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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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务主要有函件、包裹、汇兑、报刊发行、机要通信、邮政储金、集邮以及其他代办业务等。
函件有平常函件、挂号信函、保价信函、存证信函、快递信函。
平常函件 1878年3月23日,烟台海关书信馆开始收寄公众信件,并于同年8月9日出售中国发行的第
一套邮票大龙邮票。收寄的函件有封口信、贸易册、刊印品。1897年2月20日,烟台邮政局正式开业,
收寄函件有封口信、贸易册、印刷品、新闻纸、书籍、货样等。民国时期,烟台各局、所又增办一些
函件业务。1948年,已开办的平常函件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书籍、印刷品、贸易单据、瞽者文
件、商务传单、货样、商行广告回信等。1942~1946年,胶东战时邮局开办的函件有平信、稿件、书
籍及印刷品等。1949年华东邮电管理局特制一种面值人民币40元(旧币)的明信片,专供党政军供给制
人员及荣誉军人购用,9月21日起,烟台各局、所开始出售、收寄此种明信片。建国后,烟台各邮政
局、所开办了国内平常信函和收寄印刷品业务。1950年8月5日,各邮政局、所开始收寄国内航空信件。
1952年1月和1953年10月先后开办邮简和明信片业务。1980年开办代发广告业务。1981年12月20日开
始发行贺年明信片。1985年1月19日开始代发广告、传单、征订启事等商业性宣传品。至年底,烟台
各邮电局、所收寄国内平常函件有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代发广告等。信函内准寄书面
通信和各种公文,可附寄纸片性物品,收寄的印刷品有书籍、著作稿件、新闻稿件、书报抄件、倡议
书、证书、讲义、乐谱、图画、地图、字画、图样、合同、单据、表报,盲人用的书籍、文件、通信
等。
挂号函件 1897年12月4日,烟台邮政局开办各类函件挂号业务。由交寄者亲自或自证亲友到邮局
办理,邮局不予代办。民国时期,业务未变。1949~1985年,烟台各邮电局、支局均办理信函、明信
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等类邮件挂号业务。1960年10月1日,境内各邮电局、支局开始办理特种挂号
信函。特种信函准寄粮票、布票、油票、户口迁移证、粮食关系等。起初,特挂信函由邮递员亲投到
户,1961年改为投送到营业窗口。
保价信函 初称保险信函。1915年,烟台一等邮政局及各县局开办保险信函业务,收寄一切有价契纸,
如纸币、债票、股票等。保险价值最多1000元。邮资费包括普通邮资、挂号费和保险费。1936年改称
保价信。1949年后,境内各邮局、支局均办理保偷信函。1951年4月1日,除准寄有价证券外,尚可装
寄现钞,每件至多装寄16万元(旧币),1961年8月15日停办。1976年开办保价印刷品业务,准寄储蓄
存单、存折、支票、证据和特准外币等票证。每件保价函件最高保价额原为300元。1980年9月6日起
改为5000元。
存证信函 1935年12月19日,烟台一等邮政局开办存证信函业务。寄件人将符合存证条件之证件一
式三份(正本一、副本二)交邮局验证,骑缝盖戳后,正本当面封入寄给收件人,副本一份留邮局存证。
自交寄日起,存证可保存3年。3年内寄件人可凭证到局阅览,每次收费5角。存证信函资费包括普通
信资、双挂号费、存证费,1945年停办。1949年11月20日重新开办。1953年2月1日停办。
快递信函 1909年烟台邮政局及各分局开办国内快递信函业务。快递按挂号办理。除收普通邮资外,
另收快递费1角。至1934年,烟台、蓬莱、黄县、掖县、龙口、威海等均已办理快递邮件。1949年3月
30日,快递信函业务扩展至邮务代办所,1953年1月1日停办。包裹 分普通包裹、保价包裹、代收货
价包裹、快寄小包、特快专递包件等5种。
普通包裹 1898年5月1日,烟台邮政局及各分局、代办所均开办包裹寄递业务。包裹尺寸、重量和
禁寄物品皆有明确规定。初,每包以4公斤为限,包裹长不过0.66米,厚度不得大于0.27米。民国时
期,包裹寄递基本沿用旧制。1936年,每件限重由4公斤改为10公斤,轮船火车通达处,包裹最大尺
寸长及横周之和可至180厘米,长不得逾100厘米;轮船火车未通达处,长及横周之和可至145厘米,
长不得逾45厘米。1942~1948年,胶东各战时邮局均开办包裹寄递业务。1949年1月16日,根据省邮
电管理局《邮政包裹业务寄递暂行办法修正条例》,对交寄包裹重量尺寸重新作了规定:凡通火车、
轮船、汽车、马车之处,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长度限83厘米;收投局间不完全属上述邮路,每件最
