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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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的计划管理内容繁多,重点是商品流转计划管理。1950年12月贯彻全国供销社系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供销社的购销业务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实行计划管理。莱阳专区供销分社要求基层供销社由1名副主任或会计兼职负责计划工作;县社设计划统计科,负责管理和指导计划工作。各县社要卷制1951年年度及季度商品流转计划,上报专区分社,专区分社汇总报省社,省社批准后下达执行。初期缺乏经验,计划和实际差距较大,计划的指导作用未能发挥出来。1953年起,卷制商品流转计划时,按购、销、调、存总值指标和商品大类指标卷报,凡由省社统一平衡的大麻、苹果、大梨、板栗、蚕茧、苇草制品等农副产品;化肥、饼肥、农药、药械、农机具、小农具等生产资料;日用杂品生活资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器材等工业品,均要分类卷报,加强计划性,减少积压和脱销。对省批准的商品流转计划,采取分配落实到店、组及个人;做到日计销,月分析,季检查;经常查仓排队,摸清库存,设立缺货登记簿,增加经营品种;在做好门市销售的同时,集日增设货摊,平日下乡送货,预约订货等,确保完成计划指标。
1957年,计划管理的商品,日用工业品增加到87个大类,农副产品增加到16个大类。1965年,改进季度商品流转计划管理办法,省供销社对地区只管计划期的购、销、存总值指标,品种计划由地区或县供销社同当地业务部门平衡衔接,报省社备案;化肥、农药、排灌机械、耕畜、大麻等10种主要商品,省社季前下达给地区计划指标,地区按经济区域分配调拨;一般计划商品,其收购调拨指标,均由业务部门分配计划,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县供销社具体安排收购的农副产品调拨计划,依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按品种落实到基层社;计划卷批时间,基层社于季前40天报送计划草案,县社按上级的控制指标与有关业务部门综合衔接平衡,于季度开始前批复基层社,并将批复计划报地区社备案。
1970年,卷批年度商品流转计划,购销总值指标增加到120余个大类商品。对基层社只批复年度、季度纯购、销、存等主要指标及农副土特产品、废旧物资30余个品种收购指标,一般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只实行总值控制。1978年省社规定:凡实行独立核算的供销社企业,都是商品流转计划的起卷单位。县以上各级供销社是计划的综合卷批单位。基层供销社编制计划的表式、指标、品种,均由县社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批复到下属企业执行。
建国30年来,供销社商品流转一直实行计划管理,取得一定成绩。但管得过细过死,致使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市场不够活跃。1979年起,指令性的计划管理商品除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优质化肥、农药外,其它商品均实行议购议销、市场调节。1983年供销社体制改革后,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省、市、县(市、区)社只管年度计划的购销总值指标,季度计划由企业自行安排,但要逐级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