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地方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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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 俗称"粗脖子",境内长期存在,发病区主要在栖霞,次为招远、莱
阳、海阳等县。患这种病,当地群众称"一代粗,二代傻,三代连根拔",是一种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
地方病。建国后,对地甲病进行多次抽查和普查。1956年8月,在栖霞县调查8个乡24718人,查出患
地甲病者446人, 患病率为1.8%。1959年,全区普查出地甲病人1.5万多人,主要分布在栖霞县。
1977年,吉林省地方病第二防治所在烟台市(现芝罘区)新桥村、金沟寨村、南山路小学、烟台十四中
学检查2298人,查出地甲病29人,患病率为1.26%。同年,全区重点抽查栖霞、招远、蓬莱、海阳、
莱阳等县,发现山区丘陵区发病较多。其中栖霞患者最多,患病率7%以上。以牙山、艾山为中心,
存在一个地甲病流行区。1978年下半年,在全区277处公社的7492个大队检查4969761人,按照"三型
四疫"诊断标准,查出地甲病患者115943人,平均患病率2.33%。并确定5个县34处公社为病区,共
有患者82188人(I072152人,Ⅱ08875人,Ⅲ01041人,Ⅳ0120人),患病率达9.72%。其中重病区13
处,栖霞县12处,招远县1处。
此后,在莱阳县羊郡盐场建起山东省第一个生产碘盐厂。1979年11月起,34处地甲病区群众开始
食用碘盐。 1980年开始, 除供应碘盐外,对病区Ⅲ0和非病区Ⅱ0以上病人,加服碘制剂。1982年、
1984年,对原病区患者进行复查,34处病区原有地甲病患者82188人,共复查76360人,复查率为92.
91%,治愈者68812人,占复查人数的90.12%。34处病区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控制标准。1985年8月,
山东省对栖霞、蓬莱县4个病区乡镇考查,查7~14岁中小学生980人,查出I0地甲病患者7人,患病率
仅O.71%。至此,全市地甲病,经省考核验收,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标准。
地方性氟中毒 (简称地氟病) 1979年11月, 组织各县市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调查。 共检查
90124人,查出患地氟病(氟斑牙)者49911人,平均患病率55.38%。主要分布在莱西(当时为烟台辖
区)、莱阳、招远、栖霞、蓬莱、黄县、文登、牟平、威海等县市的37处公社151个自然村。同时,对
病区509口井水进行含氟量检测,有377口井水含氟量在1.1~5.6毫克/公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有的温泉水含氟量高达14.8毫克/公升。调查后,全区确定轻病区110个村,中病区35个村,重病区
6个村。重病区在莱西县南部和莱阳县西部,余者散布在各地。招远县阜山、栖霞县苏家店、黄县丰
仪、蓬莱县村里集和小门家公社有病区17处。1982年开始,对8个县市的65处氟病村的饮水进行除氟
改水,保证饮水含氟量在正常范围内。此后,全市再未出现新的地氟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