重限15公斤,最长限83厘米。1950~1985年,包裹尺寸、重量和禁寄限寄物品的规定屡有变动。
保价包裹 初称保险包裹。1898年5月1日,烟台邮政局开办保险包裹业务,规定凡装有金、银、铜钱、
金银物件、珠宝玉器、时辰表等,均按保险包裹寄递,保险限额不得逾500元。1911年,龙口、登州、
威海卫3个分局均已开办保险包裹业务。民国时期,保险包裹寄递基本沿用旧制。每件最多保险额分
为两种:一种为1000元,一种为500元,保险价值不得超过包内实物价值。
1926年,烟台一等邮局、烟台北大街支局及蓬莱、龙口、威海卫3个二等邮局均已开办保险包裹
业务。1936年改称保价包裹。1949年后,烟台及各县(市)邮电局、支局均开办国内保价包裹业务。规
定:凡手表、怀表、金银、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等,必须作保价包裹交寄。1980年前,每
件保险金额最多限300元,1980年后,每件最多限5000元。
代收货价包裹 1898年5月1日,烟台邮政局开办代卖货主收价包裹业务。代收货价限额与每张汇票
限额同。1911年,威海卫、登州、龙口邮局均开办此种业务。民国时期,基本沿用旧制。1926年,烟
台一等邮局、威海卫二等邮局可办理代收货价最高限额1000元,烟台北大街支局,蓬莱、龙口二等邮
局可办理代收货价最高限额500元。 1937年,烟台一等邮局、烟台北大街支局办理代收货价包裹限额
为2500元;龙口、蓬莱、威海卫、刘公岛支局办理代收货价限额为800元;其它各县邮局、支局最高
限额为200元。 1949年烟台及各县邮电局、支局、均开办代收货价包裹业务。1980年前,最高限额为
300元;1981年后,最高限额为5000元。
快递小包 1950年9月22日,烟台及各县(市)邮政局开办快递小包业务,主要收寄水笔、图章、徽
章、奖章、纪念章等群众急需的小件物品,每件重量不得逾500克。1958年后,各支局均开办此种业
务。
汇兑 1898年1月1日起,烟台邮政总局及各分局先后开办汇兑业务。汇兑分甲、乙两类:甲类每张
汇票限寄50元。乙类每张汇票限寄10元。1906年,甲类汇兑局有烟台、威海卫邮局,乙类汇兑局有登
州、黄县、莱州、沙河、莱阳邮局。1909年,黄县、莱州、莱阳、沙河4个分局升为甲类汇兑局。初,
每人每日限寄汇票10张。后改为5张。汇票价值以所贴新邮票为凭。民国初年,甲类汇兑每张汇票限
寄100元,乙类汇兑每张汇票限寄50元。办理甲类汇兑的有烟台、威海卫、登州、龙口4邮局,办理乙
类汇兑有福山、海阳、黄县、莱州、莱阳、沙河、宁海州、石岛、夏村、文登邮局。1918年,烟台、
威海卫邮局开办特种汇兑业务,每张汇票最高限额为200元,每人每日限寄3张,1947年停办。1930年
10月1日开办小额汇票业务,汇款额1~10元不等。所有邮务代办所均办理,取款手续极为简便。是年,
胶东地区138个代办所办理此种业务。1937年,烟台邮局、各分局扩大汇兑限额,汇票限额分3类。甲
类限2500元,乙类限800元,丙类限200元。办理甲类汇兑的有烟台邮局、烟台北大街支局;办理乙类
的有龙口、威海卫、刘公岛等支局;办理丙类的有刘家沟、长山岛、大辛店、栾家口、蓬莱、黄县、
北马、福山、栖霞、招远、莱阳、沙河、朱桥、平里店、牟平、文登、荣成、石岛、俚岛、海阳、掖
县支局。1947年后,甲类限额为50万元,乙类限额为lO元,丙类限额为5万元。龙口、威海卫支局升
为甲类汇兑局;蓬莱、北马、福山、招远、莱阳、牟平、文登、荣成、朱桥、平里店支局升为乙类汇
兑局。
胶东战时邮局于1943年开办小额汇兑业务。采用封套邮寄现款办法,每次限额100元(北海币) 。
1946年3月18日取消汇兑限额,只要封套可以装下,寄款数目不加限制。机关团体汇寄大宗现款,可
免用汇款封套,改用款袋。同年5月24日,胶东邮政管理分局采用汇票汇款办法。7月,先在莱阳、烟
台、威海卫、龙口、牙前、文登、蓬莱7个邮局试办。9月15日,黄县、掖县、牟平、招远、栖霞、海
阳、石岛、沙河、夏村等邮局正式办理。至12月,荣成、高村、莱西、五龙、莱东、福山、东栖(臧
家庄)、杜家均开办汇票汇兑业务。每人每次汇款最高限额:一等邮局5万元,二等邮局3000元,三等
邮局500元。
1947年,每张汇票限额改为一等邮局1万元,二等邮局5000元,三等邮局3000元;个别经济中心
县,三等邮局限额定为5000元。1948年7月16日,胶东区县邮局只办普通汇票;专区邮局、县局与邮
务代办所之间只办简易汇票;胶东区与其它解放区之间、机动部队之间的汇兑仍以现款为主。普通汇
票分4类:甲类20万元,乙类10万元,丙类5万元,丁类3万元。简易汇票限额以票面印数为限。邮寄
现款每人每次限寄10元。是年,开办票汇业务的有胶东分局及东海、北海、西海、南海4海区局,还
有威海、龙口、牙前、昆嵛、蓬莱、黄县、掖县、牟平、招远、栖霞、海阳、石岛、掖南(沙河)、夏
