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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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前,境内纺织业无统一专门管理机构,各县纺织企业数量不多,管理机构亦不健全。
1950年烟台花纱布公司成立,对私营纺织业采取委托加工形式组织生产。1951年烟台市成立纺织联营
社,市区纺织企业全部纳入其中。1952年烟台市实业公司成立,直接管理由政府原来管理的宏兴染织
厂、华兴染织厂、东兴染织厂等厂家。1953年纺织联营社撤销。1956年1月成立烟台市染织公司,统
管纺织印染业。同年8月,烟台市染织公司撤销,纺织工业转属市轻工业局。1958年莱阳专署设轻工
业局,领导全区纺织业,后改由烟台专署轻工业局领导。1961年10月,烟台专署手工业管理局成立,
领导街道集体纺织业。1962年5月纺织业由工交办公室管理。1964年3月纺织业复由轻工局管理。1965
年市属纺织企业全部归山东省纺织工业局直接领导。1970年市属纺织企业(除烟台针织器材厂)从省下
放转属轻工业局。1972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纺织组管理全区纺织工业。1975年6月17日,烟台市
革命委员会成立纺织工业局。1976年1月,烟台地区轻工业局建立纺织工业公司。1977年1月,轻工局
纺织公司撤销,成立纺织工业局。1983年11月,纺织工业局撤销,成立市纺织工业公司。市区的18个
纺织企业、事业单位划归公司领导。烟台市辖县(市、区)37个纺织企业及管理机构实行归口领导。公
司内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劳资安全科、技术科、生产计划科、财务科、基建科、供销科、保卫科等
科室,编制85人。
丝绸行业管理机构历年多有变化。清光绪三十年(1904),山东巡抚在济南设农桑总会,各州、府、
县设分会,管理蚕业。1920年山东实业厅成立,各县成立劝业所,茧丝绸生产归其管理。1928年各县
成立建设局,继续管理茧丝绸生产。胶东革命根据地内,1941年5月成立胶东蚕丝改良总场,统管胶
东蚕丝生产。1944年胶东行署农业局分管蚕业,胶东蚕丝改良总场撤销。胶东蚕业研究场成立,与各
县蚕场保持技术指导关系。1946年胶东蚕业研究场改为胶东蚕业改良总场,恢复对蚕业机构的统一管
辖权。1949年胶东行署实业处设蚕丝科,主管全区蚕丝生产。新中国成立后,茧丝绸生产长时间无专
一机构管理,蚕业由农业部门管理,茧收烘由外贸、供销合作社部门负责,丝绸生产由轻工业系统或
纺织系统管理。1981年5月烟台专署决定成立烟台地区丝绸公司,属地区局级单位,其职能是统管全
区蚕茧生产,蚕茧收烘、丝绸生产以及内销外贸等业务,实行产、供、销统一管理。1983年改称为烟
台市丝绸公司,1984年发展成经济实体,人、财、物统归山东省丝绸公司管理。市丝绸公司内设办公
室、蚕茧科、工业科、丝绸出口科、复制品科、供销储运科、财务科、政工科、保卫科等科室。1984
年定编70人。1985年实有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