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卷 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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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4000余年前,境内沿海百姓便学会汲海水火烧煎煮制盐。清康熙四十年(1701)掖县盐民首先
开滩晒盐,以后逐渐普及。到1918年煎煮制盐法彻底淘汰。]1913年盐税抵押于外国人,盐务与盐税
分治。1937年盐税抵押期满,主权收回。其时山东各盐场划分为7个场署,属烟台的有金口场、莱州
场、石岛场、威宁场。日军侵略胶东期间,烟台盐业遭严重破坏。1944 年4万余亩盐田荒废过半,年
产原盐由日军入侵前的15万吨下降到6万吨,1300余盐民失业。1949年盐业生产始逐渐得到恢复。
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制盐摆脱了个体生产方式,走上集体化道路,盐田建设步伐加快,生产逐
步发展,但生产工艺尚无根本变化。为彻底改变盐业生产陈旧面貌,盐务领导部门制定统一规划,合
理布局,进行老滩技术改造。1965~1977年,各盐场改造任务陆续完成。改造后,各盐场盐田成
方,公路相连,各作业区区划分明,生产达到"三化四集中"规定标准,过去的"老、浅、短"生产工艺
被科学的"新、深、长"生产工艺所代替,各种制盐机械取代了传统的锨、耙、斗落后生产工具。此外,
化验、通讯、气象站等相继建成配套,使生产条件大为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为提高,传统的
季节性生产变成常年生产,原盐质量大大提高,产品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优等标准,
各盐场陆续创出一批优质产品。
进入80年代,盐业生产继续发展,产量超过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1981年原盐产量71万吨,达到
历史最高水平。根据以销定产原则和实际生产状况,开始实行调整措施,裁减盐田,减少盐工,严格
生产计划。各盐场在生产原盐的同时,增加水产养殖和盐化工生产新项目,拓宽盐业生产领域。至此,
一个以盐为主、多种经营、工贸并举、综合利用的新局面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