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物资调运 资料库:烟台市情资料库 章节:烟台市志(下)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2/article/1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2/article/1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50~60年代,全区物资部门经营的物资主要靠运输部门托运。1977年,木材公司和燃料公司先后
成立运输车队,其他公司也成立运输班,承担本单位部分货物运输。到1985年底,烟台市物资局辖属
的9个公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70辆,其中市木材公司30辆,市燃料公司19辆。15个县市区物资综合公
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196辆。
    80年代,在物资调运中,烟台市物资局辖属的各专业公司对于运至火车站、港站、机场的物资,
数量少的则由公司派车拉入仓库、货场;货物量较大则委托运输部门托运到仓库、货场。或在港、站、
场直接将货物调拨给用货单位,由用货单位办理运输。对库存的物资,按用户单位分配后,有运输能
力的用户自行办理运输;没有运输能力的用户,则由公司给予办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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