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货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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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币 银两 1933年以前,银两是主要流通本位货币。银两分大锭、中锭、小锭和碎银。大锭,
俗称"元宝银",马蹄形,重50两左右(16两1斤,下同) 。中锭,亦称"元锞"、"盐锞子",秤锤状,重
10两左右。小锭,俗称"钱粮子"、"灯草碗子",馒头状,重1至8两不等。碎银,又称"福珠"、"碎白",
系整锭割裂而成,重1两左右。烟台市域流通的元宝银常见的有芝罘元宝、新倾元宝、足色官宝、东
海关白宝银、黄县白宝银、沙河白宝银、吉林大翅银、营口锦宝银、湖北漕银等10余种。银锭是按色
和重合并计值的货币。一要称重,俗称"称砝"。常见称银衡器有"天平"和"戥秤"两种。烟台市域通用
秤有库平、关平和漕平,系官府规定,统称"官平"。库平,是1908年清朝统一规定称银标准平,两重
37.301克。关平,是海关征收关税用标准平,两重37.799克。漕平,是清政府征收漕粮银两用平,
因各地标准不统一,多冠以地名,如芝罘漕平、黄县漕平、莱州漕平等。地方民间用秤叫"市平"。银
两称重以库平和漕平为准,漕平普遍低于库平3~5%。库平1000两相当于芝罘漕平1044.49两、黄县
漕平1050两、栖霞漕平1037两、蓬莱漕平1038两、掖县漕平1040两。缴纳海关税以海关两计算,华商
以芝罘漕平1065两、黄县漕平1105两折海关两1000两缴纳,而外商却以漕平1044两折海关两1000两缴
纳。二要鉴色,检验银两含银纯度,含银1000‰为纯银,含银990‰以上为足银,含银932‰以上为纹
银。银锭以含银高低确定加重和减重,俗称"升色"、"去色"或"申水"、"贴水"。烟台市域以含银992
‰以上作为鉴定标准。烟台漕沽银每100两加重2.4两,称"二四宝银";芝罘银加重2.6两,称"二六
宝银";东海关、黄县、掖县白银,加重2.8两,称"二八宝银"。1912年流通宝银鉴色情况是:芝罘
宝银含银975‰,海关白宝银为987.5‰,黄县白宝银和沙河白宝银为987~988‰,盐锞银为998‰,
新倾元宝为971~975‰。因各地银锭含银量和称银漕平不一致,需计算比值。1917年,芝罘漕平100
两等于宁海平105.5两、 文登平95两、莱州平94.7两、威海平101.6两、蓬莱平100.6两、莱阳平
95两。 银两比值计算, 需熟知各地宝银称砝和成色才能进行折算,非行家不能胜任。清同治十二年
(1873),烟台设公估局,专管银两称重、鉴色、计值。1840年后,世界银价高昂,中国白银大量外流,
民初烟台市场流动白银有200~300万两, 到1918年2月仅有20万两。后禁止白银外流,1923年回升到
30~40万两。1933年4月,"废两改元"。结束银两充当货币的历史。

银元 1840年后,西班牙佛头、墨西哥鹰象等外国银元相继流入烟台市域。1861年烟台开埠后,
站人洋、安南洋、德洋、日本洋、俄洋接踵进入烟台市域。外国银元枚重约库平O.72两,质重、式
样基本划一,使用携带方便,流通甚广,深受商民欢迎。烟台市域以墨西哥鹰洋为多,流通几十年。
光绪十四年(1888),官铸银元开始流通,呈圆形,枚重0.73两,九成足色,正面为"光绪元宝",
背面有蟠龙图案和广东省(英文)字样,俗称:"龙洋"。光绪十六年(1890)官铸,含银88%重O.72两
的银元和含银82%的5分、1角、2角、5角(半元)4种银币,作为辅币开始流通。此后,鲁、鄂、直、
奉各省鼓铸银元也进入烟台市域流通,各地银元虽形状相同,但色、重各异,枚重0.69~O.74两,
含银84.4~90%不等。接收时需逐个掂重敲打,含铜多的敲打声响不脆或沙哑,称"哑板洋"。银两、
银元互相折算和零整兑换必须见物定价,且经常变动,货币流通混乱。宣统二年(1910),确定银元为
本位币10进位币制,铸币权归中央。1911年,铸大清银元,俗称"宣统元宝",定为标准银本位币,辅
币仍为1角、2角、5角。1912年民国建立,发行孙中山头像开国纪念币。1914年发行袁世凯头像银元,
枚重0.72两,含银库平O.648两,流通量渐多。1927年,烟台市域流通的银元以孙像和袁头为主,
