区各公社普遍设立公安派出所,具体承担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
实行了人口出生、 死亡、迁出、迁入等4项户口登记制度,将农村户口管理纳入
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