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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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及建国初期,通过烟台港直接对外贸易,大量出入口商品主要靠人力车、畜力车及少量汽
车(1945年以后才有)运输。1952年,烟台海关关闭,收购的出口商品运至青岛港和其他港出口。境内
短途运输,仍靠人力车和畜力车。外地长途运输主要靠汽车。1956年7月1日蓝烟铁路通车后,部分长
途运输靠火车运输。1959年,外贸运输汽车队成立后,部分出口商品则由外贸车队自行运输。60年代,
公路运输主要是汽车和拖拉机,畜力车逐渐被淘汰。80年代,拖拉机运输也渐被淘汰。1982年,铁道
部规定,短距离内不办理铁路货物运输,公路汽车运货量增大。各外贸企业相继建立起汽车运输队,
到1985年底,烟台对外贸易运输支公司及粮油、纺织、工艺、五金矿产、轻化工、食品、土产、畜产、
包装等进出口支公司共有运输汽车152辆(总吨位930吨),承担部分外贸商品运输任务,仍有部分外贸
商品靠国营汽运部门运输。
1973年6月,国务院决定烟台港对外开放,并恢复外贸海运工作。各外贸企业海上船运,需提前
编报计划,外贸局与外贸运输支公司每月12日到烟台口岸办公室汇总,每月18日到中央平衡,确定后
由烟台外贸运输支公司承办。海运工作包括进口调拨、进口报关、进口索赔、租船管理、出口调拨、
出口监装、进出口统计、进出口代运等。烟台港重新开放后,出口物资有花生果、花生仁、石焦油、
滑石、球石、石英石、水果、水产品、梧桐木等。进口物资主要有木材、散装化肥及化肥原料等。同
年,经烟台港出口船舶17艘次,货运量105456吨。1985年出口船舶增至271艘次,货运量达233792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