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储 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6&A=2&rec=263&run=13

储蓄种类 1913年中国银行烟台分号建立后,先后开办整存整付、整存零付、零存整付、存本付息等
储蓄。
1949年8月至1985年底,全市银行先后举办的储蓄分2大类16种。
保值性储蓄 共有4种(一)折实储蓄。1949年8月烟台市首先开办整存整取、整存零取、零存整取、
存本付息及活期5种折实储蓄。折实储蓄存款时以现金折成"折实单位"存入,取款时按"折实单位"再
换算成现金支付。当时,烟台市以玉米1公斤、白布1市尺为折实单位。"折实单位"按当日牌价计算。
当日牌价以前5天物价的平均价格为标准。(二)保本保值定期储蓄。1951年开办。存款时,需约定期
限,到期支付。如折实牌价上升,则按折实保值,如折实牌价不升或下降,则按原存款数保本付利息。
不受物价涨落影响,保证存款者利益。(三)保本保值定额储蓄。1951年开办。用定额存单代替存款凭
证,面额有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6种(旧人民币)。存入时在存单上注明
当日折实牌价, 支出时折实单位牌价高出存入日,照上涨差额保值,低于存入日照原存金额保本。
(四) 保本保值有奖定期储蓄。1951年2月举办,同年9月停办。每月一期,共办8期。每户本金2万元
(旧人民币)存期3个月。前7期采用保本保值方法,第八期改为货币方式。
货币性储蓄 共有12种。(一)定活两便储蓄。1950年开办。存款不需提前确定存款期限,随时可
以提出,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升降。(二)有奖零存整付定期储蓄。1951年12月开办,1960年底停办。整
户月存4元,二分之一户月存2元,四分之一户月存1元。存户凭存单每月粘贴的缴款凭证对奖和到期
兑取本息或本金,存单不记名、不挂失,全省通存通兑。存期和奖金的分配随着利率的调整而有所变
动。(三)定期零存整取小额储蓄。1961年1月1日开办,1962年底停办。此种储蓄基本与有奖零存整付
定期储蓄相同,区别是取消奖金,变为支付利息,通存通兑范围只限同城区,存期均为一年。由于不
记名、不挂失,又没有名细帐务核算,弊端较多,1962年底停止通存通兑。1963年改为由银行发给存
单,记名、记帐,可以挂失。(四)定额储蓄。1951年举办,1955年停办。存单按支付方式分为整存整
付、整存零付2种。整存整付面额有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6种(旧人民币)
存期皆为一年。1957年7月,存期改为半年,过期不付过期息。(五)活期储蓄。50年代初开办。初期
有存折储蓄和支票储蓄2种。1963年7月起,只保留存折储蓄1种。在这期间,于1956年6月1日起,增
加活期有奖储蓄,不计利息,按中奖号码和等级付给奖金。1961年取消奖金恢复计息。1983年又增办
活期存单储蓄。(六)定期整存整取储蓄。50年代初开始举办。存期档次变动较多,初有13种存期,最
短15天,最长1年。后多次变动存期,到1971年只保留1年存期。1979年后,恢复半年存期,增办3年
和5年存期。1982年又增办8年存期。(七)定期零存整取储蓄。此种储蓄是由定期零存整取小额储蓄演
变而来,1963年开办。1978年起,办理定期零存整取集团户业务。1982年7月起,增办3年和5年定期
零存整取储蓄。(八)定额有奖储蓄。1958年10月开办,1959年4月停办。人民银行烟台地区支行自行
举办,以定额有奖存单为存款凭证,可以随时存取,不逐户计给利息,按中奖号码和等级付给储户奖
金。存额分整号、二分之一号和四分之一号3种。整号面额为20元,分1元、3元、5元、5元、6元各一
联;二分之一号面额为10元,分1元、2元、2元、5元各一联;四分之一号面额为5元,分1元、2元、2
元各一联。存单可在全区各储蓄所、代办所分次或一次支取。但1元联必须最后支取,以便享受得奖。
1959年5月1日起,改按活期储蓄利率记息。(九)华侨定期储蓄。1955年开办。分定期整存整取和定期
存本取息2种。华侨港澳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的外币、外汇(含黄金、白银),凡售给银
行兑换所得人民币, 可存储本存款,存期初为1年、3年和5年。1960年起,定期整存整取最长存期为
10年。存款利息按规定的优待利率计算。(十)定期定额有奖储蓄。1981年举办,共办3期。第一、第
二期由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统一举办,第一期定额20元,第二期改为10元,均10万户为一计奖单位,
定期1年。 第三期由人民银行烟台地区支行举办,每户定额10元,一万户为一计奖单位,定期1年。
(十一)定活两便定额储蓄。1985年第四季度起举办。存单面额有50元、100元两种。该储蓄具有活期
储蓄的便利和略低于定期储蓄的利益。存单不记名、不挂失、不办异地托收。(十二)优待出售粮、油
料定期定额储蓄。50年代初举办。凡农民向国家出售粮食、棉花、油料等所得款,可在当地银行办理
