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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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的职业教育1978年以前学制无定制,学校不正规,管理松散,学费无固定来源,学生毕业
去向不定。
1951年规定学制1年,办学宗旨为培养初级技术人才,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文化课程与
普通初中相同,教师由高小教师兼任,或从社会上吸收失业知识分子担任。学校多附设于完小内,教
学质量不稳定。
1959年,农中、红专学校规定每个学生耕种土地3亩左右,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学生成为重体力劳
动者。
"文化大革命"期间,"五.七"学校主要由工农兵管理,无正常的教学秩序。1978年后,全区的职
业中学确定培养目标为具有一定文化专业基础和专业技术的中、初级技术人才和城乡劳动者。针对行
业、城乡、学校间的差别,从办学和用人的实际出发来确定学制、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职业高中、
职业中专的学制一般为3年,个别为2年。课程设置分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习课3大部分,以
下分设若干学科。办学形式一是教育部门自办,这是长期沿用的办学途径;二是教育部门与业务部门
联合办学,这是一条新的办学途径,促进了教育与经济的结合;三是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自已办学。
1985年以来,烟台市已有合成革厂、冷冻机总厂、钢厂、电业局、建筑公司、汽运公司、救捞局等28
个单位相继办学,按本单位实际需要对口培养人才,毕业后即可顶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