外国银元仅在芝罘、龙口、威海等口岸少量流通。银质辅币以江、冀、粤、湘、鄂、吉、奉铸为多,
兼有日、俄小银币。1935年,实施法币政策,白银收归国有。1936年,银元停止使用。烟台中国、交
通两行加付5%费率收兑汇丰银行集存银元20万枚。
制钱 清代制钱沿袭前朝遗制,盛行年号钱,清历经。10朝帝王,铸有10种年号钱。境内流通的
制钱,以山东铸造制钱为主,兼有少量常平钱、宽永钱(日本)和高丽钱(朝鲜)。制钱枚称l文,1000
文为1贯,俗称1吊。清初,禁止民间铸钱,官铸制钱枚重1.2钱,内含红铜七成,白铅三成。鸦片战
争后, 国产滇铜短缺, 铜贵钱贱,曾几次停铸制钱,市场发生钱荒,出现民间私铸制钱。咸丰四年
(1854),官铸当五、当十、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文的大面额制钱,俗称"大钱"。当五十文以
上大钱, 烟台未见流通。 后因大钱面值与所含金属价值相差悬殊,流通困难而绝迹。光绪二十一年
(1895),官铸制钱枚重减至O.08钱,1904年降至O.032钱。官私铸制钱厚薄、大小、重量、质量参
差不齐,比值混乱。清初,烟台制钱1000文兑换银1两,到光绪中期需1300~1500文换银1两。地方官
收赋税时,私定比价,制钱3000~5000文折银1两,以此加重盘剥。官私铸制钱混合流通,授受时需
加以区别。境内有大钱、京钱、串钱和满钱之别,烟台以东用大钱法,每吊1000文,以西用京钱法,
每吊500文。以官私钱各半混合流通为基准收付称"大钱",官私钱分别计数称"清钱"。100文混私钱5
文称"毛钱",混10文称"一九钱",依次还有"二八钱"、"三七钱"、"四六钱",统称"方钱"。混入私钱
过半数则称"倒四六"、"倒三七"等,此多在服务行业使用。还有按地域性授受计数法,烟台以东及福
山、栖霞一带,习用每1000文扣6文称"六底钱",莱阳扣8文称"八底钱",黄县、掖县扣12文称"十二
底钱"。串钱起点为600文,1000文为底钱,500~599文按底钱半数扣,499文以下不"串"。串钱一般
不用于商品交换,但龙口、沙河买卖粮食实行1000文扣20文称"九八钱"。1916年,烟台首先取消"底
钱制",到1918年各县相继废除,没有底钱折扣的收付称"满钱"。银钱互兑还有一方法称"磨兑钱",
也称"二八控",如果商号以银兑制钱,只付给制钱二成,余下开出单证转乙户,乙户再付二成,以此
类推, 尾数由终端户一次付清。 一般钱业户和小本经营者乐于磨兑,从中获取微利。光绪二十六年
(1900),铜元问世,制钱逐渐被废弃。
铜元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铜元接替制钱成为主要流通货币。烟台市域流通的铜元多为山
东铸造,当十文,枚重2钱,俗称"小铜子";当二十文,枚重4钱,俗称"大铜子"。铜元,背面配龙形
图案,正面铸有"光绪元宝"、"大清元宝"两种。还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铸当五文,枚重1钱,当二
文,枚重0.4钱和宣统二年(1910)铸2分、1分、5厘等5种铜币少量流通。铜元是小额商品交易的主要
辅币,不足枚的零头以制钱找补。初行使时,铜元量少质佳,信誉较著,当十铜元80枚左右可换银元
l元,比值高于制钱。铜元行使仍恪守旧钱法,当十铜元100枚称1吊。铸铜元收益大,各省竞相争铸,
市场流通量大增。民国建立后,铸开国纪念铜元,铜元正面交叉旗子,有当十文和当二十文两种。为
支付军政费饷,大量铸造铜元,铜元质量下降,市场流通量猛增,1917年仅烟台市场流通量达6.6亿
枚。铜元与银元比值逐年下跌。宣统元年(1909),当十铜元与银元比价为120:1,1914年为140:1,
1921年为154:1,1928年为292:1,1933年为400:1,1935年为500:1。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
政策,铜元逐渐为纸币取代。
1938年,日军侵占胶东后,按户、按人强征民间蓄留制钱和铜元,几乎搜刮净尽。1945年,抗日
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曾允许铜元暂作辅币参入流通,时间不长即停用。
纸币 银两、铜钱为面值纸币 清道光年间,境内经营钱业商收兑银两时,有以钱票代用。清咸
