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课程教材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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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二年(1910),胶东初等小学堂必修学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
格致、体操8门;随意科有图画、手工。每周上课30小时,读经讲经12小时,温经每日半小时。高等
小学堂必修学科增加图画,共9门。随意科为手工、商业、农业等。每周上课36小时,读经讲经12小
时。初等小学教学方法规定:"以讲解为最重要,并注意循循善诱之法"。要求尽量不体罚学生,废除
个别授课制,实施班级授课制。高等小学堂的教法与初等小学相同,特别强调废除体罚。
1876年后,教会学校中的高小文章仍以八股满篇为度,不能胜任的作策论。其它功课有教授法、
圣经指略、教会史记、地理略论、虔诚练达、博物之理、十诚详解问答、卫生论、孝敬父母、官话问
答等。《天道溯源》为必修课。蒙养学校初学三字经、百家姓,后读四书五经,还有心算初学、笔算
数学等。全部课程分道学、经学、科学3部分,不设英语课。
1912年实行"壬子"学制后,初等小学设国文、算术、修身、手工、图画、唱歌、体操;高等小学
增加历史、地理、英语、理科、农业、商业。1915年,袁世凯称帝后,高等小学恢复读经。1919年后,
小学逐渐改为白话文,男女同校同班。1922年实行"壬戌"学制,初级小学增加社会(公民、卫生、史
地) ; 高级小学增设公民、 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取消读经,废止英语。1929年设党义课。
1930年,根据《山东省实施义务教育大纲》规定,要求7至16岁未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男女儿童少年,
都必须进入短期小学学习。短期小学多为联村举办,多实行半日制或二部制。1933年,规定初、高级
小学均设公民课。1936年,初级小学的社会、自然课改为常识课;一、二年级的劳作、美术合并为劳
作课;音乐、体育并为唱游课,取消卫生课。四年级以上开珠算课。
日伪时期,初级小学开设日语、修身、国语、常识、音乐、劳作、珠算、美术、新民操等,3年
级始设日语。高级小学设兴亚读本、经书、国语、算术、常识、自然、历史、地理、新民操等。高小
学生要用日语会话。
国民党占领区的小学初级部设团体训练、国语、算术、音乐、体育。高级部增设公民、历史、地
理、自然、图画、劳作,均采用山东省政府1937年编教材。每周有以反共为内容的时事讲话1小时。
胶东解放区北海专署初立时,小学初级课程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美术;小学高级增设社
会、自然、音乐、体育。1948年冬起执行山东省统一规定,小学初级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低
年级)、音乐、体育(中级)、算术(低级、中级);小学高级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史地常识、自
然常识、音乐、美术、体育。教材,初采用国防教育委员会编写的小学课本。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
采用山东省编写的小学课本。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2月起,小学设语文、算术、自然(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高小)、体
育、音乐、美工等8科。初小课程为语文、常识、算术,四年级起包括珠算。美工包括图画劳作。低、
中、高年级每周课时分别为24、25、29节。每节课45分钟。
1953年5月后,美工课改为图画。中、高年级课时每周改为26、28节。
1957年至1958年度,调整教学计划。农村小学五、六年级每周增设农业常识1节,各年级每周设
校会1节。1958年1月,地理、历史等科都讲授乡土教材,编选乡土教材。在"左"倾思潮干扰下,各地
改革学制、大纲、教材,学校出现自编教材、滥用教材的现象。这种局面直至1959年。
1963年秋,全区小学一年级使用12年制小学教科书。设政治(高小)、语文、数学、历史(高小)、
地理(高小)、自然(高小)、体育、音乐、图画。是年,实施《全日制12年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考试制度被废除,改由师生民主评议。各科教材被废止,语文、政治课合
并,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
1977年,中、小学逐步把幻灯机、投映器、电视机、电影机、收录机等用于课堂教学。1978年春,
全区中小学举办电化教学比赛。秋,全区小学使用全日制十年制统编教材。
1982年秋,小学恢复历史、地理课。各种教材在试用中进行调整,逐步由试用教材改为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