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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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投递 烟台开办邮政之时,市内一切平常信函、轻小普通包裹均由步班投递到户。挂号邮件则由
专差交付本人或有凭据之代收人;凡自备信箱的商行店铺,其信函可直投箱内。1909年,烟台开办快
信专递业务,由专差办理。民国时期,市内投递仍由信差亲投到户,并继续办理特快专递。建国后,
市内投递有了新的发展,投递服务不断得到改善。
投递工具 1949~1952年,市区投递仍以步班为主。机关和芝罘岛2个投递段使用自行车。至1956年,
市内投递已全部使用自行车。1963年始,在北岛、沙旺2个投递段使用摩托车。1970年,北岛、沙旺、
西郊、南郊等郊区均改用摩托车投递。1980年后,市内邮件投递逐步恢复使用自行车;较大单位及远
距离用户的大宗邮件(报刊、印刷品等)则使用三轮摩托车。

烟台长途邮运汽车待发

投递段道 市内投递段随城市的发展而增加。1949年,烟台市区分15个投递、段。1953年市区增
设投递段并进行调整。1954年为18个,1959年22个,1963年20个,1965年27个,1975年30个,1980年
33个,1985年50个。
投递频次 50年代,市区日投两次,上午8时半出班,投递报纸快信;下午2时出班,投送平信、
挂号邮件。1960年改为日投一次。1963年恢复日投两次:上午9时出班,下午3时出班,星期日照常投
递;郊区日投一次。1967~1985年,市内投递一直为日出一班,报刊邮件一次投完。
投递深度 1949年后,市内私人信件、报纸、挂号邮件均按址投递到户到人;机关、团体、企业
的公私邮件一律投交收发室、传达室或指定的收发人员。1958年,烟台专区机关大院及各部、委、办、
局的邮件亲送到办公室,其余仍按原规定投递。1982年,市区内实行委办投递。通过签订合同,
将投递段包给私人承办。
农村投递 投递方式与深度 清末,村民信件均利用村镇集日自取。民国初年,村民信件投交仍沿
用清代办法。1919年邮差按规定时间循序到划定区段各村投送,平挂信函、轻小包裹均按址投到户,
并收揽村民信件,出售邮票和明信片。无信件可投的村镇,邮差也如期到达揽收信件,并请村镇信柜
经理或著名商号在投递簿上盖戳,以作证明。1920年,增办村镇邮转电报投递。烟台一等邮局及二等
邮局均开办邮转电报业务,由村镇邮差随班投递收报人。胶东战时邮政初期,村民私人信件多由学生、
赶集者或开会的干部捎转。1945年始设专职邮务员步行投递到村。1948年,胶东区邮政管理分局调整
区、乡、村邮递路线,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规定村镇投递亲送到户到人。1949年后,村镇投递按区
划段,投递员住区,循环投递各段所有村庄邮件,平常函件、报刊投递到自然村的固定投递点,挂号
信件、特挂信函、包裹详情单、汇款通知单等均投到户到人。1951年,开办小额汇款送汇业务,汇款
由乡邮递员亲送到人。1958年,农村投递普遍开展免费送包送汇及揽收代办服务,乡邮递员尽可能将
轻小包裹和汇款亲送到户,1961年停办。1964年,恢复送包送汇业务,并开展"六带六收"服务。投递
员投递时带邮票、浆糊、印泥、信封、信纸、包裹、汇款;代收平信、代收汇款、
代订报纸、代寄包裹、代收挂号、代拍电报。1965年,送包送汇只对无劳力的"四属"、"五保"户有要
求者予以办理,不收投递费;投递员可以揽收平挂邮件,不代办汇款、包裹和特挂邮件;提倡投递员
随身携带邮票、信封信纸、印泥、浆糊等。1983年起,境内农村投递实行自办与委办相结合,以合同
的方式,把部分农村邮路承包给私人,承包者将公订报刊j邮件投到单位,私订报刊和邮件亲投到户。
至1984年;全市已有农村个人承包邮路162条,总长6100公里。
投递人员与工具 1919年,村镇邮差在当地雇用,被雇用者须由两家殷实商号担保。每个邮差发
给核准徽章1枚,最新邮政章程1本,信袋、手铃各1具,华式秤1杆,名戳1枚。胶东战时邮政时期,
无专职投递员。1945年增设邮务员,负责村镇邮件投递。1949年,农村实行投递员住区,每一区配1
名投递员。1950年,各村邮政代办所兼投附近村庄邮件。1955年,增设农村自办邮电机构,同时增加
专职投递人员,农村投递均由自编人员承担。1956年推行农业生产合作社义务投递员制。1958年,普
遍实行社配投递员。到70年代,农村投递均由自编邮递员投递。1983年,农村投递邮路由私人承包,
出现委办投递员。自编投递人员相对减少。民国时期,村镇投递均为步班。1949年,各县乡邮投递开
始使用自行车,实行私车公用,发给包干费。1957年,乡邮投递皆配备自行车。60年代后期,始在蓬
莱、威海、牟平、文登、荣成、黄县农村投递使用机动脚踏车(轻骑)。后在全区逐步使用轻骑车、摩
托车,至1977年,实现农村投递摩托化。后陆续恢复使用自行车投递。迄1985年,各县农村投递已全
部恢复使用自行车。
段道划分与班期 民国时期,将一定范围的村镇划分为若干投递段落。每段25~30公里,由一
名邮差步行逐日循环投递,各村镇3~4日可投递一次。胶东战时邮政时期,邮务员每人每日步行20~
25公里,投送13~20个村庄,无固定投递班期,一般2~4日投递一次。1949~1954年,投递区内划段,
投递员轮投各段,3日投递一次,1955年改为2日投递一次。1958年,农村投递按人民公社划分管理范
围,以公社驻地为中心划若干投递段,投递班期为逐日班;1959年改为2日班。1961年80%的村改为3
日班,偏远村则为4日班。1968年实行周六班,偏远村仍为2日或3日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