丰三年(1853),清廷发行以银两为单位的"户部官票"和以铜钱为单位的"大清宝钞",统称"钞票"。户
部官票中标有准足色银1、3、5、10、50两5种面值。大清宝钞中标有准足制钱250、500、1000、1500、
2000文5种面值,后又增5千、10千、50千、100千文4种面值。官票和宝钞在烟台市域流通较少,大面
额宝钞未见流通。此纸币不能兑现,很快贬值,流通受阻。1876年,烟台谦益丰发行钱票,总数约千
吊文。此后,部分商家、庄号仿效。1896年,境内商家共发行票券达200万吊。其中烟台50余户庄号
共发行票券78.6万吊。信誉较佳的是顺太号发行的票券,其钱票流通至福山、牟平、蓬莱、栖霞、
莱阳、文登等县。英国强租威海卫后,凡资本3000元以上,由商会监印,循环担保,自由发行纸币,
104户共发行票币100余万元。其间栖霞大地主牟二黑在县城和古镇都设钱庄3处,发行1吊文纸币5万
吊。光绪二十二年(1896),山东官办通济官钱局(1901年改称山东官银号)发行大版钱票、角票和石印
版钱票多种,1989年发行库平银票,1905年发行济平银票,1907年发行银元票,这4种票券计数携带
方便,境内商家、钱业户乐意受理,流通较畅。1919年,烟台平市官钱局成立,专营输运铜元和买卖
铜元生意,发行100和200两种铜元券,信用亦可。
银行兑换券 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国通商银行烟台分行(后改为支行)最早发行银两、银元
兑换券。1903年,日本人伪造该行钞票遭挤兑,信用受损,从此一蹶不振。宣统三年(1911),交通银
行烟台分行先后发行银两、 银元、制钱3种银行兑换券,是清政府金融机构在烟台发行最早的钞票。
1912年民国建立后,票券发行混乱。烟台中、交两行改全国统用券为印有烟、威地名兑换券,遏制硬
币外流。烟台市域流通的银元券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6种和5分、1角、2角、5角辅
币。钞券印有地名,跨地须折水行使,流通面狭窄。商民持券兑现和存款提现热炽,中、交两行一度
停止纸币兑现,造成商品粮价格上涨,工商陷于停顿,信誉大跌,地方官和私行庄借机大量发行纸币。
烟台商业、济东、奇山等行都发行钞券,威海农业储蓄银行发行钞券达30万元。牟平钱商以不动产抵
押,由商会监印发行纸币80万贯(吊)。张宗昌、韩复榘督鲁时,严禁商家发行钞券,独掌纸币发行权。
设在烟台的山东银行、民生银行先后发行兑换券、军用券、省库券、公债券等,强制摊派行使流通。
因不能兑现,钞券很快贬值,军用券贬为四折以下,公债券成为废纸,全市商民损失无数。1930年,
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俗称"关金券"。关金券1元折美元0.40元、折法币20元,此券专用缴纳烟、
威、龙关税,市面未见流通。
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依附英镑为外汇准备的法币政策(法币1元等于1先令2.5便士),确定中央、
中国、交通银行(后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券为国家法定货币,银钱业向国家银行领取兑换券
须交存六成现金和四成保证准备金,各商号、商家和个人持有的银两、银币限3个月换取法币。1936
年8月,中、交两行集聚烟台、威海、龙口现洋共计3063163元,密送济南。同时,严禁非经财政部核
准发行钞券,已发出的限期收回。至此,烟台市域流通的纸币统一为法币。
外国银行券 烟台开埠后,外籍侨民和旅居国外侨民带入大量外国货币。其中日、俄纸币较多,
英镑和美元纸币时有所见,法郎纸币极少。这些外国纸币不能行使流通,有专门从事经营外币兑换的
钱铺,按每日行情收兑。日本纸币有金本位和银本位两种,票面印有"武内宿弥"头像,俗称"老头票"。
民国建立后,日本钞券流入量逐年增加。1913年全市日钞流量达25万元。1927年,世界性金贵银贱,
日本金本位纸币1元可兑银元28枚。
光绪二十二年(1896),俄国卢布(纸币)开始流入。卢布,俗称"俄罗斯帖子"、"差帖"。卢布有金
本位和银本位两种,面额分大、中、小3种。100~500元称大帖,25~50元称中帖,1元、3元、5元、
