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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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财政金库 1940年,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南海支行首先代理财政金库。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实施
财政统一收支,收支款项划分为省金库和地方金库,统由北海银行代理。
建国后,财政金库设置,凡有一级财政就设一级金库,各级金库统由各级人民银行代理。1985年,
全市设有市中心金库1个、县市区支金库15个。金库同税务、财政部门紧密配合,按照中央、省、市、
县(市)区不同的预算级次和上级确定的收入分成留解比例,准确及时地办理库款划分和留解。凡属中
央预算收入逐级报解中央总金库,属地方预算收入分别收入省、市、县金库。市、县金库再根据同级
财政机关填发的付款凭证,办理财政库款支拨,并通过核算及时反映预算收支情况,按期同收入机关
对帐, 确保财政资金收入及时、 准确、一致。1950~1985年共代理财政金库收入940579万元,支出
453841万元。
代理公债、国库券 1950年1月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胶东分行代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
债"发行及还本付息业务。到6月21日共发行205107份(每份含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
煤炭16市斤),占分配数的97.67%。公债面值分为1份、10份、100份、500份4种。年息5厘。分5年作
5次偿还,自1951年起,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息一次,第一年还总额的10 %,第二年15 %,第三年
20%,第四年25 %,第五年30%。
1954~1958年,银行连续5年代理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5年全区共认购2478万元。国家经
济建设公债年息均为4厘。1954年公债分8年8次偿还本息,1955~1958年公债分10年10次偿还本息。
到1970年底,全区银行共付经济建设公债本息3631万元。
1981年起,银行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发行及还本付息业务。1981~1985年,全市共认
购国库券16942万元,其中单位认购7727万元,个人认购9215万元。1981~1984年国库券,单位认购
的年息4%,个人认购的年息8%。1985年国库券,单位认购的年息5 %,个人认购的年息9%。1981
~1984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后第6年起分5年5次偿还本息。1985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后第6年一次
偿还本息。
代理兑付现金券 1954年6月至1955年3月31日,银行曾代理兑付1954年下半年发给回乡转业建设军人
资助金兑取现金券业务。1956年又代理兑付1956年发给复员军人生产资助金兑取现金券业务。代理期
票 1961年,山东省财政厅为补偿1958年"一平二调"给农村企业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中国
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印制发行期票。期票面额分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种。境内各级财政
和银行按照政策共清理发放此期票2779395元。原定1963年3月到期兑付现金,实际1969年12月兑付结
束。另外,1962年银行还办理过水库移民退赔经费兑付期票。
代理发行集资奖券 1985年1月20日至4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
代理发行"山东省体育中心建设集资奖券",奖券面额1元,每100万张为一计奖单位,设一等奖5个,
各奖轻骑1辆;二等奖10个,各奖收录机1台;三等奖100个,各奖照像机1部;四等奖2000个,各奖人
民币10元。全区共发行800万元。
代理发行赞助纪念券 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受中央电视台委托,1985年2月1~15日在全市代理
发行"1985年春节联欢晚会赞助纪念券"。 纪念券面额1元,均可得到纪念品。自愿认购,全市共认购
10万元。
代理经付公债 50~60年代,银行代理经付1932~1934年发行的苏区公债和1939~1946年发行的边区
公债;代理兑付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和东北榆陶铁路修建公债。另外,按地方公债异地托收办法代
为办理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安徽省地方建设公债、江西省地方建设公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