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酒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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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张裕葡萄酿酒公司曾在日军强占期间生产过酒精,此外无其他厂家生产。1958年8月烟
台酿酒厂试制成功1套年生产能力为500吨的小型木制酒精蒸馏设备,至年底,生产酒精O.41吨。莱阳
酿造厂也于同年建酒精车间, 当年生产酒精94吨。1960年底,全区有5家酿酒企业兼产酒精,产量为
758吨。1961年停产。1967年烟台酿酒厂建成生产能力为1500吨酒精车间,1968年产酒精60吨。1969
年下半年起酒精生产纳入国家计划,产品执行部颁医药酒精质量标准。1971年威海酿酒厂始产酒精。
1985年共产酒精3757吨。
原料 1958年底,原料靠以酒换料取得。1970年改由国家供应。进入80年代,烟台酿酒厂年需酒精
生产原料甘薯干1.2万吨,国家平均每年供给9000吨,不足部分靠以酒换料和议价收购解决。1985年
原料全部由企业自行解决。
设备 1958年自制1套年产500吨的小型木质酒精蒸馏设备,投产后生产能力和出酒率未达设计标准。
同年11月,变固体发酵为液体发酵。到1959年底,工序机械化程度达到60%,出酒精率达27.91%(按
95度计算)。同年,莱阳酿酒厂建酒精车间,用木质蒸馏塔。1967年12月烟台酿酒厂建成年产1500吨
酒精车间。同年,蒸馏工序投入使用铁质泡帽精塔。1969年莱阳酿酒厂酒精车间以铁质蒸馏塔取代木
质塔。1974年烟台酿酒厂将精塔更新为铁制多泡帽塔,粗塔更新为生铁铸造的双沸腾塔。粉碎工序原
料输入,开始采用电磁铁除杂送风设备。1976年更新粗塔,年生产能力达3000吨;同时更新糊化工序
的蒸煮器,容积为2.45立方米,又更新发酵工序的5个发酵罐,容积均为60立方米。1978年继续更新
酒精精塔,年生产能力达3000吨,更新4个发酵罐,容积分别为60立方米,更新2个小酒母罐,容积均
为O.5立方米,更新2个大酒母罐,容积均为5立方米。
产品 一轻系统各酒厂所产酒精,从投产以来均为96度,主要用途为食用和药用。
销售 初期产品主要是自产自用,用以勾兑白酒。烟台酿酒厂还供烟台果酒厂配制果酒用酒精。1958
年销售0.41吨。1970年产品全部由国家包销,全年销售814吨。山东省内多数酒厂、药厂所用酒精,
均由山东省一轻厅按计划从烟台酿酒厂调拨。计划外部分,企业用于勾兑白酒。1983年烟台酿酒厂酒
精产品逐步由国家包销变为自销,到1985年,全部自产自销,当年销售265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