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纤维的监督检验 资料库:潍坊市情资料库 章节:潍坊市志(1840—199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0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7/section/1/article/10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辑 纤维的监督检验


    机构沿革
    1953年以前,潍坊没有专门的纤维检验机构。在基层收购站配有专(兼)职人
员,负责棉花分级的检验工作。检验手段主要靠手估目测。
    1953年9月,华东地区纺织纤维检验局山东分局(次年,改为山东省纺织纤维
检验局) 、山东省花纱布公司、高密县供销社联合社联合在高密县成立“高密联
合棉花检验站”。同时,在胶济沿线的昌邑城关、丈岭、高密蔡家庄等地设立棉
花检验点。上述机构业务上均由山东省纺织纤维局领导。检验手段,配备了测定
棉花水分的烘箱、电测器、测量长度、杂质的光电长度仪,杂质分析器等仪器设
备。
    1954年,调整纤检机构,在胶州成立“华东地区纤维检验局山东分局胶州办
事处”,作为山东省纤检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昌潍、胶州两地棉花检验机构的技
术指导。
    1956年,胶州专区撤销,棉花检验工作归昌潍专区农产品采购局(棉花科)负
责。1957年归山东省供销总社昌潍专区分社(农产品采购科) 负责。1958年6月,
省供销社昌潍专区分社并入商业局,棉花检验工作划归商业局 (棉花科) 领导。
1961年9月,供销社分出棉花检验工作仍归专区供销合作社(棉花科) 领导。1962
年, 昌潍专区供销合作社棉花检验站在高密县城成立。1964年4月,山东省纤检
局在青岛恢复。高密棉花检验站移交省纺织纤维检验局,改称山东省纺织纤维检
验局高密检验站。1972年12月,高密检验站迁至潍坊,由商业局代管,更名为昌
潍地区纺织纤维检验站。
    1975年9月, 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再次分设,昌潍地区纺织纤维检验站随之
归供销合作社领导。10月,划归昌潍地区棉麻公司。对内称纤检科,对外称昌潍
地区纺织纤维检验站。其职责主要对系统内各棉花收购站的棉检工作进行指导,
对棉花分级纠纷进行复验仲裁。
    1985年, 国务院决定各地纤检机构统归当地标准计量局领导。1988年7月,
潍坊市纤维检验所成立,归属市标准计量局领导,挂靠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所。原在市棉麻公司的纤维检验站撤销。新设纤检所的任务是对棉花、羊毛、蚕
丝、化纤、麻类等纤维的收购和加工环节进行监督检验;对工商交接环节实行监
督抽查,并以检验结果作为工商交接的结算凭证;承担潍坊、青岛、烟台、威海
4市的国家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的制作。

    监督与检验
    本市的纤检机构自建立以来,只进行了棉花纤维的检验,其他种类的纤维检
验尚未开展。棉花检验主要是对产棉区加工成包皮棉按规定取棉样,对品级、长
度、水分、杂质进行检验。按检验结果签发检验证书,作为工商交接结算的凭证。
    50年代,棉花检验工作的依据是“棉花检验规定”、“棉花检验技术规定”
和由纺织工业部颁发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60年代中期,棉花检验在纤检机构指
导下由商业部门自行负责出证。1972年,棉花标准进行改革,纤检部门到基层进
行监督指导,对定级有异议的棉花复检仲裁。
    1985年7月, 国务院在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纤维检验
包括质量检验、 监督检验和仲裁复验3项工作。在这之前,本市纤检机构隶属商
业供销经营部门, 监督职能受到一定限制。直到1988年7月,潍坊市纤维检验所
正式组建成立之后,3种检验职能才得以实施。
    1988年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颁发棉花购销经营中价格标准违法行为的处
罚办法,为专业检验机构依法行使职能提供了具体依据。
    1989年,潍坊市纤维检验所在棉纺企业抽检棉花21个批次,共658.44吨,级
别相符率达到80.95%, 棉花供货单位退还棉纺企业差价款50余万元;1990年检
验196个批次,共7500吨,级别相符率73%,退还差价款60余万元。
    为保证棉花收购中正确贯彻国家棉花分级标准,每年制订棉花品级实物标准。
1980年前,实物标准由山东省纤检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仿制。1980年改变办法,
由德州、 聊城、潍坊7个重点产棉地 (市) 分别组成仿制工作组进行仿制。仿制
“副本” 由省统一仿制。 各地仿制期间省派员现场检查指导,最后审查验收。
1990年,潍坊市纤检所共制作棉花品级实物标准2710盒,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除
发放本市各棉花收购站使用外,并供给烟台、青岛、威海等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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