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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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0多年前,境内已有石灰生产。近代石灰生产一般是3~5人组成的私营窑场。生产方式为手工操作、土窑烧制。
栖霞县大庄头镇石灰窑生产的"镇泉山石灰"最为有名。1926年,烟台只楚村郭士远建造2座明火石灰窑, 半月出灰1窑,每窑出石灰40吨。1958年,烟台市建筑材料厂石灰车间建成投产,年产石灰700~800吨。1971年后,掖县、招远水泥厂都曾生产石灰。1979年,烟台市第二建筑材料厂投资30万元,建造2座半机械化石灰窑,年产量2万吨,半数用于生产灰砂砖。到1985年,烟台市第二建筑材料厂因细砂用罄停产,石灰生产亦随之停产。烟台市县属建筑材料企业仅有掖县水泥厂仍生产石灰。生产 石灰生产分别为采石、装窑、煅烧、出窑4道工序。
采石 石灰窑通常建在石灰矿源附近,以便就地采掘、就地煅烧。石灰石开采是人工凿岩,用炸药引爆开采。
煅烧 煅烧石灰有土窑、漏窑和半机械化窑。土窑是境内早期用明火煅烧的石灰窑,利用薪作燃料,20年代以来,大都改烧煤炭,每100公斤煤炭可烧石灰250公斤。1959年,改为漏窑,一般每窑石灰3~5天即可烧成,每次可烧成石灰约2000吨,每100公斤煤可烧石灰400~450公斤。1979年,烟台市第二建筑材料厂建成2座生产石灰的半机械化窑(又称立窑),每昼夜可产石灰80~100吨。每100公斤煤炭可烧成石灰600~650公斤。销售 烟台市石灰生产一般就地开采,就地煅烧,就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