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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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5月,威海卫管理公署教育股设体育委员会,为烟台市域最早的体育行政机构。1936年4月,
烟台特区公署设体育委员会(何时解体不详)。
1952年成立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文登专区分会、莱阳专区分会和烟台市分会,设专职工作人员分管
体育工作。1955年6月,烟台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主任由团市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文教科正副
科长兼任,工作人员3人。1956年8月,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6名。同年,文登专
署并入莱阳专署,设莱阳专署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副专员兼任,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工作人员5
人。 至1958年6月, 各县市均建立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9年12月,烟台专署体育工作委员会成立。
1960年1月,改称烟台专员公署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6人。1961年3月,体育运
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教育局,保留1名工作人员和单位名称。1962年4月,撤销体育运动委员会。同年,
设烟台专员公署教育体育科。1965年5月,重新成立烟台专署体育运动委员会。
1968年6月,体育系统实行军管。1970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教育组分管体育工作。1971年,
成立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体育局,局长由军代表担任,编制5人。1972年11月,成立烟台地区革命委
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1973年5月,撤销军管,体委下设办公室。1978年7月,改称烟台行政公署体育
运动委员会,有工作人员8人。1983年11月,改为烟台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训练竞赛科、
群体科,编制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