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粮油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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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农民全靠卖粮缴纳赋税。每当收获季节或丰年,商贾大户便压价赡买农民的粮油囤
积,青黄不接或歉年再高价出售,巧取豪夺,大发横财。栖霞县古镇都大地主牟二黑就善用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莱阳、文登专署及烟台市,除征收农业税粮外,并适当征购部分余粮,
1952年征购粮食21464.5万公斤。1953年11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
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办法》,对农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
食计划供应(简称粮食统购统销),粮食市场由国家严格控制,严禁私商经营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
工负责的粮食管理体制。
1954年春,在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中,莱阳专署对农民土地按正常年景定产量,一定3年不变。
在确定的产量中,扣除公粮、口粮(山区年人均175~180公斤,平原170~175公斤)、饲料粮(牛、驴
每头年50~100公斤,骡、马100~175公斤,猪40~60公斤,母猪125~150公斤,群羊 (每只) 1.5~
2.5公斤、种子粮和机动粮(每人年5公斤)后的余粮,按80~95%计算统购粮数。对鳏、寡、孤、独及
复员军人,其生产低于一般农户者,适当减购;对只有1~2口人的农户,每户增加半口或1口人的口
粮留量。统购任务外的余粮,可以卖给国家,也可在指定的粮食市场交易。文登专署则按常年产量,
对扣除公粮、口粮、饲料粮和种子粮后的余粮,再按累进定率统购。夏粮,平均每人余粮10.5~30
公斤为起购点,统购55%,共分为11等,最高为平均每人余粮400公斤以上者,统购90%。秋粮,每
人平均余粮.50.5公斤至75公斤为起购点,统购55%,共分11等,最高为人均余粮300公斤以上者,
统购90%。莱阳、文登专署对花生统购规定,农民生产的花生,扣除顶交公粮和留下种子、自食部分
外, 人均不足5公斤花生仁者免购,超过者按规定标准收购。1954年统购粮29828.5万公斤,花生仁
20247万公斤。
1955年8月,国务院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办法》,全区统一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
定"),一定3年不变。1956年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后,按原分户核定的"三定"数为依据,重新核定各
农业社定购粮、油数量。1957年10月,在贯彻国务院《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中,对粮食管理做
到统筹兼顾,以丰补歉,适当多购,保证国家的粮食储备。是年,全区统购粮食35832万公斤,花生
仁11874.5万斤。1958年,大批抽调农村劳动力"大办钢铁",当年粮食丰产却未丰收。在"共产风"及
1959~1961年自然灾害影响下,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1960年统购粮食比1959年下降40.25%,统购
花生仁下降59.69%。全区有481万人需供应粮食,收不抵支。1961年从区外购进粮食95975万公斤,
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1962年,粮食生产开始好转,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基础上,顺利
完成全年粮油统购任务。
1965年开始,对生产队的粮食统购任务一定3年不变。遇灾年调减当年统购任务,基数不变;丰
年实行超购或加价奖励的办法。1971年又改为一定5年不变,适当调整粮食统购基数,并继续实行超
购加价政策,加价幅度高于统购粮油价格的30%。是年,全区购粮43807.5万公斤,花生仁9396.5万
公斤。1979年,超购粮油加价幅度由原来30%提高到50%,全年购粮96712.5万公斤,花生仁21716.
5万公斤。是年,全区农业人口平均口粮达256公斤。1981年起,在完成粮油征购任务基数后,国家改
按议价收购余粮。
全市统(收)购粮油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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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粮食 │ 花生仁 ┃
┃年 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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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 25346.5 │ 27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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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35832 │ 118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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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 38735.5 │ 7534.5 ┃
┠─────────────────────┼────────────┼────────────┨
┃ 1965 │ 37944.5 │ 14662 ┃
┠─────────────────────┼────────────┼────────────┨
┃ 1970 │ 41525.5 │ 15114.5 ┃
┠─────────────────────┼────────────┼────────────┨
┃ 1975 │ 79943 │ 1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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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67884.5 │ 175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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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75216 │ 23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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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54456.5 │ 285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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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起, 改粮油统购为合同订购。全市粮食部门与农民共签订合同购粮38000万公斤,花生仁
19850万公斤。在农业受灾的情况下,全年共购粮食54456.5万公斤,其中合同订购24741万公斤,议
价收购28959万公斤,零散收购756.5万公斤;共购花生仁28581.5万公斤,其中合同订购17848万公
斤,议价收购10733.5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