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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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交易 清末、民国时期,每逢集日,粮农将生产的粮食、油料拿到市场出售,卖的钱除缴纳赋税
外,余者用以购买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粮商、粮贩也通过这一渠道买进卖出,从中牟利。1946年,烟
台市(今芝罘区)每日上市粮食达1万公斤左右。
建国初期,农民生产的粮食、油料除缴纳公粮外,余者可以卖给国家,或到集市出售。国家加强
对粮油市场管理,打击不法粮商、粮贩,采取大购大销、吞吐结合方针,平抑粮价,稳定市场。1953
年6月青黄不接季节,农民购粮急增,文登专区39个市场粮食脱销,粮价上涨。国家先后投放市场粮
食1839.49万公斤,超计划数的11.82 %。
1953年11月, 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 粮油市场由国家严格控制,严禁私商经营粮油。
1954年起,农民在缴纳公粮、完成统购任务后,余粮可以卖给国家,允许在指定的粮食市场交易,调
节余缺。1964年12月起,规定在国家征购粮油任务未完成之前,暂关闭集市粮油市场,征购任务完成
后统一宣布开放。开放后只准社员个人的粮油进入集市交易。1985年,改粮油统购为合同定购和议价
收购,农民在缴纳公粮后,多余的粮油可以卖给国家,也可在集市出售,价格随行就市。粮油集市交
易不断扩大,日趋活跃。商店经销 清道光十年(1830),烟台(今芝罘区)永成号杂货店开业,兼营粮
食,为境内经营粮食最早的坐商。此后,各县也先后建起经销粮油的粮行和兼营粮油的杂货铺(店)。
光绪二十三年(1897),烟台商务总会成立,会员由各商行老板担任,共同组织粮油经销业务,并于烟
台和福山、莱阳、黄县、掖县、威海、荣成、文登、蓬莱、牟平等县城设立粮油集散地10多处。
民国建立后,经销粮油的私营坐嵩不断增多。1919年,仅石岛镇专营和兼营粮食的商号13家。30
年代,烟台经销粮油商号达130余家,年销售各种粮食8000多万公斤。1938年日军侵占胶东后,粮业
生意萧条,经销粮油商号大部分停业。1945年日军投降后,各地又重新建立起部分私营粮油商号,为
供应城镇居民粮油起到一定作用。到1954年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后,结束了私营商号经销粮
油的历史。
60年代初起,各地粮店(所)开始经营议价粮油。初期销售量不大,70年代后期渐增。1980年,全
区议价销售粮食6551.5万公斤,油品118.5万公斤,油料914.3万公斤。其中销往省内粮食1445万
公斤,油品6万公斤,油料104万公斤;销往省外粮食5106.5万公斤,油品112.5万公斤,油料810.3
万公斤。1985年,医药、工业用粮一律改为议价。是年,全市共销售议价粮14152.5万公斤,油品773
.5万公斤,油料5103.2万公斤。其中销往省内粮食13931.5万公斤,油品175.5万公斤,油料686万
公斤;销往省外粮食221万公斤,油品598万公斤,油料4417.2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