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火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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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民间自产自用火药历吏很长,始于何时无考。历史上民间使用的火药均采用"一硝、二磺、
三木炭"土法配制而成,称为黑烟火药。建厂生产火药始于抗日战争初期。1938年4月,山东抗日救国
军第三军一大队修械所用木炭、硝做土炸药。同年,胶东第一兵工厂在牙前县建立,开始制造炸药。
此后, 胶东先后建起8个兵工厂, 从事弹药生产; 各县地方武装也自制土炸药,生产手雷和地雷。
1943年12月,以胶东军区第一兵工厂试验室为基础建起火药厂,用焦油制丙酮,用酒精做乙醚,从猪
油中提炼甘油生产甘油炸药;用硝酸铵转化成硝酸,制造混合炸药。1945年,火药厂定名为胶东军区
第五兵工厂,每日产无烟火药200~250公斤,甘油炸药500公斤。1947年6月,以第五兵工厂为基础成
立胶东军区军工部化工总厂,下设1个研究室和3个分厂,职工500余人。主要生产化工
原料、火药和炸药。先后生产出苦味酸炸药、二硝基萘混合炸药、甘油炸药和迫击炮、山野炮发射药
等。1948年,玲珑矿业局改为玲珑矿业公司,从事军工生产,并在龙口设玲珑矿业公司龙口火药厂,
以生产黑药为主。另外,部分中等学校和胶东军区各修械所也从事火药生产。至此,全区从事军工生
产的人员达一万余人,月产无烟火药5000多公斤,炸药8万多公斤。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军工生产厂家大部分转产,个别迁往外地。1952年8月8日,
仅保留的龙口火药厂发生爆炸事故而停产。至此,全区无生产火药厂家。各地所用火药,除外购部分,
多自行配制。1958年,海阳综合化工厂建起土炸药生产车间,当年生产1.23吨。60年代初,牟平、乳
山、招远、文登、蓬莱、福山、栖霞等县先后建起社办炸药、火药厂。1966年,招远金矿建起炸药厂,
生产铵油炸药供开矿用。1968年10月,招远县大秦家公社炸药厂建成投产,年产铵油炸药100吨。翌
年被罗山金矿接管,作为金矿炸药生产车间,生产实现半机械化。
70年代,火药生产发展较快。全区开山造田,兴修水利,炸药用量猛增。各县办起许多小规模炸
药厂,炸药品种由土炸药、油炸药发展到销铵炸药、TNT炸药、铵沥拉炸药、铵松拉炸药、乳化油炸
药、防水炸药等。1972年,蓬莱工业局炸药厂建成投产,牟平县磷肥厂也开始生产炸药,掖县镁矿也
成立炸药厂。1977年6月,乳山县大孤山炸药厂建成,主要生产硝铵炸药、乳化油炸药、铵松拉炸药、
铵沥拉炸药。同年10月,招远761厂建成投产,当年生产84号炸药704.45吨。1978年,牟平金牛山硫
铁矿生产炸药自用,当年生产100.57吨。
进入80年代,农用炸药需求量锐减,大部分火药生产厂转产鞭炮烟火,唯招远761厂继续生产84
号炸药,1985年产量6474吨,累计生产34459.7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