村、莱西南、文登(高村)、五龙、莱西、莱东、福山、栖东、北招等县级邮局。开办票汇的邮务代办
所计有63处。
建国后,境内开办国内汇兑的邮电局、支局、所逐年增多,至1985年,已遍布城乡各地。汇兑分
普通邮汇和电报汇款两种。普通邮汇有限额,电汇无限额。1949~1954年,每张汇票限额分300万元、
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旧人民币)4种。后又增加超300万元的高额汇票和少于20万元的小额汇票。
1955年,每张汇票以300元(新人民币)为限。1959年,"票汇"改为"信汇",每张以1000元为限。1981
年,每张汇票最高限额为5000元。1950年,烟台地区还试行一种以长途电话通知开发汇票的汇款办法。
1953年9月1日停办。报刊发行 1942年前,报纸由报社发行。1942年报刊发行始归邮局办理。战时邮
局发行的报纸有:《大众报》、《群力报》、《前线报》、《山东战邮报》。1943年共发行《大众报》、
《群力报》和《前线报))31300份,1944年共发行31500份,1945年共发行55850份。除发行报纸外,
战时邮局还发行书刊。1943年发行103种、40032份;1944年发行177种、822739份;1945年发行40种、
966000份。1946年,胶东邮政管理分局增发《胶东日报》、《新威日报》、《烟台新报》、《时行日
报》等。1 948年开始发行外地报纸《华东大众日报》、《冀鲁豫日报》、《东北日报》、《新民报》、
《长春新报》、《吉林日报》、《群众日报》、《华中新华日报》等,发行量计88份。1950年12月,
境内各级邮局开始正式办理全国报刊发行,计有48种;期刊有17种。1958年烟台专署及各县(市)均出
版报纸、刊物,报刊发行量激增。是年,全区发行量达57.69余万份。1978年后报刊发行种类、份数
急剧增加。1981年为1777种,1983年2100种,1985年2847种。突出特点是:农村报刊发行份数上升,
私人订户比例增高,科技文艺类报刊份数增加。对此,烟台各局、所发行部门实行4个转向,即发行
重点由偏重于城镇转向农村;发行品种由偏重于文化艺术性转向知识性;发行对象由偏重于集体转向
私人订户;收订办法由坐等转向上门收订。1985年第3季度,全市农村报刊发行量已达10万份,占全
市同期总发行量的40.6%,自费订阅占45%以上。有些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一户订报刊就有一、二
十种,款额在百元以上。还出现一批户户订报刊的村庄。
全市报刊发行平均密度:1958年15人1份;1965年16.8人1份;1976年14.3人1份;1980年10人1份;
1981年9.5人1份;1982年7.5人1份;1983年6.2人1份;1984年4.6人1份。1985年各局平均发行密度:
烟台1.67人1份;威海0.84人1份;牟平2.54人1份;招远2.88人1份;黄县2.83人1份;文登2.72人1份;
栖霞2.92人1份;福山2.73人1份;蓬莱3.20人1份;长岛0.92人1份;莱阳3.24人1份;乳山7.10人1份;
海阳4.89人1份;掖县3.73人1份;荣成6.3人1份。
邮政储金 烟台一等邮局于1919年10月15日开办邮政储金业务,规定储金总额每人以2000元为限,每
次存入须满1元以上;学校及其他公益团体储金总额最多为3000元。1929年后,个人存款限额3000元,
机关和其他公益团体不限。至1937年,烟台北大街支局、黄县、蓬莱、掖县、威海卫等邮局均已开办
邮政储金业务。1942年,烟台、黄县、蓬莱、龙口、掖县、威海卫等邮局发行有奖定期储金,每号款
额l0元,发行10万张,年息2厘,2年期满。1945年邮政储金停办。
此外,境内邮局还开展国际邮政业务。光绪四年(1878),烟台海关书信馆设立后,即开办寄递外
国信件业务。1897年,烟台邮政局及登州、龙口、威海卫、黄县支局开办国际函件、包裹业务。民国
时期,办理国际邮政业务的局、所日益增多,业务范围不断扩大。1914年,虎头崖、系山口、养马岛
邮务代办所开办国际函件业务。1917年,烟台邮政局及养马岛、龙口、系山口、威海卫、虎头崖、登
州等支局、所开办国际普通包裹业务。1925年,烟台、威海卫邮政局开办国际汇兑和国际代收货价包
裹业务。至1947年,已有烟台、威海卫、龙口、蓬莱、刘家沟、平里店、掖县、系山口、养马岛、虎
头崖等局、所办理国际封口信、明信片、印刷品等普通函件和国际普通包裹业务。烟台、威海卫、龙
口、蓬莱邮政局还办理国际挂号邮件和代收货价包裹。1947~1949年,胶东战时邮局开办国际函件、
小包邮件、挂号邮件等寄递业务。建国后,烟台各邮电局、所继续开办国际普通函件、挂号函件以及
国际普通包裹业务。1963年12月,烟台专区邮电局开始办理国际和香港、澳门航空包裹业务。