10元称小帖。最盛时几乎遍及胶东各县,流量达1000万元。初期,1卢布折制钱1吊左右。1904年折制
钱1.4~1.5吊。1913年,大、中卢布1元折银0.74两。当时从事倒买倒卖卢布成风,烟台钱市日成
交额高达几百万元。 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 卢布急剧贬值。1923年,50卢布票20张仅值当十铜元
150枚。但投机者继续贩卖,坑害民众。1929年,俄华道胜银行外汇投机失败,钞券停兑,卢布成为
废纸,受骗上当者不计其数,仅黄县存卢布数达842万元,从事投机的钱业户、商家也均倒闭。
1913年,中外合办龙口银行发行1、5、10、50、100吊文铜元票5种,在黄县、招远一带流通,数
量不多。1917年,该行迁大连后,发行的钞券逐渐绝迹。
金元券 1948年,国民政府经济濒临崩溃,法币、关金券已成废纸。8月,改革币制,确定金元
券为本位币,9月起发行使用。以金元券1元折法币300万元、关金券15万元比率限期收兑。烟台流通
金元券主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以旧铸1分、5分、10分、20分、半元5种硬币
及法币(按比率折算)作辅币,照面额行使。金元券与外币和金、银比价为:金元券4元折美元1元;12
元折英镑1元;0.75元折1港元;2元折1银元;200元折黄金1两;3元折白银1两。驻烟中央银行兑回
法币、关金券810亿元,美金11195元,黄金10812.5克,白银2316940克,银元44095元。金元券行使
不满2个月,比法币贬值更甚。黄金、白银又重当货币计价行使。10月15日,烟台第二次解放。人民
政府为照顾民众生计,规定自10月21~24日,以北海币收兑金元券,每人限兑10元金元券,比价分别
以北海币500元、400元、300元收兑金元券1元,共兑进金元券14377元。对工商业户,照顾债务结算
双方利益,规定以北海币1500至2000元折金元券1元比价结算,深受拥护。1949年6月按金元券20万元
兑换人民币1元继续兑换,至6月10日止。
土杂钞 1938年,国民政府允许各战区发行单一地方币。盘据在境内的国民党杂牌军及地方势力,
借机大出"钱帖"、"白条"等,强制民众接收。坑害民众较大的有赵保原出的"莱阳地方经济合作社流
通券"、苗占奎出的"牟平地方流通券"、丁绰庭出的"牟平地方救济券"、秦玉堂出的"海
阳地方金融流通券"、姜黎川出的"海阳地方流通券"、郑维屏出的"威海地方流通券"、丛镜月出的"掖
县九、十区流通券"、蔡晋康出的"栖霞桃村、唐家泊商会券"、沈伯祥出的"蓬莱地方金融救济券"、
陈昱出的"福山地区救济券"等。土杂钞种类数量之多,列全省之冠。蓬莱县郝铭传开设"利民当",发
行流通券达120万元。土杂钞从不兑现,以武力强制收买粮油,再转手倒卖,鱼肉百姓。赵保原发行
的"莱阳流动券",群众在商品交易中从不点数,而以重量计算。群众办丧事时,当纸烧,以此泄愤。
1940年,抗日民主政府明令取缔土杂钞,很快被肃清。
北海币 1938年12月,北海银行(后改称山东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发行1角、2角、5角和1元4种
面额北海币,总额9.5万元。1939年发行北海币32.41万元。1940年,在敌人封锁下,采取分散发行,
在票面上印制地名统一流通。北海币发行坚持与财政收支平衡,发行投向60%以上用于生产建设,充
实对敌斗争基金。北海币初期行使时,实行保护法币与法币同值流通政策,深受解放区及敌占区民众
信任,群众称北海币为"本币"、"屋里钱"。在日伪政权竭力推行伪中联币时,北海币在敌占区和伪军
内部仍隐蔽流通。北海币发行量少,不能满足根据地军民需要,同年在蓬莱、黄县、掖县、栖霞、招
远、福山6县,发行暂时性的地方流通券299万元,面额2分至5角共7种,补充流通需要。1941年,日
伪政权向抗日根据地大量倾注贬值的法币,物资外流,物价暴涨五六倍。1942年,东海区率先定北海
币为唯一合法流通货币,与法币脱钩,停止民生银行、平市官钱局钞券流通,压低北海币与法币比值
50%,开创全省对敌货币斗争先例。1943年,禁止法币进入根据地,停用法币,建立独立的北海币市
场,物价日趋稳定,北海币与法币比值为 O.2:1。1944年,胶东4个海区排法币、禁伪币获胜,数
亿元法、伪币推向敌占区,换回根据地需用物资,彻底粉碎日伪政权货币掠夺阴谋,成为全省、全国
