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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信访受理与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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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 信访受理与查办
建国初期,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内容:(一)基层干部打击报复、违法乱 纪、吃请贪污、立场不稳、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帐目不清、生产资料价格不 合理等;(二)对行政、刑事、党纪、团纪处分和划定阶级成分不服等问题的申诉; (三)对粮食统购统销不满、反映口粮不足、要求退社等;(四)检举反革命分子和 各种坏分子;(五)要求入党、入团、调动工作、解决生活困难及就业等;(六)寻 找失踪军人、土地纠纷、婚姻纠纷、烈军属优抚等;(七)询问、批评、建议和其 他问题。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地、县(市)党委和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 原则, 认真负责,恰当处理,案件处结率每年在90%以上。1953年全区共受理人 民来信来访13587件次, 处结13545件,处结率为99.6%。昌邑县在处理人民来信 来访中,领导重视、全党动手,采取分级归口办理和结合中心工作、结合业务、 带卷下乡、发动群众办案的办法。通过处理来信来访,进一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 要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促进了各项工作 的开展。1961年地委推广了昌邑的经验,并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的情况,指 导面上工作。1960年至1963年,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口粮不足和统销方面的问题相 对集中,地委对统购统销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粮食工作加强了管理, 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的信访渠道基本被堵塞,众多的来信来访无人 查处。直到1970年,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秘书处设立了信访组,才开始查 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干部作风、打击报复、派性斗争、检举贪污盗窃、“割资 本主义尾巴”、自留地回收、乱伐社员树木、扒坟等问题。1972年,根据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信访 工作和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的报告》精神,昌潍地区加强了对进京上访人员的劝阻 收容工作,部分县设立了相应的信访工作机构。1976年,昌潍地委从受理的人民 来信来访中发现,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很多,地委常委根据当时全区的情况,作 出了关于“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的决定,并把领导接访制度和认真处 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了决定。随后推广了昌乐县委常委 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全区15个县市,有12个县市实行了领导轮流接访制度。据 统计, 1972年到1976年昌潍地委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0690人次,处结率前期为 76.3%,后期在90%左右。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些在历次运动中受到错关押、错处理、错开除的 人员开始写信上访。 1977年昌潍地区到中央联合接访室上访的人员达208人次, 内容包括揭发控告干部和反映历史积案、对各类处分定性不服、出身成分、遣返 疏散人口、精减退职、民事纠纷、户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方面的问题。到省 和地区上访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因此,地委确定由一名副秘书长抓信访工作,并 组织专门人员, 加强了劝阻收容工作。1977年共收容遣送41 49人,其中当地收 容1123人,外地送来3026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有关部门关于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文 件陆续颁发,信访数量急剧上升,1978年至1979年,地、县两级共受理171573件 次。信访工作的重点转向了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78 年,全区抽调了1652名机关干部,突击处理信访积案2556起。同时加强了劝阻收 容工作,成立了昌潍行署劝阻收容工作领导小组。1979年10月9日,中央检查组、 省委检查组来潍检查指导落实政策工作,对昌潍地区的做法给予肯定,并分别向 中共中央、山东省委汇报了昌潍地区信访工作抓得紧、办案快、结案率高、质量 好的情况。 对昌潍地区各级党委重视, 领导亲自接访办案;实行“四定一包” (定领导、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定办案质量,一包到底),集中力量处理信 访积案,抓苗头,就地解决问题等做法给予表扬和鼓励。1978年至1979年,地委 共组织突击处理信访积案3次, 组织地、县、社干部4750余人参加办案,共查出 重点案件2957起, 处结2890起, 处结率达97.7%。其中进京上访的327起,处结 319起, 省委要报告结果的206起,处结193起。当时,对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 史遗留问题所掌握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 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特殊问题变通解决。指导思想是:注重案情分析,不带框子, 不凭印象,不受老材料约束,重新复议、重新研究、重新处理。处理方法是:把 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1980年,地县两 级加强了办案力量,并召开专门会议,交待任务,提出要求,研究措施,对重点 案件, 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对其中的大案要案,地委明确规定要有1名县 委常委和副县长以上的干部抓。1980年全区共有53名县委常委和副县长以上的领 导干部实行了分工包案,处理大案要案52起。1981年地、县两级共受理来信来访 34641件次, 比1980年减少19548件次,下降56.4%。1978年至1981年,地委先后 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劝阻收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来信来 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从1982年开始,信访工作 趋向正常,至1986年,地委、行署年平均受理信访量保持在8000件次左右,而且 来信来访反映的内容较前有所变化,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申诉案件逐年减少,农 村政策方面的信访增多,尤其是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增强,反映的大量现实 问题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正确地进行决策提供了依据。如1981年,部 分库区移民来信,反映生活困难,分散安置受排挤,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地 委根据这方面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 对全区37座大中型水库修建时迁出的325个 村, 49455户,237400人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了安置措施,解决了一些实际问 题,使矛盾得到缓和。1982年在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通过信访渠道获 得重要线索89起,其中有13起被列为全市的重点案件。在知识青年安置、计划生 育、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等项工作中,信访信息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986年,群 众来信来访反映现实问题的越来越多,信访工作的重点也随之转入了抓查办信访 案件质量和信访信息。1987年,中共潍坊市委、市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6795件次, 其中来信4685件,来访2110人次。中共中央、国务院立案要结果120 起,省委、省政府立案要结果161起,市委、市政府立案要结果323起,三级共立 案604起,年终处理结案595起,处结率达98.5%。在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 中共潍坊市委、市政府注意加强了文明接访、认真处理上访老户和集体上访。是 年, 本市进京到省上访老户4批57户,经过反复调查,多次审议,耐心细致做思 想工作,采取不同措施,先后解决了48户(其余9户属外地处理) 。对解决集体上 访问题,市委、市政府注意抓苗头,抓动向,超前做好工作。对有可能诱发集体 上访的水质污染、边界纠纷、库区移民安置、城区居民用水用电、房屋拆迁等问 题,作为不安定因素,逐级落实责任,层层进行排查,做到了防患于未然。1987 年全市共发生集体上访27起, 到市以上机关的仅3起,绝大部分在基层得到了处 理。 在抓好重点案件查办质量的基础上,中共潍坊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加强 了对初信初访的调查处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百件信访追踪调查活动”。对 市里转交的部分一般性信访案件,从转办环节开始,到问题是否解决,步步追踪, 最后公布结果。这一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各级信访工作人员的 责任心,保证了办案质量。1988年至1990年,市委、市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 来访18115件次, 其中省以上领导机关立案的197起,年终处理结案188起,处结 率为95%;市委、市政府立案的794起,年终处结766起,处结率为96.4%。共处 理进京上访老户42户, 经过做工作终止上访33户,有4户因无理取闹、严重破坏 和影响社会秩序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处理集体上访40起,52批,1278人次。对 这些集体上访,坚持及时、慎重、疏导、不推不卸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认真 稳妥地做了处理,避免了矛盾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了进京到省集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