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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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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公安
公安机关,民国时期又称警察机关。1927年,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后,境 内进一步强化警察体制,将警察机构变成庞大的镇压机器。 境内人民公安机关是随着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完善,由各抗日根 据地党委社会部逐步转变为公安局。1948年11月18日,昌潍地区公安局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反特和剿匪斗争,给了敌特潜伏机构、土匪和反革命地下武 装组织以毁灭性打击。1950年冬,配合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上清除了旧社会遗 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巩固和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 社会主义改造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适时把保卫国家 的经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改造作为公安工作的中心,加强了隐蔽斗争中的侦察 工作和城乡治安管理,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进行,创造了一 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 心,坚决打击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公安业务建设,保卫了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级公安机关陷于瘫痪,实行军管。1973年撤销军管, 公安工作仍处于被动局面。 1978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全区各级公安机关 清除了“左”的影响,全面恢复和加强了公安队伍建设,并把公安工作的重点转 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决打击了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持 续不断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逐步改革和加强了治安管理,维护了社会治安的 基本稳定,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作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