此储蓄。存单面额分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4种(旧人民币)。存期有1个月、2个月、3个月、
4个月、5个月、6个月6种。利息高出定期整存整取储蓄48.1~66.6%。
此外,50年代有的银行还曾举办过"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定期零存整取储蓄"、"支援地方工业
建设投资定期存款"、"单一折实储蓄"等。
储蓄利率 1913年中国银行烟台分号成立后,即开办储蓄业务。存款利息无统一规定,而是根据市面
贸易和银根情况自行确定。初期,定期存款3个月利息4厘,4个月利息5厘,6个月利息6厘;活期存款
利息2.4厘。1933年定期存款年息7厘,活期存款年息5厘。建国以来,储蓄存款利率多次调整,由繁
到简,由不统一到统一,经过一个"高一低一高"的发展变化过程。建国初期,物价尚未稳定,存款利
率较高,以定期整存整取储蓄1年期为例,1951年月息高达36‰,1952年降为12‰,1955年降至6.6
‰,1959年降至4‰,1965年降为3.3‰,1971年又降至2.7‰。利息过低,影响群众参加储蓄积极
性。1979年4月1日起,定期整存整取储蓄1年期利率恢复到1965年水平。1980年、1982年、1985年先
后4次调高储蓄存款利率,定期整存整取1年期利率提高到月息6‰。
储蓄余额 1935年中国银行烟台支行储蓄部办理储蓄业务。 同年有定期存款户706户,月平均存款额
108.4万元;活期存款户710户,月平均存款额133.6万元。1936年定期存款户增至1224户,月平均
存款额增至202.6万元;活期存款户增至717户,月平均存款额增至140.6万元。1938年2月定期和活
期存款总额为305.9万元。1941年日伪政权侵占银行时,储蓄存款余额为297.96万元。1949年8月先
在烟台市区内开展折实储蓄,到年底,储蓄存款余额仅1万元,95%的储户和75%的存款为厂矿、机
关、学校职工。1952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516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511万元,农村储蓄存款5
万元。1957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3526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1853万元,农村储蓄存款1673万
元。
1958年简化储蓄手续,登门服务,扩大储蓄。1959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6391万元,其中城镇
储蓄存款3091万元,农村储蓄存款3300万元。农村储蓄存款首次超过城镇。1960年、1961年城乡储蓄
存款余额比1959年有所下降,1962年回升到1959年的水平。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为6593万元。
1963~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中,贯彻省人民银行修订的《储蓄存款章程》,储蓄事业发展较快。
1965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9766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3631万元,农村储蓄存款6135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储蓄工作受到冲击。在"储蓄利息是不劳而获收入"的口号下,有的
储蓄所试办无息存款,存者很少而停办。1967年取消储蓄事后监督,实行个人负责制,造成一些单位
帐务错乱。1968年曾冻结当时被定为"专政对象"10种人在银行的存款。据蓬莱、牟平、栖霞、莱阳4
县统计,共冻结6155户储蓄存款106万元。1972年11月,贯彻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储蓄存款试行章
程》 后,储蓄工作逐步转入正常。到1975年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25256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
7389万元,农村储蓄存款17867万元。
1976~1985年,国家先后5次调高储蓄利率。1 980年银行改革信贷体制,实行信贷挂钩,各县储
蓄超计划部分80%归县支配。1985年,银行内部实行联责计奖办法,把完成任务部分的奖金比例由30
%提高到60%。1985年底,全市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274227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58108万元,农
村储蓄存款216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