全市函件交换量 单位: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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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出 口. │ 进 口 │ 转 口 ┃
┃ ├───────┬────────┤ │ ┃
┃ │ 合 计 │ 其中计费件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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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 │ │ 352 │ │ ┃
┠──────┼───────┼────────┼───────┼──────┨
┃ 1952 │ │ 6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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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 1281 │ │ ┃
┠──────┼───────┼────────┼───────┼──────┨
┃ 1960 │ 2699 │ 2181 │ 3572 │ 4003 ┃
┠──────┼───────┼────────┼───────┼──────┨
┃ 1962 │ 2461 │ 1932 │ 2757 │ 3760 ┃
┠──────┼───────┼────────┼───────┼──────┨
┃ 1965 │ 1995 │ 1471 │ 1996 │ 3466 ┃
┠──────┼───────┼────────┼───────┼──────┨
┃ 1970 │ 1976 │ 1818 │ 2016 │ 5008 ┃
┠──────┼───────┼────────┼───────┼──────┨
┃ 1975 │ 2419 │ 2356 │ 2471 │ 4267 ┃
┠──────┼───────┼────────┼───────┼──────┨
┃ 1980 │ 2540 │ 2440 │ 2677 │ 4909 ┃
┠──────┼───────┼────────┼───────┼──────┨
┃ 1985 │ 3142.5 │ 2706.6 │ 3679.3 │ 62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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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包裹交换量 单位: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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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出 口 │ 进 口 │ 转 口 ┃
┃ ├────────┬────────┤ │ ┃
┃ │ 合 计 │ 其中计费件数 │ │ ┃
┠─────┼────────┼────────┼──────┼───────┨
┃ 1949 │ │ 5.3 │ │ ┃
┠─────┼────────┼────────┼──────┼───────┨
┃ 1952 │ │ 13.4 │ │ ┃
┠─────┼────────┼────────┼──────┼───────┨
┃ 1957 │ │ 41.9 │ │ ┃
┠─────┼────────┼────────┼──────┼───────┨
┃ 1960 │ 82.4 │ 82.4 │ 95.9 │ 129.7 ┃
┠─────┼────────┼────────┼──────┼───────┨
┃ 1962 │ 162.O │ 161.9 │ 115.2 │ 162.6 ┃
┠─────┼────────┼────────┼──────┼───────┨
┃ 1965 │ 114.6 │ 114.3 │ 82.8 │ 193.2 ┃
┠─────┼────────┼────────┼──────┼───────┨
┃ 1970 │ 146.1 │ 146.1 │ 112.1 │ 230.O ┃
┠─────┼────────┼────────┼──────┼───────┨
┃ 1975 │ 292.8 │ 292.8 │ 142.O │ 374.O ┃
┠─────┼────────┼────────┼──────┼───────┨
