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劳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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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以前,社队企业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1979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
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这种用工制度作了更明确的规定。社队企业所需劳动力,在保证农业生产第
一线有足够劳动力的前提下,依照统筹兼顾原则,由公社、大队同基本核算单位协商抽调,企业无权
私招乱雇,亦不允许安插私人。1982年以后,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部分公社陆续把招工、辞退的权
力下放给企业。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普遍进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有了招工、招聘、辞退的自
主权。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来源。1981年以前一部分是从农村劳动力中抽调能工巧匠
和中学毕业生,另一部分是农村原手工业企业划归人民公社领导管理后仍留在企业中工作的职工,这
部分人仍属于国家集体企业职工,其工资、口粮、退职退休、劳保福利待遇不变。1981年上半年烟台
地区公社企业局经对全区乡镇企业人员调查,从业人员共14.84万人,其中亦工亦农人员占从业人员
总数的99.65%,来自原手工业企业的大集体性质的国家正式职工占总人数的0.35%。1982年以后,
一些企业开始面向社会招聘引进技术人才,1984年中央和国务院下发1号、4号文件以后,技术人员的
招聘引进大量增加,到1985年底,全市乡镇企业从大企业、科研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招聘引进各种专业
技术人才1641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O.16%。市乡镇企业局对乡镇办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构成和素
质进行普查,共有职工15.68万人,其中男职工10.22万人,占65.2%;女职工5.45万人:占34.8%。
按工作性质分,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有13.8万人,占88.1%;工程技术人员1292人,占0.8%;企业
管理人员1.7万人,占11.1%。按年龄分,20岁以下的占18.7%,21~35岁的占67.1%,36~50岁的
占11.9%, 51岁以上的占2.3%。按文化程度分,大专水平的114人,中专水平的328人,技工水平的
217人,以上3种人共占总人数的0.4%,中学文化程度的占86.3%,小学以下水平的占13.3%。
乡镇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1979年以前实行工分加补贴的计酬办法,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
结算,回队分配,外加生活补贴和技术补贴,各企业补贴的数额没有统一规定。1979年开始转向工资
加奖金的计酬办法,1984年普遍实行工资制,主要形式有计件工资、超定额计件工资、联利计酬、记
分记奖等,对招聘引进的科技人员一般都实行薪金制,工资水平高于本企业的一般职工。 80
年代以前,乡镇企业职工的培训主要采取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和举办夜校、短训班等方法。进入80年
代以后,技术培训开始向比较正规化方向发展。1981年蓬莱县城关镇办起全地区第一所专为社队企业
培训技术人才的技工学校。1985年市乡镇企业局和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联合举办职工技术教育为乡镇
企业培养人才的意见》,又与市农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各乡镇负责企业的正副主任和乡镇骨干企
业的厂长分期分批进行培训。1985年底,全市乡镇企业系统自办中专、技校、电大、农技中学共42处,
在校学生3846人;办技术夜校387处,参加学习人数1.25万人;参加函授、刊授和自学的职工5797人;
派往大中专学校学习的2506人。此外建立市、县、乡三级培训网,分级对不同对象的人员进行培训,
1985年三级培训网共办培训班330期,培训干部工人2.59万人。
乡镇企业职工的劳保待遇没有统一规定,各乡镇、村或企业一般都参照大集体企业的标准自行规
定,条件较好的企业实行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