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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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交易习俗 农村称为"集",芝罘区称为"小市"。到集上买卖名日"赶集"、"上集",无急事而上集名为"逛集"、"赶闲集",集市结束为"散集"。
集有期,约定俗成,或单日,或双日,或"二八"或"三七"或"四六",至期日逢集。有的还有"大集"、"小集"之分,大集全天,小集至午即散,更有特例如旧时登州府集,起五更赶集,天亮就散集,相沿年久不变,人称"鬼集"。
集上分行业设"市"、设"行",各市各行都有固定集中营业地段,常见有粮食市、草市、菜市、果木市、鸡鸭市、牲口市、猪市、鱼市、鸡蛋市、破烂市(旧货市)、缸瓦市、花鸟市、条货市、杂货市、木器行、铁器行等等。进入80年代,集市上服装成为第一大市。习惯上大牲畜的买卖,必有经纪从中撮合,称居间商,个体的称为“牙”、“经纪”,开设的店铺称为“行”、“庄”、“栈”。经纪议价用行话、用袖口摸指头等法。集市周近往往有职业的、半职业的经纪,通常称为“驴经纪”,以掖县沙河镇周近最为突出。
每逢春节前,赶集的人大大增加,俗称为"腊月集"、"年集",其时又有一些新市出现,如"画棚"、爆仗市、窗花、对联、门笺市、年货市等。
店铺交易习俗 店铺又称"买卖家"、"商号"。习惯上称店面大的为"店",店面小的为"铺子"、"小铺",今则称为"小卖部"。40年代开始乡村组织供销合作社取代了小铺,相沿成习,至今许多乡村妇女仍称“逛商店”为“上社”。店铺的营业房舍称为“店面”、“铺面”、“门市”、“门面”。旧时店铺售货均用厚重长条木柜,称为“柜台”、“栏柜”,售货名为“站栏柜”,售货员则被称为“站栏柜的”。店主称“掌柜”,店员称“伙计”,出店办事叫“跑外柜”、“跑外城”。店铺多可赊帐,临时赊帐写在木牌上名为“挂帐”,牌则谓之“水牌”。20~30年代烟台居民购货有不带现金者,留下姓名住址即可携带回家,此后店铺派伙计登门取款,名为"照帐"。当地习俗店铺于端午节、仲秋节、年节(春节)放假,名为"三节",端午、仲秋各放假3天,年终关门结算,正月初五日开张,名为"五路进财日",往往于开张之日举行仪式,燃放鞭炮,并着一伙计扮招财童子,由外面进店,掷铜钱于店内,口称"大吉大利,金钱落地"。店员之间的关系称为"搿伙计",这种关系往往复杂,故有"买卖好做,伙计难搿"的谚语。
摊贩交易习俗 又称为"小贩"、"贩子"、"小商小贩"、"做小买卖的"、"挑八股绳的"。从前招远县又称之为"脚当"。大体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中远程贩运或就地倒卖如粮食贩、鱼贩、破烂贩子、水果贩子、菜贩等等,一种是买了原料加工为成品出卖的,如卖糖果的、卖包子的、卖油的等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货郎、油匠、卖豆腐的和收旧货的(名为"收破烂的"),一般是肩担沿街叫卖或收购。
庙会交易习俗 又称"赶庙会"、"逛庙会"、"赶会"、"赶山"等。原是祭奠寺庙神佛而举行的集会,地址一般设在庙宇附近地方,会间唱戏娱神,吸引不少人。后来渐有商贩加入,形成祭神、游乐、贸易的"三合一"。庙会上的贸易大体分为山货(主要是农具)、饮食与玩具、民间艺人的有偿表演3部分。旧时各县都有几个庙会。较大的有正月初九烟台毓璜顶庙会、正月十六蓬莱阁天后宫庙会、三月三日芝罘岛秦始皇庙庙会、四月十八日招远泰山行宫元君诞辰庙会、七月七日长岛庙岛天后宫庙会等等。40~50年代,政府倡导庙会改革,取消迷信活动,增加贸易项目,号为"物资交流大会"、"骡马大会"。50年代末期各种庙会、山会中断,近年相继恢复的有芝罘区毓璜顶庙会、蓬莱县蓬莱阁庙会。新开庙会重在游乐与文化活动,成为旅游事业的一部分。芝罘区"五·一"节期间的南山公园游园会,则是吸收旧时庙会内容的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