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标准计量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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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2月,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设福山县度量衡检定分所(一等所)。山东省检定所派1名检定
员常驻烟台,协助福山分所进行度量衡检定和推行新标准计量制。1933年福山县度量衡检定分所检定
员全部裁撤,度量衡检定业务移交福山县政府四科兼办。1945年8月烟台市人民政府工商管理局兼管
度量衡检定业务。1951年11月成立烟台市度量衡检定所,归烟台市工商管理局领导。1958年2~5月,
烟台、威海、莱阳、黄县成立中心计量检定所,行政受所在市县政府领导,业务受山东省计量局指导。
烟台中心计量所辖牟平县、福山县、乳山县;威海中心计量所辖荣成县、文登县;莱阳中心计量所辖
莱西县、即墨县、栖霞县、海阳县;黄县中心计量所辖掖县、招远县、蓬莱县、长岛县。1960年1月
以烟台中心计量检定所为基础,成立烟台专区计量检定所,兼管烟台市区计量检定工作。1972年改称
烟台地区计量标准所,共19人,归烟台地革委科技办公室领导。1979年4月成立烟台地区标准计量管
理局。1983年11月撤销,同时成立烟台市标准计量局,定员18人。局内设办公室、标准管理科、计量
管理科、质量监督科、情报资料室。1984年6月,成立烟台市计量所和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归烟台市标准计量局领导,主要进行计量器具检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