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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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埠后,伊斯兰教随回族客籍居民的迁入而传入。光绪五年(1879),自德州陆续有回民迁移
登州和烟台定居,主要以经营饭店、牛羊肉馆等业维持生计。同年,来自德州一夏姓回民倡议捐资,
购一河套地(今芝罘区解放路1号),建筑6间平房作为清真寺。又在南山魁星楼北购置4.5亩义地,从
天津请来李恕阿訇。光绪六年(1880),李恕阿訇去德州、天津、大连等地筹集一笔资金,修起清真寺
院墙,增建4间平房,开始宗教活动。境内穆斯林主要过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等。
1912年从德州、沧州、保定又迁来一部分穆斯林。至20年代,河北籍张元明父子先后为清真寺阿
訇。1926年朱甫之夫人捐银150多两,在东卡子购地1.7亩,1934年回民又捐资,在上夼村外买地1.
3亩,均作墓地。1937年日军入侵华北后,河北、北京、天津等地一些回民又来胶东避难,烟台市区
回民增加到30多户,主要从事饮食业。其时主持教务的有刘玉藻阿訇、金阿訇、丁国正阿訇。1945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回民返回原籍,此时阿訇为夏万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穆斯林宗教生活和清真寺得到保护。50年代初有穆斯林427人。1956年,
聘保定籍安傅阿訇代理主持清真寺教务。同年,刘景春筹办西域馆,由回民经营的源香春、白春江、
万发顺、马记西域饭馆(铺)合并而成,使部分回民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和食品供应点。1959年,烟台市
政府由济宁聘来金光禄阿訇主持清真寺教务。1964年金光禄被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选为常委。50年代
至"文化大革命"前,境内各地穆斯林正常地开展宗教活动。1966~1976年,清真寺被迫关闭,《古兰
经》以及伊斯兰教用品被焚毁,宗教活动停止。1978年后,穆斯林恢复正常宗教活动。1980年,金光
禄阿訇恢复工作。同年3月,烟台市成立清真寺管理委员会。1981年开斋节,120多名穆斯林在清真寺
欢度节日。1982年烟台又在市区南郊划出4亩墓基地。1983年,烟台新桥食品厂改为清真糕点厂,专
为穆斯林供应食品。1984年穆斯林来烟台各地定居和工作者又有增加。1985年,烟台市政府在清真寺
旧址筹建一座700平方米、二层楼的清真寺。设计楼上大殿可容纳200多人作礼拜,楼下设办公室、会
议室、会客室等,配房有水房(淋浴室)、殡葬室等,为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