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公共秩序管理 资料库:潍坊市情资料库 章节:潍坊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3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3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辑 公共秩序管理
公共场所秩序管理 1949年1月3日,潍坊特别市公安局针对当时社会秩序异常混乱的局面,颁布 了《潍坊特别市娱乐场所暂行规定》,对剧院、电影院、说书场以及其他游艺场 所加强管理,实行申请登记和核发《营业许可证》制度。建国以后,各级公安机 关依据国家公共场所秩序管理法规,依靠和发动群众,维护公共秩序,为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据1980年底统计,全市充实 配备治安民警275名负责公共场所执勤巡逻, 跟车上线和定点守候,加强公共场 所秩序的管理,使公共场所的秩序明显好转。仅潍城就建立治安联防组37个,成 员368人, 其中反扒窃力量120人。这一年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791人。潍坊影院 由于加强治安管理, 发生扒窃案件36起, 比1979年的388起, 下降了94%。到 1990年, 全市已建立治安联防组8140个,成员17301人。一年来,抓获各种违法 犯罪分子4553人, 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种治安案件4666起, 查破各种刑事案件 1706起,预防和制止各种案件的发生达3984起。 严禁烟毒 潍坊烟毒流行始于帝国主义的侵入,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潍坊后,大肆 推销毒品,在其占领城镇,广设“土膏店”,组织“土膏业帮会”,大量制造、 销售毒品;在农村则强迫和引诱农民种植罂粟,潍县、寿光、昌乐、临朐等县是 种植罂粟较多地区。寿光县制造的“寿光土”曾名噪一时,成为山东三大名土之 一。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虽曾明令取缔,并设立戒烟所,推行禁毒,但由于 政治上腐败,屡禁不止。国民党的军政官吏则公开强迫和引诱农民种植罂粟,大 发毒财。当时,潍坊境内开设的烟馆有87家,其中潍城76家,安丘7家,高密4家; 开设的土膏店有26家, 其中潍城20家,益都2家,安丘3家,临朐1家。解放后, 1948年8月, 潍坊特别市政府颁发《禁烟治罪暂行条例》,并设立了潍坊市政府 戒烟所, 封闭了烟馆、膏店,清理收缴了毒品毒具。1950年3月,根据中央人民 政府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毒品的通令》,全区开展了禁毒工作。逮捕毒犯2名, 自首登记15名。 1952年4月,昌潍专署发布《关于严禁种植、贩卖、吸食鸦片毒 品的指示》 ,全区共发现吸食、种植毒品的有54人,分别作了处理。历经3年的 禁毒斗争,潍坊境内烟毒基本绝迹。但是,随着对外开放,国际贩毒集团的猖狂 渗透,走私活动和非法贸易增多,种植罂粟、贩运和吸食毒品又重新出现。1981 年根据国务院《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潍坊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 内, 开展了查禁烟毒的斗争。1990年全市共发现种植罂粟的4起,计1249棵。对 种植者给予了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严禁卖淫嫖娼 解放前, 潍坊境内有公开妓院48家,共有妓女203人。暗娼遍布铁路沿线车 站、旅馆以及娱乐场所。解放后,所有妓院自行解散,绝大部分妓女从良,获得 新生;少数妓女沦为暗娼,继续进行卖淫活动。1951年底,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 取缔妓院的通知,公安、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力量,对潍坊境内妓院、 妓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厉打击了引诱、教唆、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并 对妓女、暗娼进行教育、安置和性病治疗。使这一丑恶社会现象基本绝迹。1980 年以来,卖淫嫖娼活动又死灰复燃,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1983年全市共查获卖 淫嫖娼案件21起,卖淫妇女21人,嫖客161人,容留妇女卖淫犯罪分子5人。1990 年全市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06起, 查获卖淫妇女104人,嫖客151人,容留妇女 卖淫的犯罪分子10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卖淫活动的 通知》,对卖淫嫖娼活动开展了取缔和打击。1990年全市共处理267人。 查禁淫秽物品 1983年全市共查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85起, 1989年增至199起。根据国务院 《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在潍坊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文化、教育、 广播电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了严厉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 1983年,全市共处理传播淫秽物品者42人。收缴淫秽物品1825件,其中有录音带、 图书、手抄本、图片、扑克牌等。1990年全市共收缴淫秽物品7644件,处理传播 淫秽物品分子154人。 严禁赌博 解放前潍坊城乡赌博成风, 赌博的形式繁多, 有的“摇转盘”,有的专设 “赌场”、“宝棚”,利用“押宝盒”、“麻将”、“牌九”、“纸牌”、“骰 子”等赌具,进行赌博活动。广大农村冬闲季节,特别是春节之后,赌博之风盛 行。解放后,潍坊特别市政府颁发禁赌布告和《潍坊市禁赌暂行条例》,开展禁 赌运动,并依法逮捕处理了赌头20人。1961年春节之后,农村赌博歪风再次蔓延, 仅临朐就发生赌博案件151起,遍布15处公社,174个村队,参加赌博群众达1751 人。 临朐县公安机关对赌头赌棍进行严厉打击,逮捕3人。1980年以来赌博再次 盛行。1981年全区共查获赌博案件128起,处理211人,狠刹了赌博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