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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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直到1958年,标准化工作仍无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领导开展,只
有烟台市度量衡检定所和烟台、威海、莱阳、黄县中心计量检定所具体管理度量衡器。1960年4月专
区计量检定所与农技部门发出《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标准化的通知》,要求各农业机械制修厂按农业机
械标准,做到同类农业机械产品统一互换配件,达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1961年2月山东省科
委颁布《山东省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内开始修订农业机械、农药、化肥、
名酒、钟表等31个产品技术标准。1962年8月检查轻工系统21个企业的64种产品,执行部标准的34种,
执行企业标准的25种,无标准的5种。在有标准的59种产品中检验504个项目,其中达到标准的333项,
占66%,达不到标准的171项,占34%。1973年在县属以上企业中抽查641种产品,其中执行国家标准
的35种,执行部标准的214种,执行企业标准的163种。有执行标准的占64%,无标准的229种,占36
%。1979年3月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同年4月烟台地区标准计量局设标准
化组, 配备专职标准化技术管理人员, 制订了《烟台地区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1975~
1985年,全市共制发地方标准338个。1982年在县属以上企业1543种工业产品中调查,执行国家标准
的212种,执行部、省标准的969种,执行地方标准的87种,共占82%。1981~1985年,各县市区标准
计量部门均配备1~2名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1982年县属以上企业共有专职和兼职标准化
工作人员510名。 1985年全市县属以上企业产品标准覆盖面达90%以上,乡镇企业产品标准覆盖面达
60%。
1982年3月国家标准局、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联合颁布《采用国际标准管理试行办法》。1984年3
月国家标准局颁发《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烟台市从1983~1985年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54
个,114种产品,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已有26个企业35种产品达到国际标准。烟台机床附
件厂采用国际标准生产的回转工作台、机械分度头和气动数控分度头,1983~1985年3年荣获3块国家
银质奖牌, 机械分度头占国内销售总量的90%以上, 气动数控分度头在国际市场供不应求。1984~
1985年两年创外汇100万美元。掖县台钳厂按国际标准生产的台虎钳,1985年荣获国家银质奖牌,同
年生产30万台,出口10万台,销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出口110万台。黄县工具厂是个小型
集体企业,按国际标准生产的十字轮胎板手,到1985年底已出口700万支,产品销往10多个国家和地
区,创外汇650万美元。1985年12月根据《山东省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实
施细则》,又增加对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