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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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始,境内驻军与人民群众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活动(简称"双文明"活动)。到1985年、,军民共建各种文明点1210个,其中312个被县以上机关授予文明单位。
驻军某团与莱阳中医学校开展共建活动中,把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心环节,与学校领导、教师一起研究学生思想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上好政治课,并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创建"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和"文明班集体"活动。毕业分配时,4个班的应届毕业生纷纷要求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
栖霞县棉纺厂部分青年思想空虚,有12名职工一度犯罪,成为全县犯罪率最高的单位。驻军某部汽车连(精神文明标兵连)与该厂开展共建后,先后举办法制教育展览,办俱乐部,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组织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讲座,教育职工树立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爱学习的良好风尚;党员与27名后进职工交朋友,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1983年底,该厂被县评为文明单位。在省企业整顿验收时,荣获全省县级企业整顿第1名。
1982年,驻军某部与荣成县大鱼岛开展共建活动,先后帮助办起"文化辅导中心"、"渔民之家"、"青年之家"、"少年之家"等文化学习和娱乐场所,渔民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和提高。1983年5月,50多个国家驻华使节到大鱼岛参观时称赞:"在这里,我们看到80年代中国农村的崭新面貌"。这个部队还为石岛镇捕捞公司培训船长和轮机长10名,其中有2名船长被选送出国支援第三世界国家的建设。
1984年,驻军某部与文登县共同办起一所军民共育学校,县委书记和部队首长分别任校长和政委,学校开设电器、养鸡、食品加工、烹饪、农机等专业班,至1985年,全县开办同类学校10所,每年为军队和地方培养3800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
某部特务连与烟台手表厂开展共建活动中,为手表厂办职工文化补习班7期,参加学习的青年工人280人,1985年上级抽查考试时,平均得97.3分。
莱阳驻军某部与县城两个农贸市场开展共建活动。他们与城建、税务和市场管理部门一起将1700个经商户登记造册,划定区域,制定管理和文明经商守则,在市场上建立法制宣传栏、顾客检举箱,并派出值勤人员监督执行,两个市场连续几年都被评为"文明市场"。
内长山要塞区某团通信连与长岛县乐园村开展共建活动,帮助群众先后办起养猪场、养鸡场、罐头厂等。1983年,乐园村人均收入提高到800多元,公共积累达210多万元。
到1985年底,驻军帮助集体及烈军属、困难户、残疾人等办养殖、种植、小加工厂、小商店、小饭馆等100多处。
(注:本编照片由烟台警备区军事志编纂委员会提供。)