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煤炭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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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前没有煤炭生产管理机构。1967年4月黄县发现煤苗后,遂组织建矿开采。初由烟台地区革命委
员会生产指挥部直接管理,后由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重工业局、经济委员会、冶金工业局等管理。1976年由省煤炭
工业局管理。同年5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煤炭工业局成立(驻黄县),主管地方煤矿,代管统配煤矿。1980年1
月撤销,同时成立山东省龙口矿区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驻龙口),主管龙口矿区、部、省属统配煤矿,代管地、
县属煤矿。1981年起,地方煤矿先后由烟台地区经委、冶金工业局管理。1983年11月1日,烟台市煤炭公司成立(也
称烟台市煤炭工业局),对市、县属煤矿生产、建设实行统一领导。至此,山东省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只负责管
理统配煤矿的生产和建设。1985年,烟台市煤炭公司内部机构为2室5科,共有职工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