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文化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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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群众艺术馆 1960年5月1日建馆。1970年夏,与展览馆等单位合并,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72年秋改名为烟台地区文化馆。1980年春,地区文化馆内博物组、戏剧组分出。1981年春,改名为
烟台地区群众艺术馆。1983年改名为烟台市群众艺术馆,馆址迁至北大街125号。建馆初全馆共11个
人,设音乐、戏剧、舞蹈、美术4个组,至1985年底,全馆共有音乐科、舞蹈科、戏剧科、曲艺科、
摄影美术科、编辑室、办公室、剧场管理等科室,工作人员52人。自建馆至1985年,举办过戏曲、曲
艺、表演和锣鼓经、胶东民间剪纸创作等训练班,小提琴、歌曲创作、导演、表演等学习班以及剧本
创作讨论会等项辅导培训活动;整理编写多种带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民间艺术专集和专论性文字,编选
出版民间艺术作品、搜集整理民间舞蹈、培养业余文艺创作人才、组织文艺演出活动等。基层文化馆
(站)各县、市文化馆大多在1950~1952年建立,在县级文化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全县的群众文化
活动。乡镇文化站为基层的文化管理机构,建国初,各县筹建数量不等,分为公办和民办(集体)两种
形式。至60年代初,因行政机构变动而变更或撤销。1975年8月,山东省政府下达《关于建立民办公
助文化站》的文件,每年由省文化厅拨款作为补助活动经费。自此,各县公社普遍建立文化站。文化
站工作人员由乡镇负责挑选,一般多为有文艺特长,具有一定知识的青年或民办教师担任。1980年以
后, 部分文化站扩大, 形成文化中心。1984年改称乡镇文化站,受乡镇政府和县文化局双重领导。
1985年市文化局组织对乡镇文化站人员考核,及格者转为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