┃ 1980 │ 259.3 │ 259.3 │ 130.7 │ 347.2 ┃
┠─────┼────────┼────────┼──────┼───────┨
┃ 1985 │ 188.1 │ 188.1 │ 107.1 │ 2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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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汇票交换量 单位: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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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开 发 │ 兑付 │ │ 开 发 │ 兑付 ┃
┃ ├─────┬────┤ │ 年度 ├────┬─────┤ ┃
┃ │ 合 计 │其中计费│ │ │合 计│ 其中计费 │ ┃
┠────┼─────┼────┼───┼────┼────┼─────┼────┨
┃ 1949│ │ 8.5 │ │ 1965│ 66.0│ 65.8 │ 166 ┃
┠────┼─────┼────┼───┼────┼────┼─────┼────┨
┃ 1952│ │ 16.4│ │ 1970│ 51.6│ 51.0 │ 173 ┃
┠────┼─────┼────┼───┼────┼────┼─────┼────┨
┃ 1957│ │ 29.4│ │ 1975│ 60.5│ 59.5 │ 164 ┃
┠────┼─────┼────┼───┼────┼────┼─────┼────┨
┃ 1960│ 64.0 │ 53.4│ 168 │ 1980│ 76.7│ 75.O │ 168 ┃
┠────┼─────┼────┼───┼────┼────┼─────┼────┨
┃ 1962│ 52.5 │ 51.7│ 144 │ 1985│ 83.O│ 80.4 │ 157.┃
┃ │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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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报刊发行交换量 单位: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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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报 刊 累 计 份 数 │ 报刊期发份数 ┃
┃ ├───────┬───────┬──────┤ ┃
┃ │ 出 口 │ 进 口 │ 转 口 │ ┃
┠─────┼───────┼───────┼──────┼──────────┨
┃ 1949 │ │ 645 │ │ ┃
┠─────┼───────┼───────┼──────┼──────────┨
┃ 1952 │ │ 1285 │ │ ┃
┠─────┼───────┼───────┼──────┼──────────┨
┃ 1957 │ │ 2206 │ │ ┃
┠─────┼───────┼───────┼──────┼──────────┨
┃ 1960 │ 801 │ 4837 │ 2316 │ 33 ┃
┠─────┼───────┼───────┼──────┼──────────┨
┃ 1962 │ 308 │ 1910 │ 1054 │ 18 ┃
┠─────┼───────┼───────┼──────┼──────────┨
┃ 1965 │ │ 3629 │ 2005 │ 43 ┃
┠─────┼───────┼───────┼──────┼──────────┨
┃ 1970 │ 475 │ 5315 │ 1751 │ 24 ┃
┠─────┼───────┼───────┼──────┼──────────┨
┃ 1975 │ 2138 │ 8350 │ 4406 │ 48 ┃
┠─────┼───────┼───────┼──────┼──────────┨
┃ 1980 │ 1983 │ 10580 │ 5683 │ 88 ┃
┠─────┼───────┼───────┼──────┼──────────┨
┃ 1985 │ 3267 │ 19593 │ 11115 │ 2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