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财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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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登州府、莱州府均未设财政管理机构,只配经历,主管出纳工作。
民国建立后,1914年6月,财政工作归胶东道尹公署第二科分管。1925年归为东海道尹公署第二
科主管。1936年10月,山东省政府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科主管财务工作。
1941年2月,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设财政科。1942年7月改称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财政处,编制
10人。所辖东海、北海、西海、南海专署设财政科,编制均5人。1943年春,财政处与经建处合并为
财经处,下设财政科。同年12月,财经处又改为财政处。这期间各专署的财政机构也相应作了调整。
1944年4月,改称胶东区行政公署(简称胶东行署)财政处。1947年7月,财政处改为财经处。同年12月
复改为财政处,1950年5月撤销。
1950年5月,胶东行署及所辖各专署撤销,成立莱阳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文登区行政督察专员
公署,均设财政科,烟台市政府设财政局。1952年8月,莱阳专署财政科与农业税科合并为财粮科,
烟台市政府财政局改为财政科。1956年3月,文登专署财政科并入莱阳专署财政科。1958年2月,莱阳
专署财政科撤销,设财粮贸督导组,5月撤销,成立莱阳专署财政局。烟台市政府财政科改为财政局。
同年11月莱阳专署财政局改称烟台地区行政专员公署财政局,配工作人员7人。烟台市政府财政局改
为县级局,隶属于烟台专署财政局。
1961年12月,烟台专区建设银行并入财政局,共有工作人员41人。1962年烟台专区建设银行析出。
1967年2月,财政工作由烟台地革委财贸办公室分管。1971年2月,烟台地革委财政金融局成立,
主管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工作,编制32人。1973年1月撤销,成立烟台地革委财政局,
工作人员14人。1978年7月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1980年1月改称烟台地区财政局。同年11月
23日,对外挂烟台地区财政局和烟台地区税务局两块牌子。1983年11月撤销,分设烟台市财政局和烟
台市税务局。1985年底,烟台市财政局设预算科、企财科、行财科、农财科、预算外资金科和办公室,
共有工作人员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