对敌货币斗争获胜最早地区。1945年,山东省政府通令北海币为唯一合法的本位币。1946年,北海币
与各解放区钞票比值为:与冀南银行币和华中银行币为1:1;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币为1 0:1。1938~
1946年,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共发行北海币52.3亿元。1947年初,北海币与法币比值为1:10;6月为1:
t 20;年底1:35。1948年,又先后发行500元、1000元、2000元面额北海币,50元以下小面额票券流
通作用不大,逐渐收回不再发出。此年起,胶东分行发行的北海币统归总行。1949年7月,开始行使
人民币,到1950年底,北海币退出流通。北海币在伪币、法币、杂钞夹击下问世,经过保法币、禁伪
币、排法币、禁法币等几个斗争阶段,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发展经济、巩固政权等做出巨大贡献。
人民币 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
民币,统一解放区流通货币。人民币为本位币,地方币暂为辅币,按固定比值统一流通。北海币与人
民币比值为100:1。烟台市域于1949年7月开始行使人民币,至1950年底北海币逐渐收回,实现集中
统一、独立稳定的货币制度。境内行使的人民币共有12种面额、62种版面。1955年改革货币制度。3
月1日开始行使印有汉、蒙、满、维4种文字的新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当时,莱
阳、文登专区及烟台市各级银行办理新旧人民币兑换,至5月1日结束。行使新人民币后,物价稳定,
储蓄存款直线上升,黄金收兑增49%,白银收兑增183%,银元收兑增17%。
1957年12月1日,银行又投放1分、2分、5分3种铝制硬币,与同值纸币并行流通。遵循上级指示,
先后于1963年、1967年、1969年、1971年、1973年、1976年收回1角、2角、1元、2元、3元、5元、10
元7种面额、10种版面人民币,停止使用。
1980年4月,投放行使1角、2角、5角铜质辅币和1元镍质本位币,与同面额纸币等值流通。1984
年10月,纪念建国35周年,发行3种1元面额的金属纪念币。以上硬币,烟台市投放量很少,均被当着
珍品收藏,不见流通。
到1985年底,在烟台市发行的人民币(主、辅币)共11种面额,25种版面。
[附] 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币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烟台,各县相继沦陷。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
行的1元、5元、lO元3种面额伪钞,开始与日钞等价与法币同值依附流通,强制民众行使。7月,伪政
权实施《旧纸币整理法》,限期3个月七折收兑江南15家银行发行纸币,逾期禁止流通。8月,对中国、
交通两行印有天津、青岛、山东(包括烟台、威海、济南地名)的北方钞票,贬值一成流通。9月,对
烟台银钱局发行的100枚、200枚面额铜元票39103元,限中、交两行在3个月内按100枚票40张、200枚
票20张折伪币1元兑换。1939年2月,中、交行发行北方有地名钞票再贬值三成。3月10日起有华北地
名法币停止流通。至此,伪联银券为唯一流通货币。1944年,发行50元和100元面额钞票。1945年,
又发行500元、1000元和5000元大面额钞票。伪联银券在全市敌占区流通从O.5分到5000元共45种,
发行额达10.5亿元。日本投降后,伪币禁止使用。人民政府为减轻民众损失,规定8月1~26日,北
海币与伪币比价为O.03:1兑换,8月27~29日为O.01: 1兑换。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占据烟台,按
1945年法币同伪币 l t 5的比价登记伪联银券1.95亿元。登记后仅兑换4327元,占登记总数的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