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保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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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统三年(1911),外商在烟台代办火险业务,保费率高达10‰,投保者不多。1920年起,华商
也开始代办火险,为争揽生意保费降至7‰。1929年,境内中外保险业代理商争夺激烈,保费降至3~
4‰。同年10月,代理火险业单位合议订立《烟台代理火险同业维持保价草约》,规定保费最低为7‰。
特殊条款规定,中国政府所有或管理的房产物业及公共机关所用房产物业等,保费最低为4.5‰。自
1930年1月执行, 如有违约者,罚大洋200元,实际并未执行。1933年,年保额约4万元,其中华商占
25%,外商占75%。当时,火灾甚少,保险业获利较大。1934年,烟台中外商代理保险业达28家,险
种也由1种扩大到5种。各代理商为招揽业务,常采取暗中降低保费标准或回扣佣金、宴请等办法。这
一年,各险种平均保费率为6‰,保额达11200万元(国币,下同),收保费67万元。其中华商保额2850
万元,占25%,收保费17.1万元,占26%.外商保额8350万元,占75%,收保费49.9万元,占74%。
保额和保费居山东省首位,分别占烟台、济南、青岛3地总数的47.7%和50.8%。
1935~1937年, 国内保险业多数控制在华商手中, 外商保险及进出口保险仍控制在外商手中。
1936年,烟台保险业同业公会成立,规定火险保费率,商埠区为7‰,住宅区为6‰,公共机关、慈善
团体及洋人住宅、公司等为4.5‰。全年保额约3800万元,收保费25万元,其中火险收保费占50%以
上。1937年,威海华商代理保险业年收保费2万多元。龙口华商代理保险业年收保费2万多元。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烟台,保险业开始衰败。1943年6月,烟台华商代理保险业单位在芝罘俱乐
部召开恳谈会,成立烟台代理火险同业公会组织,推举平安公司林秋圃为主席。公会负责制定保险费
率、代理人和经纪人佣金等,至此,保费率趋于统一。
建国后,保费分国内险保费和国外险保费。
国内险保费 1950年,国内保险共开办5个险种,全年收保费148万多元,收保费最多为牲畜险,占
总数的93.83%。 1951年,共开办10个险种,收保费114万多元,收保费最多仍为牲畜险,占总数的
54.52%。1952年,共开办23个险种,收保费244万多元。1953年,共开办23个险种,多数县停办农
业险,全年收保费172万元,其中收保费最多是运输险,占总数的34%。1954年,共开办31个险种,
农业险全部停办,年收保费111万元,收保费最多为财产强保,占总数的36.9%。1955年,共开办32
个险种,年收保费118万元,收保费最多仍为财产强保,占总数的44%。1956年,各县均恢复牲畜险,
开办的险种仍为32个,收保费132万元,收保费最多还是财产强保,占总数的35.14%。1957年,收
保费133万元,财产强保收保费最多,占总数的38.54%。1958年,各县开始停办国内保险,增开公
民财产俭,收保费176万元,财产强保收保费居多,占总数的42.6%。1950~1958年共收保费1348万
元。
1980年10月,烟台市和威海市首先恢复国内保险业,开办2个险种,年承保额达15.4亿元,收保
费281.5万元。1981年,各县均恢复国内保险业,开办4个险种,全年保额达42.2亿元,收保费779
.2万元。1982年,全区共开办7个险种,保额达50.7亿多元,收保费980.8万元,居全省第二位(仅
次于青岛市),地区级保费总额居全国首位。是年,荣成县收保费104万多元,成为全区第一个保费收
入超百万元的县。1983年,共开办9个险种,保额达59亿多元,收保费1203万元。1984年,共开办19
个险种,保额达69.8亿多元,收保费1902万元。全市保费额超百万元有芝罘区、威海市、荣成县、
黄县、莱阳县和掖县。1985年,共开办30个险种,保额达90.7亿多元,收保费2600万元,创历史最
高水平。除福山区和长岛县外,其他县(市)区收保费均超百万元,芝罘区达650.3万元。1980~1985
年总计保额达327.8亿多元,收保费7746.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52.5%,收保费额仅次于青岛市,
居山东省第二位。
国外险保费 1950~1979年,只开办出口货运险。1950~1954年,年收保费100多元。1957年,收保
费29898元。1966~1971年,共收保费82335美元。1971年收保费最多,达19558美元。1977年开始,
国外保险业发展较快。是年,收保费50026美元。1979年,收保费191463美元。1980年增开船舶险,
收保费62.3万美元。1981年增开财产险,收保费66.7万美元。1982年,增开烟台合成革厂引进成套设
备安装工程险。是年工艺品出口减少,收保费43.8万美元。1983年,新开机器损坏险和进口货运险,
工艺品出口继续减少,虽采取降低保费率(比1982年降低10%),但年收保费仅26.9万美元。1984年,
国外保险采取"改进承保服务质量,加强业务竞争能力,增加进出口承保比重,增加新险种承保对象,
增加外汇保费收入"的方针,收保费26.6万美元。1985年,新开办汽车险。在出口大幅度下降,但利
用外资和引进项目增多的情况下,扩大船舶险、财产险和机器损坏险等险种,国外保险业务量增加,
年收保费50.2万美元。 1950~1985年, 国外保险共收保费317.8万美元。 其中1980~1985年收保费
276.5万美元,占总数的87.36%;收保险费最多为货运险达243.2万美元,占总数的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